妨害公务罪的主观表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9 08:40:43 262 人看过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对方是正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而故意对其实施暴力或者威胁,使其不能执行职务。行为人的动机,往往多种多样。比如:事关行为人的利益;为了维护他人;与该工作人员有私怨,乘机发泄,进行报复;等等。但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可作为情节在时考虑。但是,如果行为人不知对方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而加以阻挠的,不构成犯罪

一、阻碍执行职务认定标准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和红十字会的职务活动。侵犯的对象只能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履行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红十字会工作人员2、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一般为直接故意

二、中国袭警与妨害公务罪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袭警罪是不存在的。要么是判故意伤害,或者妨碍公务,或者数罪并罚。主要看对该警察造成的损害有多大。人身伤害越大,刑期越长。

(二)妨害公务罪的处罚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本罪主观上限于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明知上述人员正在依法执行公务而加以阻碍,才能构成本罪。犯本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一款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5日 02: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妨碍公务罪表现的几种形式
    1、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执行代表职务。2、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3、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人必须是采取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方法。如果行为人并未采用暴力或威胁方法,而是用其他方法干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例如谩骂、吵闹等行为,虽然对执行职务有一定程度的妨害,但也不能构成本罪。对此种行为可以批评教育,或进行治安管理处罚,其情节恶劣者,则可能构成侮辱罪或其他犯罪。一、妨害公务怎么判决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
    2023-03-12
    208人看过
  • 故意伤害罪主观表现为故意行为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事先对于自己的伤害行为能给被害人造成何种程度的伤害,不一定有明确的认识和追求。无论造成何种程度的结果都在其主观犯意之内,所以,一般可按实际伤害结果来确定是故意轻伤还是故意重伤。故意轻伤的犯罪还存在犯罪未遂问题。但对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例如企图严重毁容,并已着手实施的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即使未造成任何实际伤害,也应按故意重伤罪(未遂)定罪量刑。在故意伤害致死情况下,行为人主观上存在混合罪过形式,即同时具有伤害故意和致人死亡的过失,这是区别故意伤害致死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同过失致人死亡的主要标志。
    2023-06-11
    277人看过
  • 打守门警察妨害公务罪的具体表现有哪些?
    欧打守门警察以妨害公务罪进行立案的法定标准是: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就应当立案追诉。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欧打守门警察妨害公务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妨害人民警察执行职务而构成的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民警察(包括人民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警察,以下同)依法执行职务或者故意阻碍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
    2023-07-28
    117人看过
  • 妨害公务罪的客观要件包括哪些
    一、妨害公务罪的客观要件包括哪些妨害公务罪的客观要件是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妨害公务罪,又称“阻碍执行公务罪”,是中国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二、妨害公务罪与袭警罪的区别有哪些1、暴力的目的不同通常情况下,目的是判断行为人主观恶性大小的参考要素之一,也是区分妨害公务罪和袭警罪的第一要素。行为人在故意心态支配下实施暴力行为的主观
    2023-04-20
    133人看过
  • 非法催收债务罪主观表现是什么?
    在非法催收债务罪构成中,应当从几个方面分析,包括:1、行为人催收的是非法债务法条的表述是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事实上,除因高利放贷产生的债务外,只要是违法违规产生的债务,均属于非法债务。2、要求行为人的催收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刑法》具有谦抑性。对于一些情节显著轻微,对法益的侵害十分轻微的行为,一般不认定为犯罪。催收非法债务罪也是一样,即便行为人的行为完全符合该罪的行为特征,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也不构成犯罪。3、行为人的行为方式只有三种,并无兜底条文。催收非法债务行为方式有(1)适用暴力、胁迫方法的;(2)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3)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只有行为人符合这三种行为方式的其中之一,才能构成本罪,否则,即便行为人采取这三种方式之外的手段催收非法债务,也不应认定为催收非法债务罪。4、行为人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该行为会侵害有关法益还为之。一、受害
    2023-06-27
    440人看过
  • 挪用公款罪的主观表现形式有哪些?
    挪用公款罪的行为包括:(1)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行为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集资、赌博等非法活动,构成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不仅侵犯了国家公职人员的诚信和公共财产的所有权,而且其非法活动必然会对社会造成其他危害后果。因此,以非法活动为目的挪用公款,只要行为人挪用公款,就构成本罪。(2)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从事营利活动的。需要指出的是,营利活动通常是指经营、投资、股票购买、房地产投机等能够获得经济利益的活动。(3)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金额超过3个月未偿还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所谓挪用公款属于个人,包括挪用者本人和他人。如果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但3个月内全部归还本息的,一般不按犯罪处理,主管
    2023-08-06
    69人看过
  • 盗窃罪的主观表现包括什么?
    一、盗窃罪的主观表现包括什么?1、盗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1)行为人明确地意识到其盗窃行为的对象是他人所有或占有的财物。行为人只要依据一般的认识能力和社会常识,推知该物为他人所有或占有即可。至于财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是谁,并不要求行为人有明确、具体的预见或认识。如放在宿舍外的自行车,河中一群暂时无人看管的鸭子,客车行李架上的行李等。如果行为人过失地将他人的财物误认为是自己的财物取走,在发现之后予以返还的,由于缺少故意的内容和非法占有的意图,不成立盗窃罪;(2)对盗窃后果的预见。如进人银行偷保险柜,就意图盗窃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的财物。进入博物馆就意图偷文物。这样的犯意,表明了盗窃犯意图给社会造成危害的大小,也就表明了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根据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盗窃未遂,情节严重的,如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府当定罪处罚。2、非法占有不仅包括
    2024-01-22
    371人看过
  • 妨害清算罪之主观方面比较
    从国外立法观之,妨害清算的犯罪在主观方面根据其具体行为的不同,有的由故意行为构成,有的由过失行为构成,有的故意和过失行为均可构成。如在清算过程中,隐匿、私分公司、企业财产,诈欺债权人的,只能是故意行为;浪费财产导致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则可能是过失行为;而对财产清单、帐册等商业帐薄的不实记载,故意和过失行为均可构成。日本破产法、德国刑法典即认为过失行为可成立妨害清算的犯罪,只是在处刑上,与故意犯罪轻重有别而已。如德国刑法典第28条规定,负债或濒临或已经无支付能力的人,故意实施法律规定的特定行为,妨害清算活动,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处5年以上自由刑或罚金;如果能证明其行为并非故意而是过失所致,则仅处2年以下自由刑或罚金。(注:徐久生译《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刑法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62-163页。)而美国模范刑法典则认为,构成妨害清算的破产诈欺罪的一个基本要素是被告人必须出于明知,(
    2023-02-16
    197人看过
  • 主观方面如何表现贿赂罪
    介绍贿赂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撮合的是行贿、受贿行为而有意为之。一般都具有从中谋取私利的目的,对于出自亲友关系或者其他非物质利益的考虑自愿介绍贿赂的,一般不影响本罪的成立。情节较轻危害后果不严重的,可以不按犯罪论处。犯罪主观方面行为人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其目的是索取或收受请托人财物。本罪的故意内容应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故意以影响力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二是以占有请托人财物为目的。在司法实践中,只要行为人利用影响力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已经实施,不论是事前索取或收受请托人财物还是事后获取财物,均不影响主观要件的成立。《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023-07-06
    355人看过
  • 辩护人妨害作证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
    辩护人妨害作证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一、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罪既遂具体量刑标准是什么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罪既遂的量刑标准: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诉讼代理人伪造证据罪?诉讼代理人伪造证据罪的构成:1、主体要件:只能是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2、客体要件: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3、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4、客观要件: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反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
    2023-03-05
    375人看过
  • 绑架罪的主观故意有哪些表现?
    绑架罪的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且以勒索他人财物为目的或者以他人作为人质为目的。行为人构成绑架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绑架罪有哪些行为表现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他人的行为;现实中常见的犯罪形式多为犯罪分子绑架他人实施控制后,向其近亲属索要财物的行为。2、基于财物以外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如犯罪分子抢劫作案后,劫持人质,要求警方让其离开犯罪现场的行为。3、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行为。主观表现为故意绑架他人作人质,威胁、要挟达到犯罪目的,这种犯罪目的,即是指向勒索财物,也有政治目的、个人目的或恐怖活动等目的,而如果以财物为目的的,必须是勒索财物的行为,也即强行索要财物的行为。其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刑法》第二百三十
    2023-07-26
    143人看过
  • 集资诈骗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聚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一、单位集资诈骗财务人员应该如何处理单位集资诈骗财务人员的处理:财务人员如果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二、集资诈骗万一般会判什么刑集资诈骗2000万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三、发现疑似非法集资行为,可以通过什么方
    2023-02-21
    386人看过
  • 妨害作证罪的犯人表现有哪些
    行为人非法劝止、阻止证人依法作证,采用暴力方式如绑架等方法使证人人身自由受到严重限制,甚至丧失自由而无法作证等;行为人实施希望他人作伪证的行为。行为人具体可用胁迫的手段来实施,可以采用贿买的办法,也可以采用唆使、引诱的方法,还可以采用具他手段如利用职务迫使下属作伪证等。《刑法》第三百零六条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4-05-07
    495人看过
  • 贪污罪的主观方面是怎么表现的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其故意的具体内容表现为行为人明知自己利用职务之便所实施的行为会发生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放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犯罪的目的,是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而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目的,既可以是行为人企图将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永久地占为己有,也可以是行为人希望将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非法获取后转送他人。另外,贪污罪不以特定的犯罪动机为其主观方面的必备要素,只要行为人故意实施了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行为,无论出于何种动机,均可构成贪污罪。一、村民小组长能否成为贪污罪的主体对于村民小组长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时。利用职务之便实施了侵吞公共财物的行为,是否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中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
    2023-03-20
    441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妨害公务罪的客观要件,妨害公务罪的客观要件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25
      妨碍公务罪的客观要件是通过暴力和威胁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妨害公务罪,又称阻碍执行公务罪,是我国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11
      在主观方面,大多数犯罪必须是故意,少数犯罪主观方面有过失。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明知是赃物而窝藏、销毁、转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或者明知是赃物而购买的。
    • 商洛妨害安全驾驶罪客观方面表现的主体要件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7-11
      本罪第一款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岁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主要是公共交通工具上的乘客等人员;本罪第二款是特殊主体,即是正在驾驶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
    • 妨害公务罪行为表现在哪些方面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6
      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了许多妨碍公务的行为,那妨害公务罪行为表现在哪些方面呢?下面法律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是在依法执行职务。 2、行为人必须是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执行公务。 (二)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行为。 (三)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
    • 组织卖淫罪的主观表现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7-28
      组织卖淫罪的表现是为行为人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 1.组织,是指发起、建立卖淫集团或卖淫窝点,将分散的卖淫行为进行集中和控制,并在其中起组织作用的行为。 2.策划,是指为组织卖淫活动进行谋划布置、制定计划的行为。 3.指挥,是指行为人在实施组织他人卖淫活动中起领导、指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