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责任的概念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09:10:06 164 人看过

一、医疗损害责任的概念是什么

医疗损害责任的概念是指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未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所规定的注意义务,在医疗过程中发生过错,并因这种过错导致患者人身损害所形成的民事法律责任。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所谓归责原则,“是归责的规则,也就是确定行为人的民事责任的根据和标准,是责任的核心问题。一定的归责原则决定着责任构成要件、举证责任的负担、免责条件、损害赔偿的原则和方法、减轻责任的根据”。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则是指行为人的行为或物件致他人损害的情况下,根据何种标准和原则确定行为人的侵权民事责任。

二、医疗纠纷是否有精神损害赔偿

医疗纠纷是有精神损害赔偿的。在医疗事故损害赔偿中,对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以及名誉权实施的侵害行为,受害人及其亲属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合同纠纷追究的是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违约责任,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应当与侵权责任相区分。

三、怎么追究医疗责任

对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行为中发生医疗事故的责任追究,作出如下规定:

1.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

2.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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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12日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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