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打征地补偿款给村民的行为,是合法的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5 11:30:11 181 人看过

一、征收方将征地补偿款强行打给村民,是合法的吗,补偿还能提高吗?

家住江苏某地的柳先生今年年初因为修高速路,自家五亩耕地被纳入了征收范围。由于补偿价格一直不满意没同意签补偿协议,征收方就把征地补偿款强行打给柳先生了,还声称补偿款已经发了,不同意征收也没用。

像柳先生一样遭遇的被征收人,现实中确实不少。补偿款强行打到被征收人账上,真的向上面村委讲的那样,就只能接受了?这样强制的行为是不是合法的?如果不合法被征收人该如何应对呢?接下来,即明拆迁律师就帮大家分析一下。

强行打款,征收方和被征收人是怎样的心理?

首先我们先来探讨一下,发生强行打款这种事情的时候,征收方跟被征收人分别都有怎样的心理。

对于征收方来说,他们是强势的一方。通常跟被征收人谈判很久没有结果的时候会失去耐心,或者是征收项目着急进行,他们就会单方面强行地将征地补偿款打给被征收人,以为这样就可以做到形式上的合法,自己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征收土地了。

对于被征收人来说,他们属于弱势的一方。一方面基于对征收方权利强大的畏惧,另一方面也是最关键的,就是法律意识不强。在补偿谈不拢的情况,不知道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等征收方把补偿款打过来时,以为一切已成定局,只能接受现状了,最终就是妥协接受了补偿价格。这也是被征收方经常利用的一点。

补偿未谈好就直接打款到被征收人账户,合不合法?

征收方这种强行打款的行为,其实是不合法的。

主要的法律依据体现在:

首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从此条规定可以看出,对补偿价格不满意,并不是由征收方单方面决定,需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协调或者裁决的书面文件。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1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补偿款强行打给被征收人,是对被征收人要求合法合理补偿权利的侵犯,对于征收方这种行为不满意,被征收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所以说,征收方强行把补偿款打给被征收人的单方面强制的行为,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被征收人对补偿价格不接受仍然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面对征收方强行打款行为,被征收人该如何维权?

如何应对土地征收中,征收方强行打款的违法行为呢?

首先,要多学习了解征地拆迁方面的法律知识,比如《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

其次,如果补偿问题一直没谈好,感觉到征收方不可能再让步了,就要做好维权的准备。在出现上述强行打款的情况或者是强征土地的违法情形时,要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不要去动这笔钱,你动了这钱,可就说不清楚了;二是要收集征收文件,保护好土地证件,对土地现状拍照录像取证;三是对于征收方的谈话录音取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18: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征收相关文章
  • 村集体收回发包给村民的土地民事行为,还是行政行为
    由于村集体不属于行政机关,只是属于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所以村集体收回发包给村民的土地的行为是民事行为。农村集体土地传统流转形式方式一:土地转让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其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灭失。农户最基本和最可靠的生活来源和保障。其他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是指承包方依据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经转让双方协商一致并获得发包方同意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灭失。受让方是一切农业生产经营者,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对转让方也没有限制条件。方式二:土地转包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
    2023-04-27
    207人看过
  • 政府征地村集体强行提留10%征地款合法吗?
    一、政府征地村集体强行提留10%征地款合法吗?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经村民委员会的同意,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进行提留是合法的,提留的征地补偿款不得挪用。二、村提留征收程序1、村提留、乡统筹费实行预决算制度。村提留的预算方案,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乡统筹费预算方案由乡(镇)人民政府商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连同本乡(镇)范围内的村提留预算方案一并报县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备案;2、向农民征收村提留、乡统筹费要如实填写农民负担监督卡,于每年5月底之前发至农民手中;3、向农民征收村提留、乡统筹费要开具省统一削发的专用收据;4、村提留、乡统筹费征收结果和使用决算情况要如实向农民群众公布。三、集体土地征地手续如何办理?1、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使用土地的,用地
    2023-04-06
    402人看过
  • 本村村民私占集体土地是合法的行为吗
    是不合法的行为。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一、集体土地的法律特征是什么?1、综合性集体土地也是由气候、水文、土壤、地形、地质、生物及人类活动的结果所构成的综合体。土地的各组成部分紧密结合,相互影响,协同进化,互为因果,人类不可能改变一种组成要素而使得其他要素保持不变。例如,砍伐森林,不仅会直接改变林木和植物的生长状态,也会引起土壤、水分、动植物及气候变化。2、生产性集体土地也具有一定的生产力,可以生产出人类需要的某种植物产品和动物产品。3、竞争性土地面积的有限性及位置的固定性,导致人们对集体土地的竞争行为。一方面要发展经济,进行城市建设,要进行基础设施建设
    2023-02-06
    128人看过
  • 行政行为还是民事行为?征收补偿的探讨
    民事行为,是自然人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行为。该行为区别于不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比如道德行为、情谊行为等,也区别于其他法律领域的行为,比如犯罪行为、行政行为等。民事协议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实体为了开展某项活动,经过协商后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协议在法律上是合同的同义词。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行政行为是行政管理法律关系的客体,即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双方当事人围绕行政行为形成法律关系。行政主体有权依法实施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则负有服从的义务。行政行为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广义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组织实施的所有生效行政法律效力的行为。狭义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法律行为。根据征收补偿的规定,我们得知,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进行行政诉讼。那么,征收补偿应该是属于行政行为。房屋征
    2023-07-02
    498人看过
  • 征地补偿款归村里还是村民?
    征地补偿款归村民。农村征地的土地补偿费是给农户的,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是归全体村民所有的,所以农村征地时,征地补偿款是归全体村民所有的,由村集体进行分配。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是归全体村民所有的,所以农村征地时,征地补偿款是归全体村民所有的,由村集体进行分配。征地补偿款发放程序1、公告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征收土地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公告,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乡(镇)、村予以公告。2、登记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规定期限内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3、公告、征地补偿方案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2023-08-04
    344人看过
  • 如何合理计算村民的征地补偿款
    征地补偿款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是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已故被征地者的征地补偿款属于遗产吗依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个人承包应得收益可以继承。而征地补偿款是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补偿给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又分配给丧失承包地的承包农户家庭,用于对失去土地农户的预期损失补偿及安置,以保障失地农户将来的生产生活。因此,征地补偿款从性质上不属于承包收益,不能列入遗产范围。继承权实现继承权的实现,亦称为继承权的兑现,指继承人依法取得继承权后,根据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的方式取得遗产的法律后果。继承权的实现要具备几个前提条件:1、继承人在继承权主体的范围内;2、继承权人没有丧失继承权;3、继承权实现的内容是合法的,没有侵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
    2023-07-04
    70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以补偿为条件,依法强制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家所有的城市用地的行为。 用地单位在征地时按照法律规定或协议给予被征地农民或集体组织的补偿费用。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属物和青苗... 更多>

    #土地征收
    相关咨询
    • 村集体或村委会依法领取征地补偿款,是否合法行为,是否合法行为?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26
      如果是村集体或村委会依法领取征地补偿款,属合法行为。因为土地补偿款并非归土地使用人独自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
    • 村民私占集体土地是合法的行为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8-15
      是不合法的行为。我国明确规定了集体土地是不能够为他人以任何形式非法的手段或者借口进行擅自侵占的。如果有村民以非法的手段私占集体土地的,构成了违法犯罪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 村干部强行征地,合法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3-23
      征地必须要有合法的批准手续,按程序进行,村干部强行征地是不合法的。
    • 为什么征地补偿款不是全部给被征地农民,镇村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6
      群众得到的部分是使用权或者承包权的补偿,所有权的补偿给村里,以后以村集体名义使用这个钱款
    • 有权扣留村民的占地补偿款作为执行民事纠纷赔偿款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0
      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