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女员工是否可以安排加班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12:10:23 56 人看过

一、可以安排哺乳期女员工加班吗

根据劳动法和其他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禁止用人单位安排未成年工、怀孕女工和哺乳未满12个月婴儿女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加班。

二、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待遇有哪些

我国法律规定,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但实践中应分两种情况讨论:

第一种,是用人单位未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

(一)生育津贴;

(二)生育医疗费用;

(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四)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上述费用均有社保基金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在该种情况下,生育津贴即应视为女职工的产假工资,但由于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是: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30×产假天数得出的,该津贴的数额可能低于女职工的本人工资数额。因此,若生育津贴的数额低于女职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第二种,用人单位未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这里的工资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应是女职工休产假之前的月工资标准。另外,女职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及疾患生育手术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北京市规定,只有具有北京市常驻户口的职工才能缴纳生育保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11: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加班相关文章
  • 上班期间哺乳期安排
    对于哺乳期的女职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女职工在哺乳期上班的规定,为了保障哺乳期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应该赋予女职工相应的权利,例如缩短上班时间。那么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上班的时候,用人单位应该给予其两次哺乳时间,每次是三十分钟,要是多胞胎的,时间会再增加三十分钟,哺乳的时间也算是上班时间。哺乳期工资计算1、请3个月、6个月哺乳假的工资,均按本人基本工资加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的80%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2、请一年(含法定产假)哺乳假的,工资照发,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停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3、双生以上的女职工,可实行产后休息一年,其产假以外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80%发给;4、哺乳时间:对抚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哺乳时间单胎为30分钟。也可
    2023-07-02
    121人看过
  • 哺乳期安排加班如何劳动仲裁
    一、哺乳期安排加班如何劳动仲裁哺乳期安排加班劳动仲裁流程: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二、哺乳期被安排加班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怎么办哺乳期被安排加班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终局裁决的情形只能由劳动者起诉。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
    2023-05-27
    359人看过
  • 女性员工是否可以在哺乳期旅行
    1、女员工能否在哺乳期出差?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女员工在哺乳期外出,将直接导致其与子女分离,这种分离将导致女员工无法享受哺乳假,这与劳动法相冲突。因此,如果女员工在哺乳期不同意,公司不能单方面安排女员工出差。但由于女职工在第三阶段工作时间较长,其生理特点可能导致其无法继续从事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根据女性员工的技能安排她们从事新的工作。但是,从保护女员工的角度看,原来的工资不能降低。用人单位在哺乳一周岁以下婴儿期间,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哺乳期间禁止从事的其他劳动、延长工作时间和节假日工作。不得安排他们上夜班。女职工哺乳期禁止从事的工作范围如下:1。车间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2)作业场所空气中
    2023-05-02
    368人看过
  • 夜班哺乳期女员工规定
    1.哺乳期是指产后产妇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婴儿的时期,就是开始哺乳到停止哺乳的这段时间,一般长约10个月至1年左右。2.法律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哺乳期规定如下是最新辽宁省哺乳假国家规定,暂定2016年继续沿用这份说明。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哺乳假国家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1、生育第一个子女并
    2023-07-15
    387人看过
  • 女员工哺乳假是否可以延长
    女员工哺乳假能否延长?女职工休完哺乳假6个半月后难以继续请假哺乳婴儿的,各单位可根据生产和女职工实际情况延长哺乳假,但不得超过1年。详情如下:1。女工在哺乳期能否延长哺乳假?有1岁以下婴儿的女工,所在单位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班工作时间每次30分钟。对于多胞胎的婴儿,每增加一次母乳喂养的时间增加30分钟。女工每班的两个哺乳时间可以一起使用。本单位的哺乳时间和哺乳途中的时间按工作时间计算。特殊情况下延长哺乳期的规定:体弱儿是指1岁以上的婴儿有佝偻病(除临床体征外,需经血液生化或腕骨X线检查证实)、贫血、营养不良等症状,严重先天畸形(如先天性心脏病、脑发育不全、唇腭裂等),每年住院3次。哺乳期结束后,可以延长吗?根据对《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问题的答复,女职工满一周岁后,哺乳期不再延长。如果宝宝身体特别虚弱,医疗部门可以证明哺乳期可以适当延长。如果哺乳期在夏季,可以延长一两个月。根据
    2023-05-31
    227人看过
  • 哺乳期妇女是否能够合法加班?
    哺乳期妇女加班是违法的。对于哺乳一岁以下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工作时间或安排夜班。用人单位应当在日常工作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一小时的哺乳时间;女职工生多胞胎的,每天多哺乳一个婴儿,母乳喂养时间增加一小时。安排加班违法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哺乳期妇女能治安拘留吗哺乳期妇女能不能拘留。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于哺乳期的妇女可以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但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3、七十周岁以上的;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
    2023-07-07
    493人看过
  • 单位能否随意安排加班,企业可以随便安排员工加班吗
    一、单位能否随意安排加班企业可以随便安排员工加班吗目前有少数企业利用员工不清楚加班的概念,做出“擦边”的规定,让员工很难判断到底是不是在加班,从而“揩”员工的“油水”,企业的做法是不合理的。首先,我们平时所说的加班,是指员工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标准工作日以外,继续从事工作。其次,判断是否加班有3个标准,即加班是用人单位要求的;加班的内容体现用人单位的意志;在标准工作时间之外。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安排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依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需要注意的以下几个问题:(1)首先,由于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确实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生产经营需要主要是指生产任务紧急,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经营的。(2)其次,必须与工会协商,经工会同意。用人单位决定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把安排加班的理由、涉及人数、时间长短等情况向工会说明,征得工会同意后,方可延长工作时间
    2023-04-28
    362人看过
  • 怀孕女职工有何待遇,能否安排哺乳期员工出差
    一、怀孕女职工有何待遇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期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劳动部、人事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险字〔1988〕2号)规定:(一)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二)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或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三)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
    2023-03-17
    499人看过
  • 哺乳期的子女是否可以继续哺乳
    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子女抚养不利;母亲工作性质特殊,不便于抚养子女;或者母亲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子女等。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离婚后哺乳期的子女应当由谁抚养离婚后,哺乳期的子女应当由哺乳期的母亲抚养。哺乳期后的子女因抚养问题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本条规定只确立了监护权归属的基本原则:
    2023-08-16
    379人看过
  • 面对哺乳期公司安排的加班,如何应对?
    在哺乳期内,公司安排加班的,可以进行投诉。法律明确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责令用人单位尽快改正,用人单位实在不改正的,可以处以罚款。哺乳期公司安排上夜班违法吗哺乳期公司安排上夜班违法。女职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女职工也可以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手段维权。《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
    2023-07-12
    284人看过
  • 哺乳期妇女如何安排工作时间
    哺乳期女职工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内有1小时的哺乳时间;如果女职工生了多胞胎,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的哺乳时间。女职工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的生理卫生和哺乳困难。哺乳期妇女打人的相关案例:5月5日晚,常州市儿童医院一名女医生在工作过程中遭患者家属殴打。因不满警方处理结果,这位女医生在当地一家论坛上发帖维权,此事引起广泛关注。5月7日,涉事派出所对此事作出解释:打人者处于哺乳期无法执行刑拘。(5月8日现代快报)事件的因果并不重要,我更觉得派出所的处置方式值得探讨,表面看派出所的做法很合法,因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一般认为妇女在怀孕、哺乳期间,一般应尽可能避免人身羁押。然而,被殴打的女医生当然不满意,难道这打就白挨了?难道哺乳期内的妇女就可以无法无天了?难怪曾有媒体报道说一些妇女挺着大肚子或者抱着孩子做着贩卖毒品之类的不
    2023-08-18
    152人看过
  • 哺乳期内女职工的安排与权益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女职工哺乳期禁忌的劳动范围是什么女职工哺乳期禁忌的劳动范围是: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其他。《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2023-07-16
    96人看过
  • 安排员工值班的是否构成加班
    一、安排员工值班的是否构成加班“值班”与“加班”虽然只是一字之差,却含义迥异,容易被人们混淆,实践中因此而产生的劳动争议也屡见不鲜。“加班”属于延长劳动时间,是一个法律概念,“值班”是很多单位的通俗叫法,有“值夜班”、“值安全班”等等,很多人认为,“值班”就是“加班”,值班也应当按照法定标准获得加班费,由此提出劳动仲裁,甚至提出天价赔偿的很多。“值班”到底是否就是加班,是否需要支付加班费?关于值班与加班的问题,目前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值班不等于加班。第二种观点认为:值班就是加班,不存在本质上的区别。主要理由是法律对值班未作明确规定,如果将值班和加班截然区分,客观上会使用人单位以值班替代加班,不利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同时值班也是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内容,劳动者也因为值班未能行使法律规定的休息权利。企业要求员工“值班”的做法很多,譬如晚上值班、休息日值班,节假日值班,但在《劳动法》、《劳
    2023-04-15
    59人看过
  • 破产企业哺乳期员工如何安排
    企业在破产前,首先要安排好企业职工,同时破产企业所在地的市、区、县政府也应采取相应的再就业培训、介绍、劳务输出等多种措施,帮助企业妥善安排职工的再就业后续工作,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需要。对自谋职业的破产企业员工,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发放一次性的安置费,该费用按破产企业所在城市上年度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支付。一、倒闭工厂的工人怎么办,有哪些规定对于倒闭工厂的工人怎么办的相关规定有:《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企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关于对破产企业职工安置问题的复函》等文件。企业依法破产倒闭时,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应得的工资,倒闭工厂在破产清偿中企业应按规定的清偿程序,先支付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员工的安置费用,应该从破产工厂依法取得的费用中拨付,不得有少赔偿或不赔偿的情况。二、公司破产可以领取失业金吗企业破产后,不能及时就业,又没有申请
    2023-03-06
    176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加班
    词条

    加班是指除法定或者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假期期间延长工作时间。 劳动法规定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费,平时加班,如晚上需要支付劳动者1.5倍工资,周末加班需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法定节假日需支付三倍工资。... 更多>

    #加班
    相关咨询
    • 哺乳期哺乳期安排加班是否可以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30
      女职工哺乳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和加班。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劳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女职工在哺乳不满一岁的婴儿期间,不得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哺乳期禁忌的其他劳动,不得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日常工作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
    • 哺乳期允许加班吗,公司安排哺乳期女工加班,员工可以拒绝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15
      针对哺乳期允许加班吗这样一个问题,《劳动法》第六十三条给出了答案: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做时间
    • 公司安排加班在哺乳期女性可以拒绝工作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02
      单位安排哺乳期女工加班员工可以拒绝。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是不允许安排其加班的,如果女职工碰到用人单位要求其在哺乳期内加班时,可以明确提出拒绝,用人单位也不得以此为理由克扣女职工的奖金或工资福利待遇。如果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其他条件为要挟强制要求哺乳期内的女职工加班,那么女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去投诉,让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其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三条
    • 用人单位可以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加班加点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0
      根据《劳动法》第六十一条、《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和第九条的规定,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相关法律知识:《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
    • 用人单位在哺乳期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期内加班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06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