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公路事故起诉赔偿案件怎样管辖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1 08:22:31 242 人看过

1、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八条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交通事故赔偿起诉流程怎么走

交通事故赔偿如不能就赔偿达成协议,受害人就可以自己或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进入到法院诉讼程序。

1、立案阶段

首先受害人以原告的身份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民事诉状和相关证据,资料齐全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一般会在7日内立案,同时通知当事人。不能立案的,说明理由,需要补充资料的,通知补充。

2、庭前准备阶段

法院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会向被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及原告证据材料,被告收到民事诉状后15日内提出答辩意见,法院收到答辩意见后会送达给原告。有的法院在立案后会向双方送达限期举证通知,此时,应根据通知要求及时举证。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证据的,应当提交延期举证申请。

3、开庭审理阶段

开庭时,书记查明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情况,宣布案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随后,原告陈述、被告答辩、证人作证、出示书证、物证、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等,审判人员发问、相互发问,最后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各方互相辩论,审判长询问各方最后意见,庭审结束。

4、裁判阶段

案件经过审理后,审判人员会根据庭审查明的情况,结合各方提供的证据,对案件进行评议,作出裁判结果。随后送达裁判文书,任何一方不服,可以上诉,对判决不服的上诉期为15日,对裁定不服的上诉期为10日。如放弃上诉,则上诉期届满,裁判文书生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5: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铁路交通事故伤亡等级和铁路事故责任怎样划分
    铁路交通事故的等级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有以下情况之一,特别是在重大事故中死亡30人以上。(二)造成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三)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4)忙碌的干线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中断铁路行驶48小时以上。(5)忙碌的干线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中断铁路行驶48小时以上。重大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一)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二)50人以上100人以下受重伤。(三)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五)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6)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忙碌的干线铁路行驶中断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铁路行驶48小时以上。(七)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终段线路时间同上。较大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一)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2023-08-06
    96人看过
  • 铁路旅客纠纷案件的管辖规定有哪些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此,可以理解为铁路旅客运输纠纷分为合同纠纷和损害赔偿纠纷。就合同纠纷而言,由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对于始发地可理解为初始发地和因换乘时的列车始发地;目的地可理解为车票所记载的最终目的地和因故终止旅行地。被告所在地中的被告是指纠纷发生时所在的车站或乘坐的列车所属单位。车站和列车所属单位所在地为被告所在地。由此可见,铁路旅客纠纷案件所涉及的沿途铁路企业单位所在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需要说明的是,根据最高法院的有关规定,凡属铁路运输的案件都由铁路运输法院专属管辖。铁路分局所在地均设有铁路运输基层法院,铁路局所在地设有铁
    2023-04-22
    327人看过
  • 铁路运输法院专属管辖
    1、铁路运输法院受理同级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下列刑事公诉案件,由犯罪地的铁路运输法院管辖:(一)车站、货场、运输指挥机构等铁路工作区域发生的犯罪;(二)针对铁路线路、机车车辆、通讯、电力等铁路设备、设施的犯罪;(三)铁路运输企业职工在执行职务中发生的犯罪。2、下列涉及铁路运输、铁路安全、铁路财产的民事诉讼,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一)铁路旅客和行李、包裹运输合同纠纷;(二)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和铁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纠纷;(三)国际铁路联运合同和铁路运输企业作为经营人的多式联运合同纠纷;(四)代办托运、包装整理、仓储保管、接取送达等铁路运输延伸服务合同纠纷;(五)铁路运输企业在装卸作业、线路维修等方面发生的委外劳务、承包等合同纠纷;(六)与铁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施工有关的合同纠纷;(七)铁路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加工承揽、维护、服务等合同纠纷;(八)铁路行车事故及其他铁路运营事
    2023-08-13
    115人看过
  • 高速公路治安案件由谁管辖
    1、高速公路治安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2、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条,治安管理处罚的适用对象,按照本文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适用与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行为,即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第七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的治安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治安案件的管辖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一、疫情营业处罚疫情期间如果营业,根据我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是可以进行罚款的,因此建议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营业。疫情期间营业属于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如果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尚不够刑事处罚的,那么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二、被骗打110还是上门报警被骗打110或者上门报警都可以。诈骗报警是
    2023-06-25
    353人看过
  • 公路赔偿诉讼案件的研究
    公路行业不是法律的真空,随着法治和公路的发展,在公路行业相应出现诉讼问题在所难免。但由于诉讼法律和公路管理法律衔接上的不协调,出现了一些适用法律错误的问题,过分加重了公路管理人员责任。因此正确处理这类纠纷是促进法治和公路的发展的重要任务。诉讼制度一般分为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三大诉讼在公路行业都有表现,本次讲座主要研究出现的民事诉讼(也俗称赔偿诉讼)。一、中国赔偿诉讼的分类概况我们在研究公路诉讼案件的时候,首先要简要了解中国赔偿诉讼的分类概况。目前中国赔偿诉讼大体分为四类。(一)国家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又分为三类。1.刑事赔偿:主要解决司法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违法造成他人损害的赔偿问题。2.行政赔偿:主要解决行政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中,违法造成他人损害的赔偿问题。3.司法赔偿:主要解决司法机关在办理民事、行政诉讼案件中,违法造成他人损害的赔偿问题。(二)行政侵权赔偿主要解
    2023-06-08
    70人看过
  • 高速路上交通事故起诉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处理。一、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 事后请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二、被撞后多长时间不报警作废相关交通法律
    2023-04-11
    386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铁路案件管辖权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15
      铁路、交通、民航系统的机关,厂、段、院、校、所、队、工区等单位发生的刑事案件,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工作区域内和列车、轮船、民航飞机内发生的刑事案件,铁路建设施工工地发生的刑事案件,铁路沿线、水运航线发生的盗窃或者破坏铁路、水运、通讯、电力线路和其他重要设施的刑事案件,以及内部职工在铁路、交通线上执行任务中发生的案件,分别由发案地铁路、交通、民航公安机关管辖。
    • 如何确定铁路公诉案件管辖, 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铁路犯罪的管辖法院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01
      下列刑事公诉案件,由犯罪地的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一)车站、货场、运输指挥机构等铁路工作区域发生的犯罪; (二)针对铁路线路、机车车辆、通讯、电力等铁路设备、设施的犯罪; (三)铁路运输企业职工在执行职务中发生的犯罪。 在列车上的犯罪,由犯罪发生后该列车最初停靠的车站所在地或者目的地的铁路运输法院管辖;但在国际列车上的犯罪,按照我国与相关国家签订的有关管辖协定确定管辖,没有协定的,由犯罪发生后该列
    • 铁路警察管辖哪些案件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0-13
      铁路公安单位管辖铁路系统的单位、厂、段、院、校、所、队、工区等单位发生的刑事案件,车站工作区域内、列车内发生的刑事案件,铁路沿线发生的盗窃或者破坏铁路、通信、电力线路和其他重要设施的刑事案件,以及内部职工在铁路线上工作时发生的刑事案件。
    • 铁路运输公司起诉赔偿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1-08
      起诉应当向铁路法院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企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铁路运输企业未充分履行安全防护、警示等义务,受害人有过错行为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全部损失的百分之八十至百分之二十之间承担赔偿责任;已充分履行安全防护、警示等义务,受害人仍施以上述过错行为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全部损失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十之间承担赔偿责任 按你说的情况,铁路方应当承担最多为80%的赔偿责任。
    • 铁路运营事故应选选管辖权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1
      在铁路运营事故中受伤致残等相关案件的诉讼,诉讼人首先应到铁路运输法院起诉,而具体受理该案件的铁路运输法院需根据赔偿权利人的起诉理由而定。《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赔偿权利人要求对方当事人承担侵权责任的,由事故发生地、列车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铁路运输法院管辖。赔偿权利人依照合同法要求承运人承担违约责任予以人身损害赔偿的,由运输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