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衢州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
1、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要求。
3、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办理行政确认,要求提供的一次性告知材料齐全或补正齐全的。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1、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属实的。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
无审批数量限制。
二、衢州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登记设定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6号
第五条
第一款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第六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第四十七条承包农民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草地、水域、滩涂以及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用地,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用地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生产的,可以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地上有森林、林木的,应当在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时一并申请登记。
第四十八条
第一款依法以承包方式在土地上从事种植业或者养殖业生产活动的,可以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首次登记。
第二款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首次登记,由发包方持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等材料申请。
第三款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由承包方持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首次登记。
第四十九条
第一款已经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方应当持原不动产权属证书以及其他证实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
(一)权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事项发生变化的
(二)承包土地的坐落、名称、面积发生变化的
(三)承包期限依法变更的
(四)承包期限届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的
(五)退耕还林、退耕还湖、退耕还草导致土地用途改变的
(六)森林、林木的种类等发生变化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条
第一款已经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双方应当持互换协议、转让合同等材料,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登记:
(一)互换
(二)转让
(三)因家庭关系、婚姻关系变化等原因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或者合并的
(四)依法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的其他情形
第二款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还应当提供发包方同意的材料。
第五十一条
第一款已经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方应当持不动产权属证书、证实灭失的材料等,申请注销登记:
(一)承包经营的土地灭失的
(二)承包经营的土地被依法转为建设用地的
(三)承包经营权人丧失承包经营资格或者放弃承包经营权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二条
第一款以承包经营以外的合法方式使用国有农用地的国有农场、草场,以及使用国家所有的水域、滩涂等农用地进行农业生产,申请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登记的,参照本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款国有农场、草场申请国有未利用地登记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
第五十三条国有林地使用权登记,应当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地上森林、林木一并登记。
-
杭州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登记在哪办理(注销登记)
223人看过
-
衢州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339人看过
-
衢州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材料
439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需要哪些条件
238人看过
-
郑州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受理条件有哪些
163人看过
-
淮安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受理条件有哪些
155人看过
家庭关系亦称家庭人际关系。家庭成员之间固有的特定关系。表现为不同家庭成员之间的不同联系方式和互助方式,是联结家庭成员之间的纽带。 家庭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和兄弟姐妹关系。 这里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包... 更多>
-
怎样登记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14地类是农用地,土地性质是国家所有。相对以通常耕地而言,设施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厂子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乡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乡下设施用地。根据设施农用地特点,从有利于规范管理出发,设施农用地具体分为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 (一)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乡下事项范围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 1.厂子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
-
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转让条件是什么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17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3)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权证书。
-
申请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应提交哪些文件, 如何办理土地使用权的登记天津在线咨询 2022-01-20申请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一)《房地产初始登记申请书》;(二)身份证明,包括: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国家机关负责人证明,或市政府批准设立组织的文件和该组织负责人证明。境外企业、组织提供的身份证明应按规定经过公证或认证;(三)土地权属证明,包括: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提交:(1)土地使用合同书。根据土地使用合同书规定由权利人自行征地的,应同时提交
-
-
土地使用权预登记证定义是哪些?有哪些用?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01这是土地确权登记的其中一种。如果你家有土地记得要去登记,因为错过了这一次下次登记工作就不知道要什么时候开展了。土地确权保证了农民对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相当于给农民手里的土地上了身份证,可以有效的减少农村土地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