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面领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21:40:12 115 人看过

一、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公开发布。在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时代,瞬息万变的信息,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信息社会就是信息和知识将扮演主角的社会,作为最重要的信息资源的政府信息涵盖全社会信息的80%,它既是公众了解政府行为的直接途径,也是公众监督政府行为的重要依据。因而,政府信息应该公开。2016年05月9日,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政府信息‘深藏闺中’是极大浪费。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州政府领导介绍、主要分工

2、州政府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3、州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工作规则

4、州政府重点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5、恩施州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数据

6、州政府人事任免

7、《湖北省政务信息公开规定》原文

8、《恩施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及《目录》规定的应公开的具体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公开形式,通过恩施州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公开(网址:www.enshi.gov.cn),辅助公开形式采取新闻发布会、报刊、杂志、电视等。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州政府办公室将在信息生成后及时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迟于信息生成后15日。已公开信息至少保留1年以上。超过保留时效的信息可通过政府网站的搜索引擎进行查询。

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符合《规定》要求但未主动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公开。

(二)受理机构

申请州政府信息公开的受理机构为州政府办公室文书科,办公时间为8:0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8260087传真:8221174

通信地址:恩施市舞阳大街1巷14号,邮政编码:445000

(三)公开程序

1、申请提出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恩施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州政府网站上下载电子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州政府网站上下载电子版《申请表》,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受理机构电子信箱即可。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直接到受理机构办公地当面提出申请。

3、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进行登记,并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同时答复申请人。决定公开的,应当在申请人办理申请手续后当场公开;不能当场公开的,应当在申请人办理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将公开形式告知申请人。决定不予公开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向有关监督机关反映。

因信息资料处理等客观原因及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决定是否公开或者提供信息的,经州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可以将期限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但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申诉监督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申诉或投诉,向监察机关举报,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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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8日 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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