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处罚是否需要立案
行政案件并不一定需要立案,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规定》将行政案件分为:现场处罚案件和立案查处案件。
前者不立案,直接处理:违法事实清楚、情节简单,违反质量、标准化、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适用现场处罚案件工作程序。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对行政案件进行调查时,应当合法、及时、客观、全面地收集、调取证据材料,并予以审查、核实。第五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时,应当防止泄露工作秘密。
二、行政案件立案审查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结合《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行政案件立案审查可以归纳为以下五个环节:
(1)原告主体资格的审查
原告限定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原告仅仅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了其合法权益,就其主观方面而言,确认了原告所享有的诉权,至于在客观上其合法权益是否确实受到侵害则属于案件的实体审查。因此具体行政行为是否违法,是否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并不影响原告资格的取得和原告的起诉。
(2)被告主体资格的审查
明确的被告作为立案标准之一却易在实践中与适格的被告相混淆,要求被告适格无疑抬高了行政案件的立案门槛,影响当事人行使诉权。明确的被告是指被告是具体的、清楚的、指向性明确的,立案审查对被告的要求仅止于此。
(3)诉讼请求及事实根据的审查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是“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诉讼请求并不等同于要求,其表述必须符合一些条件:
1.原告提出的请求与被告的法律责任必须相对应。如果被告并不具有相应义务,原告却要求被告因不存在的义务而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势必会造成法律关系的混乱。
2.诉讼请求应当符合法律逻辑。
现场处罚案件和立案查处案件是常见的行政类型案件处理方式,对于前者并不需要公安机关立案就可以处理。任何立案查处类型的行政案件,与刑事案件一样,必须要满足既定的立案标准之后,公安机关职员才会做出立案的决定。
二、林业行政处罚滥伐依据是什么?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三、林业行政处罚滥伐依据是什么
林业行政处罚滥伐依据《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一条,四十二条,四十三条也有规定。
《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四十五,二百四十六条也有规定。
-
是否需要立案处理行政处分?
136人看过
-
是否需要对行政处分进行立案调查?
380人看过
-
公安机关已立案是否行政处罚
95人看过
-
撤销案件是否要转行政处罚
208人看过
-
行政处罚立案之后多少时间结案,行政处罚立案条件
219人看过
-
行政处罚案件的办案期限是否需要适当延长处理?
410人看过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
公安机关已立案是否行政处罚江西在线咨询 2023-02-25公安机关已立案的,需要进行调查取证,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内殴; 或者容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
投案自首能否成立行政处罚海南在线咨询 2021-08-25投案自首不能构成行政处罚,投案自首就是罪犯犯罪后自动投案的时间。审理时会从轻或减轻处罚,自动投案也包括被家人或朋友说服然后去投案或在家人和朋友陪同下投案,投案后必须交代一切犯罪事实,如果只是去自首而不配合办理案件,如不交代犯罪经过不算自首,如交代了执法机关还没有掌握的线索或事件还可以在量刑上减轻。投案自行前往司法机关或公安机关报告作案情况听候处理。自首是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
-
非法集资立案是否需要行政部门审批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131.行政部门对于非法集资的性质认定,不是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必经程序。行政部门未对非法集资作出性质认定的,不影响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认定案件事实的性质,对于案情复杂、性质认定疑难的案件,可参考有关部门的认定意见,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性质认定。 2.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正在侦查、起诉、审理的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有关
-
是否警告行政处罚留案底福建在线咨询 2023-07-15一、是否警告行政处罚留案底 1、行政警告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证明违法行为较为轻微,会记入个人违法记录。行政处罚在相应的执法机构会存有案底。 2、目前中国大陆已经着手建立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对犯罪人员信息进行合理登记和有效管理,依托政法机关现有网络和资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分别建立有关记录信息库,并实现互联互通,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分
-
行政处罚再次违法是否还可以进行立案受理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24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一种行政处理。行政处罚的程序,是指享有行政处罚决定权和执行权的机关(或组织)作出和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具体方式、方法和顺序、步骤。所以行政处罚程序又分为行政处罚决定程序和执行程序两部分。行政处罚决定程序包括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适用于一些不需要立案调查且影响不大、事实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