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侦查的证据不符合事实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17:50:42 55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侦查收集的证据与事实不相符的,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应该对相关证据依法进行排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六条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刑事证据收集方法有哪些

证据收集的方法是指执法机关和律师调查收集证据的手段。调查取证的方法必须合法。法律规定的取证方法主要有:

1、询问。询问是指执法机关或者律师要求当事人、证人或者鉴定人陈述自己了解的案情。询问是任何案件中都经常使用的证据收集措施和方法。

2、讯问。讯问是指执法机关要求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或者刑事被告人如实交代案情的方法。讯问的对象限于行政处罚案件中的违法行为人和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讯问的主体限于执法机关,不包括律师。

3、辨认。辨认是要求被害人或者证人在若干类似的物品、场所或者人中,挑选出自己曾经所见所闻的部分。辨认的主体可以是案件中的被害人和证人,辨认的对象可以是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或者与案件有某种关联的人,也可以是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或场所。

4、勘验。勘验是指执法人员亲临现场,发现和提取证据的专门活动。勘验主体限于执法机关,律师无权进行勘验。从收集证据的角度来讲,勘验一方面是发现和提取各种物证的重要途径,另一方面勘验笔录本身也是证据的种类之一。

5、检查。检查是指执法机关依法对与案件有关的人身进行检验的专门活动。检查的对象是活人的身体,又称为人身检查。人身检查笔录是其主要的证据形式。

6、搜查。搜查是指执法机关依职权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或者人身进行强制性的寻查、寻找和提取证据材料的专门活动。搜查的对象可以是场所,也可以是人身,还可以是车船等物体。搜查是发现和提取各种物证、书证的重要途径,搜查笔录本身是证据的种类之一。

7、实验。实验是指执法机关模拟再现犯罪现场、犯罪过程或者案件发生过程的专门活动,主要适用于刑事案件。在其他种类的案件中,也可能需要用这种再现性实验方法来查明事故的原因或验证当事人或证人的陈述。

8、鉴定。鉴定是指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利用,其专业技术知识和科学技术设备鉴定,对有关的专门问题进行检测,并作出鉴定结论的活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0: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侦查检察院会起诉吗?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检察院不予起诉的情形:1、法定不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其适用条件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2、酌定不起诉。由《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3、存疑不起诉。由《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一、检察院起诉的条件1.提起公诉的实体条件。实体条件包括两个:一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二是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所谓犯罪事实已经查清,是指检察机关对下列事实已经
    2023-04-10
    397人看过
  • 立案侦查证据丢失怎么办?
    一、立案侦查证据丢失怎么办?可以再次调查取证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立案材料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二、对立案材料的接受1、公安机关、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紧急措施”是指保护现场、依法先行拘留嫌疑人、扣押证据等。特别关注:法院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也应当接受。2、报案、控告和举报可以用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和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
    2023-04-16
    146人看过
  • 公安局侦查期限6个月没有获得足够证据的怎么办?
    一、公安局侦查期限6个月没有获得足够证据的怎么办?公安局侦查期限6个月没有获得足够证据的需要释放犯罪嫌疑人,并结束侦查工作。按照《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的规定,此时公安机关有权撤销案件,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检察院,但实践中公安撤案的情况比较少,撤案意味着公安办理了错案,而撤案还需要公安局负责人签字、需要上会,流程比较麻烦。二、公安局立案侦查的期限是多少天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基层人民检察院,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和省级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基层人民检察院和分、州、市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2023-06-03
    389人看过
  • 污染环境罪的侦查取证证据不足怎么办
    1、如果经侦查,所取得的证据不足于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就会由公安机关撤销刑事立案,或由法院判决罪名不成立,而予以释放。2、如果经侦查,构成污染环境罪的,则可由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
    2023-02-27
    274人看过
  •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不作为怎么办
    (一)先要看是否拿到了立案回执单,没有立案回执单则是未正式立案。1、如果警察不立案,你有权要求他们出具不立案的通知书,告知不立案的理由;2、如果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没有立案侦查,向检察院提出的,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对不立案的原因或者理由加以说明;3、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二)拿到了立案回执单,则证明已经立案。1、长时间未处理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可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2、可以进入案件发生地政府网站在线举报派出所不作为的行为。3、可以打“12389”公安部举报中心投
    2023-02-19
    140人看过
  • 村委会证明不符事实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村委会出具的证明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当事人可以与村委会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村民可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反映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会组织法》第三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村委会的职责有哪些一、领导本村村民坚持改革开放、发展经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二、负责召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并报告工作。组织村民落实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三、接受党支部领导和乡、镇政府指导,完成乡、镇政府布置的各项任务。负责领导下属各委员会和村民小组的工作。四、组织村民发展经济,完善各种经济承包责任制,维护集
    2023-04-22
    475人看过
  • 侦查阶段发现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应移送审查不起诉
    犯罪事实不清的案件是指案件事实未调查清楚的刑事案件;犯罪证据不足的案件是指犯罪事实已基本被查实,但因证人无法找到、关键书证毁灭等客观原因导致案件部分重要证据无法收集,或根本就不可能收集,从而出现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或不能定罪量刑的刑事案件。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刑事案件有其显著特点:首先,它是涉嫌犯罪的案件。第二,涉嫌犯罪的案件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而无罪的案件一般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第三,最终是否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是一个未知数,而无罪的案件是明文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刑事案件由于部分犯罪事实已查清,已涉嫌犯罪,但又因部分犯罪事实未查清,或因部分证据未收集到而不能定罪量刑,所以说,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刑事案件是有疑问的案件,不能等同于无罪案件。对于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刑事案件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最高
    2023-06-11
    119人看过
  • 刑事证据的侦查扣押是什么
    是指侦查人员在勘查、搜查的过程中,对于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品和文件,依法予以提取、留置、封存的一项侦查措施。扣押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的目的是为了提取和保全证据,以求准确认定案情。刑事证据的侦查扣押是一种强制性的证据收集行为,一般是建立在证据持有人拒绝交出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应当注意刑事证据的侦查扣押与搜查和刑事证据侦查调取的区别与联系。一、证据规则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是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及时审理民事案件、保障和便利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经2001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1次会议通过,由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12月21日发布,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二、证据三性指的是什么根据诉讼活动中
    2023-02-11
    319人看过
  • 检察院证据不足退回公安侦查的次数是多少
    检察院证据不足退回公安侦查的次数是两次,具体情况如下:1.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案子到检察院审查起诉,从新打回公安进行的才算补充侦查。2.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3.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4.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5.补充侦查的情况有两种。即如果是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审查之后,需要补充侦查时,既可以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决定自行侦
    2023-03-23
    319人看过
  • 做侦查实验能取得证据吗
    侦查实验能作为证据。侦查实验的目的是证明与案件有关的事实是否存在或发生,从而证实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是否真实,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是否符合实际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侦查实验。侦查实验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实验的人签名或者盖章。侦查实验,禁止一切足以造成危险、侮辱人格或者有伤风化的行为。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在我国,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以及电子数据都属于实物证据。尤其是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由于我们一贯认为,我国的公安司法人员能够依法办案,能够做到客观、公正。所以我国的证据学理论认为,勘验、检查笔录的客观性较强,也比较可靠。因而,勘验、检查笔录是实物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侦查实验。侦
    2023-07-29
    59人看过
  • 侦查实验可以作为证据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对一切刑事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如果证据不足,依法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侦查实验是侦查机关在侦查办案过程中,采用模拟和重演的方法,证实在某种条件下案件实施能否发生和怎样发生,以及发生何种结果的一项侦查措施。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0条的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侦查实验需要谁批准侦查实验需要以下批准条件:1、应当经县级以上侦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并由侦查人员进行,应当邀请见证人在场;2、可以在现
    2023-07-25
    164人看过
  • 证据不足的自诉案件不宜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根据二高、三部、一委《关于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等规定,对于《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项所规定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如果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笔者认为,这种规定的理论基础在于:其一、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不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其二、这类案件如果证据不足即说明案件本身具有侦查内容;其三、刑事诉讼法赋予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享有侦查权,当然负有侦查义务,而人民法院并无侦查权力,亦无侦查义务。但是,在目前的司法动作中,其弊端凸现:1、无形中剥夺了自诉人的上诉权。如果人民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将此类案件移送给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而公安机关经侦查后最终以证据不足撤销案件的话,自诉人已无法行使上诉权了,也就失去了向上一级人民法院寻求保护的机会。2、不利于调动自诉人收集
    2023-06-11
    420人看过
  • 第三次退回公安补充侦查符合法律的规定吗?
    一、第三次退回公安补充侦查符合法律的规定吗?第三次退回公安补充侦查是不符合法律的规定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退回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及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268条和第269条规定,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从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中决定自行侦查的,应当在审查起诉期限内侦查完毕。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
    2023-06-03
    338人看过
  • 侦查笔录是言词证据还是实物证据
    《辨认笔录》是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证据中的一类,常作为鉴定意见类证据。侦查人员为了查明案情,可以要求被害人、犯罪嫌疑人或证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在辨认过程中,应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签名,辨认人和见证人签字或盖章。 辨认笔录属于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证据中的一类,一般认定为鉴定意见类证据。为了查明案情,必要时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犯罪嫌疑人或者证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签名,辨认人、见证人签字或者盖章。 侦查笔录的法律地位和使用范围 侦查笔录在刑事诉讼中具有重要的法律地位和广泛的使用范围。作为一种重要的证据形式,侦查笔录记录了侦查人员与嫌疑人、证人或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口头陈述。侦查笔录的法律地位主要体现在其作为证据的可采信性和法律效力上。侦
    2024-01-05
    334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需要二次侦查回来的证据证实不足怎么办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2-28
      检察院退侦两次,如果仍然证据不足的,检察院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 公安机关侦查证据不足如何处理
      安徽在线咨询 2021-03-12
      如果在侦查阶段,公安认为证据不足的话就会直接撤销案件。如果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会建议公安撤回案件,检察院也可以直接做不起诉处理。如果在法院审判阶段,法院可以判处无罪。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
    •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侦查检察院会起诉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05
      1.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2.检察院不予起诉的情形: (1)法定不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其适用条件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酌定不起诉。由《刑事诉讼法
    • 证据不足补充侦查两次怎么办
      重庆在线咨询 2021-04-15
      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二次补充侦查后,仍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检察院可以决定不起诉,公安机关应该撤销案件,解除羁押。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
    • 公安机关如何认定不予立案侦查的事实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17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一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侦查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侦查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公安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通知后,应当在15日内决定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送达人民检察院。同时,人民检察院也应当采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