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有权继承农村土地承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22:24:07 339 人看过

女儿可以耕种,不能继承,因为土地属国家集体所有;但如果女儿还是原承包人所在村农村户口,且没有地、未出嫁的情况下,可耕种并向村集体提出申请,在土地分配时考虑分配土地;如已出嫁且在婆家有地,现只可耕种原承包人耕地,权限至原承包人离世后村委会可收回土地。

女儿可以继承宅基地吗

不管是城镇还是农村,很多房屋的宅基地是在房主手里的,我们都只到房产是可以进行继承的,但是宅基地能不能继承还不知道,那么儿女可以继承宅基地吗啊

女儿可以继承宅基地吗

房屋是可以像其他财产一样可以进行继承的,但是这宅基地并不能够被继承。宅基地是农村或者是城镇人民的集体所有物,也就是说并不能能够算是私人的财产而被继承。

在被继承人去世之后,被继承人生前的各种遗产包括钱财,物件和房屋,这房屋是属于被继承人的财产,可以被赠送或者是被合法的继承人所继承,当然包括子女,只是宅基地有点不一样,他并不能算是个人的财产,所以不能被继承,而应该将这宅基地归还原来的农民集体才可以。

虽然只要是宅基地就不能够被继承,但是我国法律规定中有“地随房走”的原则,只要继承了房屋,就完全可以使用这房屋的宅基地,只要在必须的情况下,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但是能被继承的只是被继承者生前的原有房产,也就是说这继承来的房屋是不能有其他大动作的,这座房子不能拆了重建,也不可以扩建,就算是以后拆迁需要占据这份土地也只能获得房屋的拆迁款,并不能够获得宅基地的赔偿款。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既然身为法定继承人的女儿也不能够继承宅基地,那么在实际中就不要为了宅基地打官司了,这只是集体共有的财产。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四条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理由在于,其他方式的承包通常是以承包人个人的名义而非农户进行的承包,因此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自然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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