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车如何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16:31:20 386 人看过

二手车欺诈的认定标准:一般情况下,应当以一方所隐瞒的情况或捏造的事实是否足以对另一方的意思表示的形成及其内容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为标准。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从而购买二手车的,可以认定为二手车欺诈行为。

一、民事欺诈怎么办?

民事欺诈行为导致的法律后果是民事行为无效,从行为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可以据此要求欺诈方赔偿损失。

民事欺诈行为是指在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过程中,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做出错误的表示的行为。

二、手机以旧充新是否是欺诈

手机以旧充新构成欺诈。销售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属于欺诈。

构成欺诈的,经营者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三、受骗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法律规定,“一方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情形就属于合同欺诈。对方有权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该协议。并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一年期间为除斥期间,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07: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民事欺诈如何认定立案标准
    一、民事欺诈如何认定立案标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实施了欺诈的行为,如果诈骗的数额达到3000以上的,构成诈骗罪,可以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二、合同欺诈行为的侵权民事责任侵权行为,一般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合同欺诈行为具备侵权民事责任的主客观要件。(1)对于返还财产,可以由受害人主张,以有利于受害人为原则,决定是否返还,实现减少受害人“财产
    2023-06-17
    241人看过
  • 骗人的商业欺诈罪如何认定
    商业欺诈罪通常是指金融诈骗罪,如合同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等。一、诈骗手段的立案标准一般诈骗罪与盗窃罪相同,经济诈骗罪如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等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五百元至二千元为起点。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五千元至二万元为起点。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二、诈骗罪的既遂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三、诈骗属于经侦还是刑侦诈骗罪属于经侦办理的罪名刑侦一般办理危害公共安全如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等,走私罪如走私枪支弹药、走私核
    2023-04-03
    482人看过
  • 如何认定欺诈合同的诉讼时效
    欺诈签订的合同诉讼时效为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一、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
    2023-02-22
    236人看过
  • 如何认定具有欺诈性质的合同?
    1、行为人在主观上有欺诈的故意。这种故意反映在行为人要约或承诺过程中。要约邀请中的故意,不属于合同欺诈行为。2、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欺诈行为。即要约或承诺表示的意思是虚假的信息,且在合同履行中未就虚假信息予以更正。3、相对人因受欺诈而对要约或承诺的条件产生错误的认识。4、相对人在因受欺诈而对要约或承诺的条件产生错误认识的基础上与行为人订立、履行合同。5、行为人因欺诈成就合同获取了非法的、不正当的或若不实施欺诈不可实现的利益。如何正确认定盗窃罪?(一)盗窃罪的犯罪对象一般限于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盗窃自己家里的财物或近亲属的财物,一般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二)盗窃交通工具、交通设备、电力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通讯设备或者上述设备上的重要零部件,足以使上述设备不能正常运转,以致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或结果的,应根据刑法有关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2023-07-10
    137人看过
  • 法院对独立保函欺诈如何认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构成独立保函欺诈:(一)受益人与保函申请人或其他人串通,虚构基础交易的;(二)受益人提交的第三方单据系伪造或内容虚假的;(三)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认定基础交易债务人没有付款或赔偿责任的;(四)受益人确认基础交易债务已得到完全履行或者确认独立保函载明的付款到期事件并未发生的;(五)受益人明知其没有付款请求权仍滥用该权利的其他情形。独立保函的申请人、开立人或指示人发现有独立保函欺诈情形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前,向开立人住所地或其他对独立保函欺诈纠纷案件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中止支付独立保函项下的款项,也可以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提出申请。律师补充:受益人和开立人之间因独立保函而产生的纠纷案件,由开立人住所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独立保函载明由其他法院管辖或提交仲裁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根据基础交易合同争议解决条款确定管辖法院或提交仲裁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23-05-06
    372人看过
  • 价格欺诈怎么认定以及该如何处理该类欺诈行为?
    一、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有偿服务的标价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价格欺诈行为:(一)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二)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三)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四)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元从比较的;(五)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六)销售处理商品时,不标示处理品和处理品价格的;(七)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磊、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的;(八)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
    2023-05-01
    224人看过
  • 欺诈胁迫的婚姻欺诈的认定
    一、欺诈胁迫的婚姻欺诈的认定:这么认定协议离婚中存在欺诈和胁迫: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一方有欺诈的行为,如隐瞒重大事实、利用谎言等,使对方在违背自己愿意情况下签订离婚协议的,就可认定离婚协议欺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二、离婚协议书怎样写才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实质性文件,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制作,经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
    2023-04-02
    404人看过
  • 如何认定房地产开发商销售欺诈
    如何认定房地产开发商对商品房这一特殊商品的欺诈行为,由于其生产周期长、环节多、价格高,不容易将一些开发商的行为界定为“欺诈”,要求双倍赔偿。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下列情形可以认定为“欺诈”:。在销售现房时,假冒伪劣的房屋被当作合格甚至优质的房屋销售;2。销售现房时,故意隐瞒房屋真实面积,牟取暴利;3。普通合格房冒充优质工程,骗取优质工程涨价;4。明知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公开销售的房屋出售;5。以虚假的最低价、清算价等欺骗性价格出售房屋的;6。故意隐瞒开发商真实身份,或者以其他开发商名义销售的;7。利用他人或者其他手段诱骗销售的;8。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房进行不切实际的虚假宣传。开发商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有上述情形的,开发商故意或者故意的,买受人可以以开发商有欺诈行为为由,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要求双倍赔偿。如何防止房地产开发商的售
    2023-05-02
    146人看过
  • 产品价格给欺诈了,价格欺诈行为的法律认定如何样?
    通常情况下,价格欺诈中的经营者包括从事消费品零售业务的贸易公司或者通过商场等进行产品零售的生产型企业、贸易公司等,因此,“价格欺诈行为”的了解对于贸易公司来说显得尤为重要。根据《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可知,目前主要有如下十三种标价行为或价格手段会被认定为价格欺诈:1、虚假标价。即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如某商品标价签上标明产地是国外,而实际产地是中国某个地区。2、两套价格。即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3、欺骗性标价。即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4、模糊标价和虚夸标价。即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
    2023-02-23
    485人看过
  • 如何判定消费欺诈
    可从3个方面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构成消费欺诈。1.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采用的手段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经营者有下列规定行为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体验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谎称正品销售
    2023-02-27
    69人看过
  • 欺诈胁迫民事行为如何认定效力
    通过欺诈胁迫等的方式完成某一民事活动的,该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执行和解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第一百一十一条妨害司法行为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
    2023-06-03
    216人看过
  • 构成欺诈罪的标准是什么,如何认定
    诈骗公私财产价值3000元至1万元、3万元至10万元、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巨大、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在前款规定的金额范围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实施的具体金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正确区分破产欺诈罪与其它近似罪的区别1、诈骗罪和破产欺诈罪。诈骗罪是一个口袋罪,97《刑法》已经把诈骗罪在一定程度上分解为普通的诈骗罪和特殊的诈骗罪。根据这一立法理念,破产欺诈罪不再适宜装入普通的诈骗罪。破产欺诈罪在犯罪目的和侵犯的客体等方面都有别于普通的诈骗罪。2、职务侵占罪和破产诈骗罪。主要区别:(1)主体不同。前者是自然人,后者包括单位本身。(2)犯罪客体不同。前者是企业的财产所有权,后者是债权人的债权。
    2023-08-05
    202人看过
  • 如何认定一方以欺诈手段签订合同
    一、如何认定一方以欺诈手段签订合同认定欺诈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如果是当事人由于他人的故意的错误陈述,发生认识上的错误而为意思表示,即构成因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欺诈是指以使人发生错误认识为目的的故意行为。当事人由于他人的故意的错误陈述,发生认识上的错误而为意思表示,即构成因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为了保护受欺诈的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使其不受因欺诈而为的意思表示的约束,根据《民法典》法律允许受欺诈的一方当事人撤销该项民事行为,而在中欺诈也是致使民事行为无效的行为。二、欺诈订立合同有法律效力吗欺诈订立的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属于可撤销合同,撤销权利人有权撤销。行使撤销权力后,合同即无效。但需要注意的是,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只为一年,其时效自有权行使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宜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间不行使撤销权的,则过期作废。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三、民法典以欺骗签的合同
    2023-05-06
    157人看过
  •  欺诈罪:如何认定金融机构员工贷款诈骗罪?
    这段内容讲述了贷款诈骗罪的定义及其刑罚。若金融机构员工利用虚假经济合同等法定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且数额较大,将定罪为贷款诈骗罪。该罪行应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可处以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金。金融机构员工若出现“利用虚假经济合同”等法定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且数额较大,将定罪为贷款诈骗罪。根据法律规定,该罪行应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可处以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金。 怎 么 认 定 金 融 机 构 员 工 贷 款 诈 骗 罪 ?金融机构员工贷款诈骗罪是指金融机构的员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欺骗或其他手段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或信用卡等,导致金融机构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要认定金融机构员工贷款诈骗罪,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 主观要件:即犯罪嫌疑人是否有故意犯罪的意图。如果犯罪嫌疑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
    2023-09-14
    65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汽车销售欺诈行为如何认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10
      首先,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其次,我认为汽车经销商是民事的欺诈行为,依据
    • 二手车欺诈交易如何进行认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2-17
      新车销售二手车属于欺诈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第三十九条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纠纷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要求消费者协会或其他依法成立的调解组织进行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十四条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品的,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
    • 如何认定经济诈骗犯罪中的欺骗罪,欺骗罪应该如何认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7
      经济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 经济诈骗与普通的经济合同纠纷不同,普通的经济合同纠纷是指经济主体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因签约、履约而产生的争议,合同双方并没有非法占有的意图;而经济诈骗则纯粹是把合同当做诈骗的一种手段。现实中,经济诈骗与普通的经济合同纠纷往往很难区分,这主要是由于诈骗者采取了经济合同的伪装形式而使其主观意
    • 如何认定签订装修合同欺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30
      1、存在以订立合同为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合同欺诈的行为表现为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故意捏造虚假情况,或歪曲、掩盖真实情况,使相对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因此作出不合真意的意思表示,订立、履行合同的行为就认定为欺诈。 2、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
    • 如何认定价格欺诈中的原价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16
      商品的价格欺诈中的原价如何认定,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违法所得数额”是指获利数额。二是立法、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的,应当对违法所得作广义上的理解,即不宜限制为获得数额,而是包含经营成本在内的所有违法所得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