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法院成功调解烧伤人身损害赔偿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17:13:07 145 人看过

法官向张某解释调解书的内容。

张某和承办法官周久根办理法律手续。

“谢谢法官!一路好走。”

中国法院网讯12月17日,江苏如皋市人民法院白蒲法庭的法官前往该市下原镇文庄村送达民事调解书,被评为四级伤残的原告张某面对热心法官的带来,感动得说不出话来。当法官取出按调解协议由被告郭某首次给付的2万多元时,张某和家人说道:“想不到法院处理事情这样快。”

2004年5月12日,张某在郭某家庭经营的皮鞋厂从事生产过程中,不慎被烧伤,郭某当即将张某送至医院抢救,经多次植皮手术,所用医疗费17万多元。郭某承担了14万元,张某被评为四级伤残,事发后双方协商未成。张某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向法院起诉。法官周久根从有利于事情圆满解决的角度出发,尽力将双方争议的焦点趋于一致,在12月16日的调解过程中,努力化解双方的纷争,最终被告愿意一次性赔偿原告21万多元,除已给付的14万多元外,于17日给付2万多元,其它4000元于2005年底前分两次付清。17日,法官接受到郭某按约给付的钱时,当即赶往张某家中,和张某办理相关的法律手续,稳定了张某的情绪,这种做法让张某一家深为感动。

一、网购主张惩罚性赔偿

2019年6月18日,张某在某网络平台的商家购买了某品牌饮料10瓶,每瓶10元,五瓶饮料的生产日期均为2018年3月1日,保质期12个月。张某购买时10瓶饮料均已经过保质期,在与商家协商无果后,张某诉至法院,请求商家退还100元,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2款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的规定赔偿1000元。

《食品安全法》第34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2款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的规定,消费者请求商家退货退款并赔偿1000元于法有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10: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工伤赔偿:如何补偿人身损害
    对于未参加工伤险的企业和用人单位,根据《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也必须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工伤职工有权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议,应当首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受害人可以提出的诉讼请求:1、请求工伤保险待遇和人身损害赔偿,法院一般按工伤保险优先适用原则进行判定。2、请求工伤保险待遇,法院一般以《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依据,予以判决。3、请求人身损害赔偿的,应当以民事法律法规为依据作出判决。因第三人的过失而造成用人单位受雇者受伤亡的情况,受害人主张工伤保险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可依据民法和劳动法获得双份赔偿。交通事故造成工伤死亡如何赔偿?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
    2023-07-02
    390人看过
  • 铜鼓法院化解人身损害赔偿执行难
    在思想工作和法律威慑下,李某与冯某达成和解协议,李某在一周内将1100元钱一次性付清给冯某,一件矛盾激化难以调和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得以和解执结。法官的话说得非常有道理,我们不会再发生纠纷,我们今后还是好邻居。近日,在江西省铜鼓县人民法院法官的不懈努力下,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冯某与被申请执行人李某的双手又握在了一起。原来,冯某与李某系邻居。去年4月6日,双方因为耕田用水产生纠纷,后经人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冯某和李某每人一天从水渠引水灌溉自家耕田。随后两天,双方相安无事。4月9日,李某没有按照正常的引水习惯即上午7点钟左右引水,而是凌晨1点就引水到自家耕田,导致冯某的耕田少用水6个小时。双方再次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李某出手将冯某打伤,后冯某用去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100元。李某耕种好耕田后,索性外出打工,拒不赔偿冯某的损失。无奈的冯某遂将李某告上法庭,案件进
    2023-04-26
    158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怎么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解决途径
    一、人身损害赔偿怎么赔偿人身伤害怎样赔偿,依据造成的伤害而定。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造成伤残的有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2023-04-18
    380人看过
  • 【损害赔偿】煤气灶不合格烧伤人
    【回放】去年冬,广州市海珠区某花园一业主投诉称:其母亲开启位于厨房厨柜内的管道气旋塞阀门,离开厨房约2分钟后再返回厨房并打开灶具左方点火旋钮时,灶具右炉头突然窜出火苗,同时灶具下的厨柜窜出大火,造成其母亲双腿严重烧伤,脸、颈、左腋部、眼部轻度烧伤。【原因】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和相关检测报告显示,引发本次事故的原因是,开发商向用户提供没有安装熄火保护装置的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家用灶具,未在厨柜底部留有必要的通风口,导致事故的发生。质监人士指出,开发商应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处理】经过省质监局举报投诉中心多次调解,最后开发商进行经济补偿。
    2023-06-08
    365人看过
  • 社会调解中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怎么处理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是现实生活中常见的民事纠纷。在日常生产生活中,人们作为社会实践活动的主体,往往会因为经意和不经意的行为,一方对另一方造成人身伤害,导致民事纠纷赔偿人身伤害,从而影响或破坏既定的社会关系和秩序。适当运用多种方法,正确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民事纠纷,对促进社会经济稳定、有序运行、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在各种纠纷解决方案中,调解是一种理想的模式。调解是指在第三方的主持下,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对纠纷双方进行调解和说服,促使他们相互理解,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发生后可以调解吗1、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发生后可以调解。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2、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种类:(1)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
    2023-08-18
    67人看过
  • 特殊体质人身损害赔偿调解的有效方法
    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被害人的特殊构成客观上增加了侵权行为的损害后果。对于有特殊体质的被害人,赔偿义务人原则上应当对被害人遭受的一切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损害后果超出正常情况下预期范围,侵权人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可以综合考虑适当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因此,特殊体质人身损害赔偿的调解原则上与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的调解并无区别。但是,如果损害后果超出正常预期,可以要求受害人进行损害参与鉴定。如何调解赡养纠纷调解赡养纠纷的方法主要方法是,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无论是那种方式,都应当通过说服、疏导等方式化解矛盾和纠纷;对有过错的家庭成员,应当给予批评教育,严格掌握“评、判、裁、决”四个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
    2023-07-01
    220人看过
  • 酒精烧烤烧伤一女生师生聚餐引发人身损害赔偿官司
    老师和同学间一次开心的聚餐,却因一次意外烧伤了一位女同学,并最终导致一场师生之间、同学之间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金平区人民法院日前依法审结了该案,老师免责,而因过错行为造成损害的学生则要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原告章某、被告陈某均系市某中学2004届初中毕业生,被告王某系该中学教师。2004年8月14日晚,章某、陈某及同班其他同学共12人自发带了食品、铁锅、铁鼎及酒精来到位于汕头市外马路联和里东巷王某家中与王某一起聚餐。聚餐开始时,同学们准备烧烤,被王某制止。聚餐将近结束时,同学们将剩余的食品进行烧烤,此时,王某刚好在巷口接听电话。陈某不听其他同学的制止,往火势变小的铁鼎中添加酒精致火势变大。因用力过猛,致酒精洒在章某腿上,烧伤章某的四肢。王某立即将章某送往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至同年10月12日出院,共住院治疗58天。出院诊断为四肢烧伤45%Ⅱ°Ⅲ°。去年底,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
    2023-06-04
    466人看过
  • 法院怎样审理人身损害赔偿
    医疗事故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手术医疗事故怎么鉴定?双方协商或者单方书面申请。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二、误诊病情导致有误到医院算不算医疗事故违反医疗常规造成的误诊,也并不当然就是医疗事故,只有符合医疗事故法定构成要件才能定性为医疗事故。违反医疗常规造成误诊,认定医疗机构存在过失是没有问题的,但如果该过失没有造成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规定的人身损害后果,则不属于医疗事故。如果与患者的人身损害后果不存在因
    2023-04-11
    466人看过
  • 贵池区法院妥处雇工人身损害赔偿案
    贵池区法院悉心调解雇工人身案,善待当事人,以真情化解纠纷,维护雇工合法权益,促进了雇工市场的和谐发展。去年3月份,贵池区牛头山镇黄湓村陈某受同村的胡某雇请,为姥山村的王某建房提供劳务,在建房现场跳板上进行粉刷时,跳板横档断裂落地受伤,花去医疗费1万余元,当事人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今年上半年,原告陈某起诉被告胡某、王某,要求两被告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共计26774.50元。法官结合案情,借助于劳动法关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规定,应用它的立法精神和原理来做双方当事人工作,经过多次上门调解,双方互作让步,被告一次性付清21500元的赔偿费用。今年以来,区法院共受理类似于上述雇工赔偿案件28起,经调解雇工得到赔偿共计32万余元,保障了雇工权益,得到当事人的广泛赞誉。
    2023-06-08
    55人看过
  • 最高法院解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张沂峰律师2006年7月1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9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二OO六年八月十四日)D#}#i:\n.d6G4g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对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补充解释如下:U5I%f.i"`第一条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下列情形,视为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2023-07-07
    114人看过
  • 工伤与人身损害赔偿竞合时,如何解决?
    一、工伤与人身损害赔偿竞合时,如何解决?工伤和人身损害竞合时的解决办法是除医药费等竞合的部分,其余的赔偿都可以同时享受。其余的赔偿包括工伤待遇里面的停工留薪和人身损害赔偿里面的误工费等费用。所以可以先申请工伤,之后向侵权人请求赔偿。二、工伤案件赔偿与一般人身伤害赔偿案件有什么区别工伤案件赔偿与一般人身伤害赔偿案件主要有以下区别:1.发生的基础关系不同。工伤的前提是劳动关系,这里的“劳动关系”是法律特有概念,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劳动,是适用劳动法律的关系。而人身损害却是一般的雇佣、帮工、承揽过程中的发生的身体损害。2.赔偿标准不同。工伤案件没有城镇和农村居民之分;而一般人身伤害案件要根据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计算赔偿标准。劳动工伤案件的受害者多数是农民工,而农村居民计算赔偿标准远远低于城镇居民赔偿标准。一般来说,工伤的赔偿数额高于人身损害赔偿。3.适用法律不同。工伤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及配套劳动法
    2023-04-25
    414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最新规定,人身损
    一、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最新规定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二、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人身损害赔偿范围的确定主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赔偿范围确定,主要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部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
    2023-06-19
    117人看过
  • 刑事赔偿案半数成功调解
    长期以来,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的执行率几乎归零,因此如何保障受害人及其亲属利益一直是社会沉重的话题。记者调查发现,本市法院对于刑事赔偿不再一判了之,而是普遍采取调解结案。据介绍,本市法院刑事赔偿案件半数以上靠调解结案,其中比例最高的是顺义法院,调解撤诉率占总数8成以上。市高院副院长周继军告诉记者,近几年,市高院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因为直接下判决,已经意义不大。比如说杀人等暴力犯罪案,被告人被判刑了,附带民事判决书几乎是一纸空文,被告人不会也不可能去赔钱。要扭转这种不利现状,加大调解是一种很好的途径。周继军说,去年,本市各法院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上都取得显赫成绩,为被害人挽回了一定损失。记者从本市各法院工作报告上获悉,本市法院刑事赔偿半数以上靠调解结案。在刑事赔偿审理上,顺义法院几乎放弃直接对附带民事案件进行判决,而是采取调解结案。顺义法院院长郭铁相告诉记者,顺义法院
    2023-04-24
    97人看过
  • 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调解处理的原则
    1、区分系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由于对劳务关系、劳动关系中所遭受的伤害适用法律依据不同,在调解处理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时,应当首先区分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一般掌握为:(1)用人单位依照规定是否需要办理营业执照或者履行登记、备案手续,若属被要求办理营业执照或履行登记备案手续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应认定为系劳动关系。(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否具有行政隶属关系。如果劳动者要接受用人单位的指挥和管理,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遵守相关的生产操作规程,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就具有行政隶属关系,这也是认定劳动关系的重要因素。国家对于劳动关系有强制的法律规定,对于这些法律规定,劳动关系的双方必须遵守,不得以合同排除法律的适用。而劳务关系的本质是一般民事合同,双方遵守意思自治的原则,劳务关系的双方可以进行约定,只要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的利益,法律一般不加干涉。(3)劳动者是否连
    2023-04-05
    309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4,人身损害赔偿的调解原则是什么,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应该如何调解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06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调解的原则: 1.自愿平等原则 自愿平等是调解的本质属性,也是调解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自愿平等原则是指在当事人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开展调解,达成调解协议 2.合法原则 合法原则是指调解的开展以及达成协议等都必须依法进行。该原则包含以下内容:只能针对法律允许调解的纠纷种类开展调解,调解协议的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得通过调解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
    • 安徽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如何确定工伤、人身损害赔偿及人身损害赔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7
      是否可以得到工伤、人身损害赔偿这二种赔偿。争议很大。很多人赞成二种赔偿.不同地方高级人民法院可能有不同的规定。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有规定: 第二十条因他人侵权行为受到伤害,同时又构成工伤的,当事人获得工伤待遇后又向侵权人要求人身损害赔偿的,应予支持。当事人获得人身损害赔偿后,又要求工伤待遇的,应予支持。工伤待遇中以货币形式支付的,可以扣除第三人已经实际赔偿的部分,但营养费、精神抚慰金不应扣除。 工
    • 如何理解人身损害赔偿法中的人身损害赔偿文书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22
      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
    • 轻伤案法院调解成功还会判刑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14
      轻伤案在法院调解成功后还要判刑的。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可处三年以下有期、拘役或管制。如果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现被害人调解成功,赔偿被害人损失的,并不能免除被告人应该承担的刑事责任,但法院在对被告人量刑时可以予以从轻处罚,如果被告人进行了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法院有判缓刑的可能。
    • 交通事故调解中的损害赔偿调解程序是怎样的,人身损害赔偿如何处理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7
      (一)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二)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 (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四)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