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道树是城市绿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种好、养好、管好行道树,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根据本市自然条件和城市绿化的要求,市区行道树应该着重种植耐烟尘、耐水湿、耐修剪和抗风力强的品种。园林管理部门必须有计划地培育规格合用和质量优良的树苗,力求品种对路,提高行道树树苗的质量。在近期内除继续培育目前生长较好的树种外,并应积极试验培育其它品种。
第二条对行道树和公用事业管线的位置,城市规划和建设部门应该根据下列原则,进行统一安排:
一、新建道路的行道树和各种公用事业管线必须保持适当的间距,地下管线的外缘一般应该距离行道树中心零点七五米以上;如有特殊困难的,至少应该保持零点五米的距离。架空线高度一般应该不低于八米,高压输电线应不低于九点五米。
二、行道树的株距,市区为六米,近郊为五米。在现有超高压输电线路下面和离电杆中心三米、离消防龙头一点五米以及道路转角孤线范围内,不种行道树。
三、新设电力、电讯线路,应该尽可能采用地下电缆。现有公用设施进行改建和维修时,应该尽可能加以改造或改进装置。
四、现有行道树位置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该在改建和拓宽道路时,适当调整或重新安排,尽可能使行道树和各种公用事业管线等保持适当的间距。
城市建设部门在核定管线执照时,应该和园林管理部门联系,取得一致意见,园林管理部门种植行道树,应该向城市建设部门申请执照。
第三条行道树的种植应该不误季节,适时进行,并按照下列要求,提高种植质量:
一、新种和补种行道树,市区树干胸径应该在七厘米以上,在主干三米处分叉;近郊树干胸径应该在五厘米以上,在主干二点五米处分叉。
二、在同一条道路上一般应该做到品种统一,规格一致,如果条件上有困难,可以分段安排。
三、新种和补种行道树的树穴应该不小于一立方米;原有土壤不适合树木生长的,应该调换;种植时,应该施工基肥;根部需要带土的树种并应注意挖树的质量。
现有行道树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该逐步进行调整。
第四条对行道树必须按照季节适时修剪整枝,做到树冠圆整,树势均衡,整齐美观,并力求避免树枝接触架空线,在可能条件下,争取保持零点五米至一米的距离。在郊区道路两旁无干扰的地方,应该尽量让行道树向上生长。
行道树和公用设施发生干扰时,公用事业部门应该通知行道树管理部门处理,不得擅自剪枝、移植或砍伐;如遇紧急情况,应该由双方立即派员到现场协商处理。在道路、公用设施和房屋修建施工中涉及行道树时,有关部门应该和园林管理部门联系处理,切实避免损坏树木。
行道树和架空线发生严重干扰,园林管理部门用正常修剪方法不能解决时,可将树冠开叉,留出空道,使线路畅通。公用事业部门应该加强架空线高度,以减少干扰,确保安全。如果树冠影响路灯照明,除由园林管理部门进行适当修剪外,供电部门应该有计划地、逐步地将路灯灯臂改装伸长。
第五条有关管理部门对行道树应该定期松土、加土,尽可能定期施肥,以利树木生长,并积极做好树木病虫害的防治工作。对于因虫害侵蚀而造成的树洞,应该及时堵塞,防止树木枯死。在台风季节,应该加强保护工作,事先及早加固,事后修整,减少树木损失。
公用事业部门在管线工程竣工复土时,必须使用好土,不得将三合土、煤渣、石灰、柏油等杂物填入树穴;如原土较少,必须增添新土,以利树木生长。
第六条对行道树的管理应该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适当划分。市区主要道路行道树和重点绿化地段的种植、养护、管理,由市园林管理处成立专业队负责,其它道路的行道树和街头绿化地段,由各区负责。
第七条严格制止任意砍伐行道树和折树枝、剥树皮、挖取树下泥土、倾倒垃圾等有碍树木生长的行为。对破坏行道树的单位和个人,应该根据情节轻重,责令赔偿、补种,或者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八条各部门、各单位应该教育职工、青少年学生和人民群众爱护树木和绿化地段,认真贯彻执行一九五八年三月十五日上海市人民委员会公布施行的上海市树木绿地保护管理办法,树立保护树木、热爱绿化的良好风气,对于保护树木有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应该给予表扬或奖励。
第九条卫星城镇和近郊工业区、郊区主要道路行道树的种植、养护和管理,可以参照本办法试行。
第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过去本市发布的有关规定和本办法规定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
樟树市二手房交易管理办法(暂行)
498人看过
-
上海市食品摊贩经营暂行管理办法
484人看过
-
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暂行规定
469人看过
-
上海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460人看过
-
上海市城市道路架空线管理办法
95人看过
-
延安市市区环境卫生管理暂行办法
132人看过
消防即是消除隐患,预防灾患,即预防和解决人们在生活、工作、学习过程中遇到的人为与自然、偶然灾害的总称,当然消防的意思在人们认识初期是火灾的意思。目的是降低火灾造成的破坏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更多>
-
上海市货车市场集中管理暂行规定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6本市实行渣土集中运输。渣土运输企业应当设立引导员,配置安装警示装置的引导车。渣土运输车辆应当跟随引导车行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引导员承担渣土运输安全责任,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车辆编队,维持队形和秩序;(二)组织车辆按照规定的时间、线路、速度行驶;(三)组织车辆在规定地点装卸渣土;(四)督促车辆遵守交通规则,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处置并报告。五小工程渣土运输企业可以根据渣土运量选择是
-
航道建设市场准入管理暂行办法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6航道建设市场依法实行准入管理。航道建设工程咨询、评估、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有关部门许可的相应资质后,方可进入航道建设市场。航道建设项目单位以及其委托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员,应当具备满足拟建项目管理需要的技术和管理能力,符合交通部有关规定的要求。航道建设市场应当开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航道建设市场实行地方保护,不得限制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
-
上海市户口管理暂行规定是什么北京在线咨询 2023-08-28一、上海户籍管理新政策:上海常见落户方式有6种,分别是:非沪籍应届生落户,上海居住证转户口政策,人才引进落户,创业、投资、企业人才落户政策,投靠类落户、迁户上海政策,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居住证转户口需满足条件: 1、持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已交社保满7年; 3、持证期间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 二、法律依据:《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管理办法》第二条 具有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特殊才能,在上
-
扬州市市区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是什么?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8扬州市市区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2002-7-14【大中小】 发文单位:发布日期:2002-7-14 执行日期:2002-7-14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拆迁管理 第三章拆迁补偿与安置 第一节国有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第二节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第四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
北京市地铁管理暂行办法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12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轨道交通服务规范向乘客作出服务承诺。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线路、时间、站点运营。运营单位应当在车站、车厢内醒目位置公布轨道交通乘客守则、首末班车运营时间、列车运行状况、换乘指示等内容。列车延误或者经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调整首末班车运营时间的,运营单位应当通过车站、列车广播、视频系统和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