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劳动法是否明确上下班算工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01:00:25 104 人看过

上下班是属于工伤构成的情形的。《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构成工伤法定情形。但在此需要注意的是该条款对于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的规定,如果是劳动者本人承担交通事故主要责任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什么是新劳动法上下班工伤

新劳动法上下班工伤的情形:

(一)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职业病;

(五)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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