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地役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30 21:22:01 390 人看过

一、什么叫地役权

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我国《民法典》规定,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供役地权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土地,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

二、地役权是否以登记生效

地役权依合同生效,登记不是其生效要件,故可以不登记,当然也可以进行登记,登记了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地役权的变动:

1、当事人可以通过地役权合同取得并变动地役权

2、地役权通常因下列原因消灭:

第一,供役地权利人依法行使解除权。

第二,需役地或者供役地灭失。

第三,发生约定的事由

第四,地役权人抛弃权利。

3、已经登记的地役权发生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

三、地役权是从物权吗

地役权不能离开需役地而独立存在,因而是一种从物权,而不是一种独立的物权

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地役权的发生须有两个不同归属的土地存在,为他人土地利用提供便利的土地称为供役地,而享有地役权的土地称为需役地。

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因通行、取水、排水等需要,通过签订合同,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如甲工厂原有东门可以出入,后想开西门,借用乙工厂的道路通行。甲工厂与乙工厂约定,甲工厂向乙工厂适当支付使用费,乙工厂允许甲工厂的人员通行。这时甲工厂即取得了“地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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