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汽车贷款非法集资是否是诈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6 16:42:26 400 人看过

1、如果没有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则这是普通的民事纠纷,债权人应当向法院起诉。

2、胜诉之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3、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4、公安部严禁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抓人,所以在无力偿还小额贷款公司债务的情况下,不会坐牢。

诈骗罪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刑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当下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欺诈行为的手段、方法没有限制,既可以是语言欺诈,也可以是动作欺诈(欺诈行为本身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即有告知某种事实的义务,但不履行这种义务,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或者继续陷入错误认识),行为人利用这种认识错误取得财产的,也是欺诈行为。根据刑法第300条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骗取财物的以诈骗罪论处。

非法集资的处罚是较为严重的,具体的问题处理需要自己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如果涉及诈骗,那么相关的刑法就会有着更加严厉的惩处,所以在实际的生活中,如果自己不能合理的解决有关的问题,非法集资最后真的会演变成诈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13: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借款人是犯集资诈骗罪吗
    借款人犯了集资诈骗罪的,担保企业或者担保人是必须负担法律责任的,并且进行相关的赔偿。可以说一旦借款人犯了罪,则担保人要替借款人履行相关法律责任和义务的。一、担保人能不能取消担保担保人不能取消担保。如果是贷款合同上担保规定的担保期限到期,那么担保关系在到期后就自动解除。如果是想要解除担保,则要看担保人和借款人以及贷款机构在签订贷款合同时的相关规定。通常来说,在合同规定的担保期间,担保人和借款人的连带关系都是存在的。二、银行贷款没有紧急联系人的话会泄露问题吗不用。紧急联系人是属于联系贷款本人的一个备用手机号码,不涉及到责任。贷款紧急联系人只是在联系不到借款人时候的选择,既不是共同贷款人,也不是贷款担保人,并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没有义务帮借款人偿还贷款。成为紧急联系人是不会影响个人征信的。因贷款既不是紧急联系人借的,也不是贷款担保人,于情于理于法都没有任何责任,就更别提会影响到个人征信,
    2023-03-19
    290人看过
  • 吸收资金非法集资是不是诈骗
    对于吸收资金非法集资是不是诈骗的解答,结果是肯定的。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第二条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符合本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一)、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二)、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三)、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
    2023-04-17
    216人看过
  • 减刑是否适用于非法集资诈骗罪
    非法集资诈骗罪符合减刑条件的可以进行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什么是非法集资诈骗罪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应理解为“非法所有”。从这一概念可以看出本罪是目的犯、法定犯、数额犯、结果犯。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00条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在通常情况下,这种目的具体表现为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的所有权转归自己所有、或任意挥霍,或占有资金后携款潜逃等。《
    2023-07-05
    242人看过
  • 集资诈骗罪所得非法资产是否会退还
    1、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应当依法追缴。集资参与人本金尚未归还的,所支付的回报可予折抵本金。2、将非法吸收的资金及其转换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①他人明知是上述资金及财物而收取的;②他人无偿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的;③他人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的;④他人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⑤)其他依法应当追缴的情形。3、查封、扣押、冻结的易贬值及保管、养护成本较高的涉案财物,可以在诉讼终结前依照有关规定变卖、拍卖。所得价款由查封、扣押、冻结机关予以保管,待诉讼终结后一并处置。4、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一般应在诉讼终结后,返还集资参与人。涉案财物不足全部返还的,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
    2023-06-24
    410人看过
  • 非法集资诈骗能否会返还
    非法集资诈骗追回后会返还。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一、集资诈骗罪的法条是怎样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集资诈骗罪数额如何认定犯集资诈骗罪怎样处罚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
    2023-04-07
    182人看过
  • 区分民间借贷、非法集资和诈骗的要点
    三种区别如下:1、非法集资泛指非经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所进行的各种资金融通行为。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2、三者中民间借贷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的,另外两者是违法的。如何区分民间借贷和商品房买卖民间借贷和商品房买卖的区分:一般要取决于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协议,房屋买卖有标的房屋,民间借贷只是借贷合同。但是借贷款双方可以有条件转化为购房款。民间借贷当事人选择的借贷方式。判断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的性质,不能仅看合同的名称、形式或内容,更重要的是分析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的实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
    2023-07-04
    315人看过
  • 借车不还是诈骗还是非法侵占
    借车不还不属于诈骗,借车不还属非法侵占。可以直接起诉对方要求返还车辆并赔偿脱检产生的损失,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借车不还公安机关如何处理借车不还属于民事纠纷,属于无偿的借用合同的关系,公安机关是不会立案处理。车主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车辆,法院一般会判决原告一方胜诉。对方需要履行判决。如果对方不履行判决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来索取回当事人的车。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非法侵占罪属于自诉还是公诉案件1、侵占罪是自诉案件。侵占罪是刑法所有自诉案件中唯一一个绝对亲告罪,因此,任何情况下公安机关对此没有管辖权,不能立案,如果立案,发现属于侵占罪后,应当撤销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自诉。2、《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
    2023-08-14
    174人看过
  •  集资诈骗罪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集资后未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不成比例导致集资款无法返还、肆意挥霍集资款导致集资款无法返还、携带集资款逃匿、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隐匿、销毁账目或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等情形之一出现时,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下情形之一出现时,可以将其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1.集资后未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不成比例,导致集资款无法返还;2.肆意挥霍集资款,导致集资款无法返还;3.携带集资款逃匿;4.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7.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集资诈骗罪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集资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犯罪行
    2023-11-02
    408人看过
  •  炒股借款是否属于非法集资行为?
    借钱炒股是否属于非法集资,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并经过相关部门批准。非法集资需要同时满足四个条件: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同时,《解释》规定:“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集资。借钱炒股是否属于非法集资,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并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如果经过批准则不属于非法集资,否则即为非法集资。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这种行为即非法集资。一、非法集资特点如下: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
    2023-09-12
    177人看过
  • 怎样定性借钱与非法集资诈骗
    首先是性质认定,即对于以借款关系或其他名义进行的民间融资活动,是否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金融业务或集资诈骗行为。其次是根据性质进行效力认定,如果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行为。并且构成犯罪,应追究刑事责任,则不存在从民事案件的角度对借贷合同或借贷关系的效力认定问题,出借方的损失一般只通过刑事案件中的追缴返还。如果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但不构成犯罪,出借方与吸收存款方的关系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按照无效合同处理原则解决其纠纷。如果不能认定为非法吸收。1、两者的行为目的不同。民间借贷行为的指向性比较明确,往往是用于生产经营等特定的急需资金的目的,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人通过非法手段吸取公众资金至其“金融机构”后,其目的虽是通过货币运营等金融手段获取利润,但资金使用方向并不明确。2、两者的行为对象不同。民间借贷的对象有特定的范围,如亲戚朋友、同事同学等,一般依托借贷双方一定的人际和社会关系形
    2023-04-17
    400人看过
  • 周**、周**集资诈骗、贷款诈骗案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0)鲁刑二终字第55号原公诉机关:枣庄市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周连军(又名周连君),男,1961年7月6日出生于临沂市,汉族,高中文化,原系临沂市天平肉类加工厂厂长,住临沂市兰山区新华一路北段小区4号楼1单元402室。1998年8月12日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16日被逮捕。现押于枣庄市第二看守所。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周连义(系上诉人周连军之胞弟),男,1965年出生于临沂市,汉族,大学文化,原系临沂市天平肉类加工厂会计,住临沂市兰山区水田小区14巷3号楼601室。1998年8月11日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16日被逮捕。现押于枣庄市第二看守所。辩护人:朱世革,山东明公律师事务所律师。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周连军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贷款诈骗罪、诈骗罪,被告人周连义犯非法
    2023-04-23
    403人看过
  • 集资诈骗中的非法集资行为
    (一)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二)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三)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四)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五)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六)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七)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八)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九)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十)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十一)其他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一、集资诈骗不会扣除
    2023-03-25
    497人看过
  • 民间借贷和集资诈骗是一回事吗
    集资诈骗罪与民间借贷行为的区别所谓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诈骗手段,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民间借贷是一种融资方式,与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集资有明显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行为的性质不同。正常的民间借贷行为是沟通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方和闲置资金所有者的桥梁,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支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补充和维护社会经济积极发展,应当受到正确引导和法律保护;但非法集资往往超过合理可控的限度,甚至筹资不以生产经营为目的,而是用于个人挥霍,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冲击正常金融体系,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破坏金融秩序稳定,不仅不受法律保护,还受到法律制裁。二、贷款目的不同。民间借贷主要是为了满足生活和食品生产经营的需要而进行的短期借贷行为;非法集资是以违反法律法规的形式,多以高额利润为诱饵,通过不断筹集资金偿还前期本息而进行的一种资本运作,缺乏资本运营实际利润的支撑。3、贷款的目标不同。民间
    2023-08-08
    229人看过
  • 集资款挪用赌博是否触犯集资诈骗罪?
    挪用的集资款用于赌博,胡乱挥霍,造成集资款无法返还的情形,则有可能犯集资诈骗罪。一般单纯的挪用集资款尚不构成集资诈骗罪的量刑标准。集资诈骗罪的行为人是以非法占有为钱款为目的,但在刑法中,挪用通常是指没有存在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行为,因此判断行为人是否构成诈骗罪,非法占有是最重要的判断依据。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在现代社会,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不可缺少的资源和生产要素。而生产者、经营者自有资金极为有限,因此间社会筹集资金成为一种越来越重要的金融活动。与此同时,一些名为集资、实为诈骗的犯罪行为也开始滋生、蔓延。这种集资诈骗行为采取欺骗手段蒙骗社会公众,不仅造成投资者的经济损失,同时更干扰了金融机构储蓄、贷款等业务的正常进行,破坏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广大投资者对集资活动的过分谨慎,甚至对金融机构进行集资也可能产生
    2023-07-01
    161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什么是集资诈骗,什么借款行为是集资诈骗?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9-15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行为,达到骗取集资款的目的。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携带集资款逃匿的;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 企业借贷非法集资是否等同?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2-22
      公司借贷不属于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特点之一便是承诺给高额的回报。同时满足下列四个条件的,即构成了非法集资: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 个人借贷个人借贷是否为非法集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06
      个人借贷是不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特定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的行为。而个人借贷,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住房和城镇居民修、建自用住房(不含外销房)的贷款。非法集资必须符合四个条件,实施十一个行为中的一项:四个条件: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
    • 汽车抵押贷款是诈骗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28
      汽车租赁抵押是诈骗。合同诈骗,在签订租车合同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拿租的车去抵押还债,客观上也实施了租车抵押借款的行为,其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该行为侵犯了市场秩序的法益,且涉案财物价值较大,应构成合同诈骗罪。 一、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的界限 合同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其表现形式主要有:(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
    • 汽车银行贷款非法集资有关系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12
      关于汽车银行贷款非法集资有关系吗,非法集资有银行贷款,具体找银行贷款,拿到钱使用之后,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就要及时偿还。要是计划赶不上变化,实在没办法还银行贷款的,那么就需要承担逾期还款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