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劳动保障监察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5 10:43:27 355 人看过

一、申办劳动保障监察证有何规定?

1、申请新办、换发劳动保障监察证件必须手续齐备。

(1)必须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专职劳动保障监察证件审批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兼职劳动保障监察证件审批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监察证件审批表》作废。

(2)必须按监察证件审批表的内容逐项填写并签署有关部门意见及盖章,不得漏项。县(县级市、地级市的地区)劳动保障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员的鉴定证件审批表必须报其上级地、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签署意见并盖章。

(3)必须附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证书》,以便发证机关审核申办人接受监察培训的情况。

(4)申办人须填写《监察证件审批表》一式两份;交二寸和二寸照片各一张;每份证件(含胸卡)工本费20元。

2、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必须严格审核申办的任职条件,把好质量关,而且要根据实际工作和业务情况,按一定比例配备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不得过滥。同时,对有调离监察工作岗位等情况变动的,要及时收回监察员证件并上报注销。

3、各地、市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城区)的劳动保障监察员的管理,实行登记造册制度,全面掌握本地、市辖区范围内各县(市、城区)监察员的配备情况;并在审核监察证件审批表时严格把关,确保质量。

二、劳动保障监察员在工作时候要注意些什么?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中的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经过相应的考核或者考试录用。劳动保障监察证件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制。

2、劳动保障监察员依法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职责,受法律保护。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勤政廉洁,保守秘密。

3、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劳动保障监察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有关机关检举、控告。

4、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佩戴劳动保障监察标志、出示劳动保障监察证件。劳动保障监察员办理的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发现用人单位违规的,劳动保障监察员如何处理?

1、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

3、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立案

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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