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技术版权盗窃罪如何界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9 04:39:33 93 人看过

在探讨计算机技术版权盗窃罪的判定标准时,我们会关注到这样的情况:违法地复刻、发布或者通过互联网向公众传播受版权保护的计算机软件,而且这些行为的实施人没有得到版权所有者的授权和相应的经济补偿。若行为人通过盗取计算机软件的源代码、破解安全防护机制等手段来获取相关计算机软件,并且在未经许可的前提下对其进行复刻、发布或者传播,同时其行为的性质极其恶劣,那么他有可能会被判定为犯有计算机技术版权盗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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