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特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30 17:32:37 426 人看过

①土地用途是由代表国家长远和全局利益的中央政府通过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一经确定,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

②土地用途一经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即具有强制性。违反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的行为属违法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一、什么是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指国家为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选定区域的土地用途,确定土地使用限制条件,土地的所有者、使用者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用途利用土地的制度。

土地按用途分类是实行用途管制的基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实行用途管制的依据;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预先进行审批是关键;而保护农用地则是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目的,核心是切实保护耕地,保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防止耕地的破坏、闲置和荒芜,开发未利用地、进行土地的整理和复垦;强化土地执法监督,严肃法律责任是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保障。

二、土地管理其他相关事项

1、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编制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利用作出长远的计划和安排。县级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划分土地利用区,明确土地用途,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为土地利用、农用地转用审批提供依据。

2、严格按用途审批用地

各种建设项目使用土地都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审批用地,要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不得批准建设项目用地。要严把用地审批权关。

3、对违反规划用地的行为要严厉处罚

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行为给予严厉处罚,以法律的强制力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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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30日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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