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户在什么条件下才撤销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11:01:31 259 人看过

老年、残疾有生活来源后,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后,未满16周岁的村民满16岁后,丧失五保户资格。

一、济南城镇低保申请条件有哪些

城镇低保申请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者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2、在职人员领取工资及离退休人员领取离退休费后,家庭月人均收入仍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3、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期间,足额领取基本生活费后,家庭月人均收入仍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4、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者期满后未能再就业,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5、持有本县非农业户口,按国家有关政策享受政府定期抚恤补助,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县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优抚孤老及其他优抚对象;

6、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

7、家庭成员中不包括不应赡养、扶养或抚养的人。

二、28岁未婚属于五保户

五保户不是按照岁数来认定的,是按照经济条件来认定的,五保对象,必须满足其一才可申请五保户:(一)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二)无劳动能力的人;(三)无生活来源的;四)老年、残疾、未满16周岁的村民。

三、五保户死后的宅基地归谁所有

五保户死后,宅基地归集体所有。农村居民拥有的宅基地只是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而不是宅基地的土地所有权,其土地所有权仍然属于集体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根据《农村五保供养条例》,老年人、残疾人或者16岁以下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7: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五保户相关文章
  • 在什么条件下有可能撤销或变更逮捕措施?
    在下列情况下,应当撤销或变更逮捕:被逮捕人患有严重疾病的;被逮捕人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方法对社会没有危害性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他判处的刑期的,等等。对上述情形需要继续查证或审判的,可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公安机关解除或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自己决定逮捕的,决定撤销或变更的,也应当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2023-04-21
    297人看过
  • 行政处罚在何种条件下可撤销
    行政处罚在下列条件下可撤销:行政机关收集的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程序违法的;超越职权作出处罚的;滥用职权进行处罚的;或者处罚决定明显不当的。一、行政诉讼怎么撤销?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二、行政处罚追究责任有效期是几年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行政违法行为追究责任的期限是2年,超过2年未发现的,不再进行处罚,而行政处罚记录是永久保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
    2023-03-15
    122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撤销假释,撤销假释的条件是什么?
    撤销假释的情形有:1、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无论所犯新罪的性质和形式,也无论所犯罪行会被判处何种刑罚,都应当撤销假释,对所犯新罪进行判决,并把前罪未执行完毕的刑期和新罪判决的刑期,按总和刑期以下数罪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数罪的刑期并罚。2、获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满后才被发现所犯新罪,如果发现的新罪是在追诉时效内的,也要撤销假释,按第一条的规定处罚;3、获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有在前罪判决之后没有判决的漏罪,并且没有超过追诉时效,不论其漏罪的性质,应判何种刑罚,都要撤销假释,把前后两罪所判刑罚合并,在总和刑期以下,最高刑期以上决定执行数罪并罚的刑期。4、获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违反下列规定之一,撤销假释:(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监督机关
    2023-05-06
    316人看过
  • 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对遗嘱进行变更或撤销
    1、遗嘱变更、撤销时,遗嘱人须具有遗嘱能力。2、遗嘱的变更、撤销须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的变更、撤销须由遗嘱人亲自依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办理。一、遗嘱公证失效过可以补办吗经过公证的遗嘱在以下情况下也可能失去效力:1、遗嘱内容侵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2、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遗嘱;3、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4、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5、遗嘱人生前立了多份公证遗嘱,则只有最后一份有效,其它的全部失效;6、利害关系人申请,经法院判决确定无效。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二、如何立房产自书遗嘱才有效符合下列条件写的自书遗嘱是有效的:(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3)必须注明年、月、日
    2023-04-02
    399人看过
  • 在什么条件下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在什么条件下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满足以下条件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职工依法被认定为工伤;2.职工所在的单位为职工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用。如果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的,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的费用由单位来负担。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二、工伤保险可以自己申请吗工伤保险可以自己申请的,应当在一年内依法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
    2023-05-22
    487人看过
  • 在什么条件下才能用邮寄送达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何谓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目前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均没有明确规定。最高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法律文书的若干规定》(下文简称邮寄送达规定)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交由国家邮政机构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显然,条文之中“有困难的”表述和民事诉讼法一样,并没有细化。在2015年1月公布的最高院《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之中,期间和送达篇甚至没有提及邮寄送达。可以说,立法方面存在着缺陷,是导致审判实践中邮寄送达滥用和不规范的一个重要原因,法院有相当一部分案件办理流程是:从寄信开始,到寄信结束。民事诉讼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条件是什么民事诉讼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条件是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
    2023-08-18
    139人看过
  • 五户联保担保人如何撤销担保
    五户联保贷款担保会有担保期,过了担保期限时,担保自动解除。如果还在担保期限内,这时需要借款人归还欠款,还完后就可以解除;如果借款人不还款,那么参与担保的担保人(5个)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归还后解除;如果担保人中有4个人不愿还,-个人愿意还,则需要这个人全部还清后解除。一、担保人不想担保如果是想要解除担保,则要看担保人和借款人以及贷款机构在签订贷款合同时的相关规定。通常来说,在合同规定的担保期间,担保人和借款人的连带关系都是存在的,如果是贷款合同上担保规定的担保期限到期,那么担保关系在到期后就自动解除。另外,在执行担保的过程中,必须是借贷和担保三方共同约定解除担保,才可以在担保执行的过程中解除担保关系。二、第三方抵押担保需满足什么条件借款人在申请第三方抵押担保时,贷款机构除了对借款人有一定要求外,对担保人也有一定的要求,因为担保人也承担着重要的责任,所以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作担保人,下面我们就来
    2023-06-28
    382人看过
  • 离职赔偿金在什么条件下才有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职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才有的,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离职的,一般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被迫离职的,可以要求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
    2023-04-29
    443人看过
  • 什么条件下才算劳动关系存在
    劳动关系的建立以订立劳动合同为主要标志。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一、没签订劳动合同要如何确定劳动关系没签订劳动合同,满足下列条件,确定劳动关系存在:(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二、认定劳动关系法院规定是什么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
    2023-04-06
    339人看过
  • 社保里的钱在什么条件下才可以取出来
    社保里的钱只有在特定的条件下才能够取出来,具体如下:第一、出国定居国籍变动的人。第二、在职死亡的人,其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个人养老金余额。第三、重复缴费,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与企业缴费重复时,退付的是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部分;若银行代扣缴费与企业缴费重复,退付重复期的企业缴费部分;如事业单位缴费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信息重复,退付重复期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部分。但这几种情况也这能退个人账户部分。养老保险每年都有一个标准基数,缴费一般是按标准基数的60%-300%缴纳,企业缴费的,缴费基数的8%计入个人账户,20%计入统筹;个人缴费的8%计入个人账户,12%计入统筹。由此可知,个人账户部分的钱只是占总缴费的一小部分。这么一看,退保其实非常不划算的,我们都知道社保主要的大头是公司缴交的部分,个人缴交的金额与公司缴交的金额相比只有不到三分之一,所以交了社保选择退保的话,对个人来说很不划算,相当于公司交的那
    2023-05-09
    156人看过
  • 网上追逃什么情况下才能撤销
    一、网上追逃什么情况下才能撤销1、犯罪嫌疑人死亡,这种情况可以对网上通缉令进行撤销。网上通缉是对在逃人员的一种抓捕追逃方式,只要是没有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的,是不会对网上通缉令进行撤销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通缉的条件及程序】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二、通缉的程序是什么1、只有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有权发布通缉令,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单位、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发布。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自侦案件过程中,需要追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时,经检察长批准,有权作出通缉决定后,但仍需由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2、各级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时,有范围的限制,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如果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
    2023-08-08
    96人看过
  • 聚众斗殴在什么条件下才能形成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公共场所的秩序,而是指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守的各项共同生活的规则、秩序,在实际生活中,聚众斗殴犯罪可以是在公共场所,例如在公园、影剧院中,也可以是发生在较僻静的私人场所。因此,无论是在何种场所进行聚众斗殴犯罪活动,均应视为侵犯了公共秩序。聚众斗殴犯罪往往同时会造成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权利受到侵害的结果。但是,其所侵犯的主要不是特定的个人或者特定的公私财物,而是用聚众斗殴行为向整个社会挑战,从而形成对整个社会秩序的严重威胁。因此,公然藐视法纪和社会公德,破坏公共秩序,就是聚众斗殴罪的本质特征。(二)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聚众斗殴主要是指出于私仇、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而成伙结帮地殴斗。(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但并非所有参加
    2023-02-22
    324人看过
  • 离婚诉讼在什么条件下才能提起
    一、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二、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三、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四、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五、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六、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七、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如果原被告本人不能出庭或者认为需要请一个人代为参与诉讼,可以依法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但原被告必须是符合上述要求的主体,任何人不可代理。
    2023-04-29
    192人看过
  • 领五保户的条件
    一、五保户有什么条件?五保户条件具体如下:1.年龄满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无子女,无养老积蓄;2.无收入来源;无近亲属,无劳动能力;3.其他救助对象:无亲属赡养的残疾人享受五保。孤儿享受“四保”保吃、保穿、保住、保医。《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六条: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二、五保户的供养标准1、农村五保供养包括下列供养内容:(1)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2)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3)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4)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5)办理丧葬事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当保障他们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费用。2、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疾病治疗,应当与当地农村合
    2023-03-12
    46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五保户
    词条

    五保户即国家规定的在五个方面给予保障的村民。主要包括:保吃、保穿、保医、保住、保葬。 五保户包括农村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生活经济来源,没有赡养扶养义务人,或有但无能力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和残疾人。... 更多>

    #五保户
    相关咨询
    • 在什么情况下应当撤销,撤销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7
      在什么情况下撤销缓刑,撤销缓刑的条件有哪些请看下文。关于撤销缓刑,是指不再适用缓刑,对缓刑犯执行原判刑罚或者重新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根据刑法第77条的规定,撤销缓刑和缓刑撤销后对犯罪分子的处理有以下两种情况: 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这种情况下,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
    • 撤销要约在什么情况下才生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17
      邀约主要分为以对话方式作出,和非对话方式作出两类。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 什么条件才符合五保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1
      老人不属于五保,女儿虽然已出嫁,但有抚养老人的法定义务。
    • 在什么情况下撤销缓刑,撤销缓刑的条件有哪些,撤销缓刑的两种情况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6
      在什么情况下撤销缓刑,撤销缓刑的条件有哪些?请看下文。关于撤销缓刑,是指不再适用缓刑,对缓刑犯执行原判刑罚或者重新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根据刑法第77条的规定,撤销缓刑和缓刑撤销后对犯罪分子的处理有以下两种情况: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这种情况下,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
    • 行政处罚在何种条件下可撤销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27
      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 (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任何行政行为如缺损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要件,该行政行为就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不适当。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也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所谓“不适当”,是指相应行政行为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现行政策、不合时宜、不符合有关善良风俗等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