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公诉转自诉的适用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0 21:30:07 265 人看过

公诉转自诉案件其实是对公安机关,检察院行为的一种审查,是一种监督纠错机制,它本质上仍是公诉案件,不可以反诉,只不过赋予了被害人自诉的救济权利,因此是不允许调解的,除了民事赔偿部分。

但是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可以进行和解。公诉转自诉案件可以和解。

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明确反诉条件

反诉必须符合民诉起诉的条件,反诉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一是反诉只能由被告向原告提起,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不发生反诉的关系;二是反诉必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否则就可能是起诉而不是反诉;三是反诉必须在法院受理本诉后至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之前或之后都不是反诉;四是反诉的请求和事实理由与本诉具有牵连性,存在着法律上的联系,否则就要另行起诉,也不能合并审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0条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5日 10: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刑事诉讼中的逮捕问题是怎样的
    逮捕不仅剥夺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且羁押的时间较长,一般要到人民法院判决生效时为止。因此,采用时必须持谨慎态度,严格依法办事。只有依法正确使用逮捕措施,才能准确及时地追究犯罪,切实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有效地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的决定权和执行权是相分离的。有权决定逮捕的司法机关,不能执行逮捕;有权执行逮捕的机关,无权决定逮捕。如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检察院批准或者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这样,使得司法机关互相制约,保证逮捕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准确性,两个机关联合采用逮捕,体现了我国法律对采取逮捕的慎重态度,对公民人权的重视与保护。
    2023-06-11
    382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超审限问题研究
    刑事诉讼是当社会系统中发生刑事案件或出现涉及犯罪的纠纷时,通过司法机关以惩罚犯罪、保障权利为目的而进行的活动。刑事诉讼法则是国家以实现刑事司法公正,提高刑事诉讼效率,以维护社会系统的基本秩序和基本利益为直接目标的法律制度。它是剥夺人身自由甚至剥夺人生命的诉讼程序,所以说它是国家专政机器中最重要、最严酷的诉讼程序。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必须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刑事案件进行审理。自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公正与效率这一世纪主题以来,审理期限越来越受到司法机关和全社会的关注。司法机关出台了一系列的措施防止超审限现象的发生,司法人员对审限问题也更加重视,更注重案件审理期限,致力提高办案效率。尽管如此,但超审限现象时有发生,所以说,通过对现有现象进行分析,找出原因,进而对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重新进行分析和解构,以审慎的态度,科学合理地提出解决超审限问题的答案,于每位从事刑事审判的法官而言,乃义不容辞的责任。一
    2023-06-11
    119人看过
  • 浅析亲权诉讼中证据规则的适用问题
    近年来,涉及当事人生身父母身份关系的纠纷屡有发生。原因是亲子关系属身份关系,直接关系到夫妻双方、子女和他人的人身利益、财产利益,因而在当事人之间矛盾尖锐。为了达到诉讼目的,一方当事人往往提出亲子鉴定的申请。最高院在1987年作出的《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作亲子鉴定问题的批复》(下称《1987年司法解释》)是目前我国涉及亲子鉴定的唯一法律文件。该司法解释要求法院在确认亲子关系时要进行调查研究,并尽力收集其他证据。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下称《证据规定》)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证明责任,人民法院主动收集证据仅限于涉及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以及程序事项。因此,根据后法优先的原则,对亲子关系的证明,人民法院仍应根据证据规则合理分配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一、关于当事人自认的证明力。自认是指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
    2023-06-07
    331人看过
  • 诉讼时效法律制度适用中的疑难问题
    诉讼时效是指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状态经过法定的时间,即依法产生该项权利不再受法律保护的制度。依适用范围和时间长短的不同,诉讼时效可分为普通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和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限。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分割时起计算。诉讼时效的经过直接影响当事人的实体权利的得失,在实际审判中由很多问题的存在,笔者仅从一下几点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一下探讨。一、关于诉讼时效利益能否预先放弃。一种观点认为,当事人可以自由处分自己的权利,故其可以通过约定预先放弃其诉讼时效利益。另一种观点认为,诉讼时效制度具有法定性,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是强行法。根据诉讼时效法定性的要求,当事人不能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但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债务人可抛弃时效利益。二、关于分期履行合同诉讼时效起算点的确定。对此问题,各地法院做法不一。200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对该问题形成了统一的裁判尺度:基于同一合同所约定的债务具
    2023-06-07
    364人看过
  • 浅析我国刑事自诉中的证明问题
    [摘要]刑事诉讼的证明包含证明责任分配和证明标准两个问题,而刑事自诉作为犯罪的追诉形式之一,自然也具有上述问题。由于刑事自诉与公诉程序相比较又具有其特点,因而在刑事自诉中上述问题也具有其特定性。笔者从刑事自诉中的法院、自诉人以及被告人的角度进行了研究,分析三者各自的证明责任的和在刑事自诉中的证明标准。[关键词]自诉制度证明责任证明标准刑事诉讼当中的证明问题有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证明责任的分配问题;二是证明标准的问题。在我国由于施行公诉为主,自诉为辅①的刑事起诉制度,自然证明责任的分配和证据标准问题也存在于两种不同的犯罪追诉制度中,长期以来我国对公诉案件的证明责任分配和证据标准研究较多,但涉及刑事自诉制度中的证明问题却较少涉及,笔者从自诉制度的特殊角度对我国刑事自诉中的证明问题进行了一些探讨,以期抛砖引玉。一、证明责任的概念证明责任是指提出证据证实或者反驳所述事实的义务。其核心内容是:谁负有
    2023-06-11
    435人看过
  • 附带民事诉讼适不适用自诉案件
    附带民事诉讼适用自诉案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只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二)有明确的被告人;(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四)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一、自诉案件包括哪些?(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二、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的区别有哪些?(一)案件来源不同。公诉案件是由国家公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而自诉案件是由被犯罪行为侵害的公民、个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二)犯罪性质和危害程度不同。公诉案件中犯罪行为的性质一般来说比较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大,案件一经起诉人民法院必
    2023-02-19
    155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的立法技术问题刑事诉讼文书
    「内容摘要」提高立法技术、改善立法体例是刑事诉讼法修改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立法机关需要减少那些技术性和手续性的规则,增强诉讼程序的可操作性,对警察、检察官和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作出进一步的限制,为那些违反法律程序的诉讼行为确立消极的程序性法律后果,并为那些权利受到侵犯的当事人提供有效的司法救济。只有在立法技术和立法体例上发生明显的变革,立法机关才能制定出一部能够得到有效实施的刑事诉讼法。「关键词」立法技术,可操作性,自由裁量权,程序性制裁,诉权,司法审查一、问题的提出刑事诉讼法的修改问题已经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议事日程。近期以来,有关刑事诉讼法修改问题的讨论也成为法学界的一个热点。但是,面对这部在1996年被较大规模修订的现行刑事诉讼法,也面对进一步修改刑事诉讼法的立法动向,有理由反思的是: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这部重要的基本法律,在不到10年的时间里,又要第二次被列为修改的对象?假如不找到刑
    2023-06-11
    155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自诉人可否撤诉?
    律师解答:可以。刑事自诉案件是可以撤诉的。如果自诉人在判决宣告前选择协商和解,且确认是出于自愿的,提出撤回自诉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准许。或者,该自诉案件已经经过审查,缺乏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的,人民法院也应当予以撤诉。但如果自诉人撤回起诉后,发现了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证据,可以再次提起自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三十一条自诉人经两次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按撤诉处理。部分自诉人撤诉或者被裁定按撤诉处理的,不影响案件的继续审理。
    2024-04-27
    293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的法律问题
    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我国的刑事强制措施有五种: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刑事强制措施有几种刑事强制措施有五种,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取保候审是相关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暂不羁押的处理。对应当逮捕的人犯,如发现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及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罪行较轻的人,即可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
    2023-07-06
    91人看过
  • 刑事公诉案件简易程序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笔者经调研发现,现行刑事诉讼简易程序存在以下问题:一、适用率低,分流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目前,大部分基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率不足50%,离发达国家90%以上的简易程序适用率存在较大差距,繁简分流效果不佳,不利于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二、模式单一,实际适用范围狭窄。一是刑事简易程序局限于一审程序,而在审级和上诉程序上与普通程序并无区别,实质上只是一种简化审理程序的模式;二是虽然对于简易程序适用的条件“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几乎包括了我国刑法的全部罪名,但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条件又限制了简易程序的适用。三是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比较严格,必须获得控审双方的同意,同时,对于共同犯罪、少年犯罪等能否适用简易程序的认识不统一,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简易程序适用的范围。三、被告人程序选择权的缺失。立法中没有规定被告人对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的适用选择权,检察机关在建议适用简易程序时不必征求被告
    2023-04-22
    485人看过
  • 刑事案件诉讼程序诉讼期限问题
    【网友咨询】我想请问下,有一个杀人案发生于9月1号,凶手已逮捕,公安局、检察院、法庭这之间是怎样一个流程?至今为至没有机关给受害者家属任何消息,法律规定案发时间至开庭时间为多长?【律师答复】咨询问题涉及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及诉讼期限问题,现根据你提供的信息作如下回复:一、关于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问题。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刑事诉讼主要包括五个阶段: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本案中,公安机关负责对杀人案进行立案和侦查,检察机关负责起诉,人民法院负责审判,具体流程如下:1、公安机关经过一系列侦查活动,对于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并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并发给释
    2023-04-22
    164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有公诉也有自诉,两种诉讼可以自由选择吗
    不可以。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针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法院通过审判确定犯罪事实、惩罚犯罪人的诉讼活动;自诉则是公诉的对称,指对于法律规定的案件,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第二百一十一条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一、刑事自诉案件法院的流程是怎么走的(一)立案审查法院对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必须根据
    2023-03-14
    301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诉讼保全措施的适用
    但是在审判实践中常常遇到是以下几类情况:一是被告人持“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抵触情绪。二是被告人或者家属转移、隐藏、变卖、挥霍可供执行人财产。三是被告人在刑事判决生效后投监改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从而使民事赔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因此,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及时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以利于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有关民事赔偿部分判决的顺利执行,从而有效地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的意义。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采取诉讼保全的条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从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客体分析,常见大致有二种类型。一种类型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第二种类型是侵犯公私财产罪。这两种类型的即给付财物、履行某种行为的内容。2、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适用诉讼保全应注意的问题必须对提出诉讼保全的当事人进行认真审查,刑事附带民事原告方(包括被害人或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
    2023-04-21
    216人看过
  •  刑事案件起诉后的诉讼时效问题
    刑事案件中,追诉期限即法定追诉期,指犯罪嫌疑人被追诉的期限。根据最高刑期和是否有证据取得情况,追诉期限可长达20年。若最高刑期不超过5年,则5年内未取得证据无法再提起公诉。追诉期限对于刑事案件至关重要,是判断案件是否达到追诉时效的关键。刑事案件中,没有有效期的概念,只有追诉期限的概念。刑事案件的有效期从5年到20年不等,所谓刑事案件的有效期其实就是法定追诉期。而刑事案件的追诉期必须要结合犯罪嫌疑人有可能会面临的最高刑,如果最高刑期都不会超过5年的有期徒刑,可是在5年之内没有取得任何的证据,5年之后就无法再提起公诉了。刑事案件起诉后的追诉期限可以延长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刑事案件起诉后的追诉期限为一定期间,即从起诉之日起计算,至审判终结之日止。但是,在某些情况下,这个期限可以被延长。对于一些特别严重的刑事案件,如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治安等案件,根据刑法的规定,追诉期限可以延
    2023-10-18
    456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公诉转自诉的自诉案件方式问题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2-25
      一、公诉转自诉案件的条件是什么 1、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 二、公诉转自诉的案件有以下八种情形: (一)故意伤害案; (二)非法侵入住宅案; (三)侵犯通信自由案; (四)重婚案; (五)遗弃案; (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七)侵犯知识产权案,但严重危害
    • 民事诉讼中缺席判决适用情形的问题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04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
    • 民事诉讼适用的若干证据问题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06
      一、《民诉证据规则》第五十五条规定: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证人在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二、《民诉证据规则》第五十六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的“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 不适用诉讼时效上诉状的审理问题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23
      反诉原告(本诉被告):×××,男女,××××年××月××日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职业),住。联系方式:。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反诉被告(本诉原告):×××,。(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反诉请求: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此致××××人民法院附:本反诉状副本×份反诉人(签名)××××年××月××日以上就是
    • 刑事诉讼中适用拘传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08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拘传。拘传是强制措施的一种,用于传唤嫌疑人或被告人到指定机关接受讯问。刑事诉讼中适用拘传的条件就是若是对方经过法院的两次传票,却没有正当的理由,是可以执行拘传的,拘传的主要程序是: 1.填写《拘传搜索证》,并报负责人审批。办案人员根据办案情况,认为需要采用拘传措施的,应首先填写《拘传证》,然后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