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摇撞骗罪的刑事责任有哪些类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05 11:37:54 489 人看过

一、招摇撞骗罪的刑事责任有哪些类型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招摇撞骗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招摇撞骗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上是直接故意;

3.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

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

三、涉嫌招摇撞骗罪该怎么申请保释

申请保释的程序是:

1.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

3.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2日 09: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追究招摇撞骗罪能够引发什么样的刑事责任
    一、追究招摇撞骗罪能够引发什么样的刑事责任招摇撞骗罪可以追究的刑事责任主要有:一般犯罪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二、招摇撞骗罪的构成要件招摇撞骗罪的构成要件:1.招摇撞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已年满16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称为招摇撞骗罪的主体。2.招摇撞骗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及其在社会上的威信,也会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公民的合法权益。3.招摇撞骗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是以骗取非法利益为目的。非法利益包括各种物质利益和非物质利益。如果行为人仅仅是出于为
    2024-04-01
    448人看过
  • 哪些是刑事犯罪的责任类型
    一、哪些是刑事犯罪的责任类型刑事责任,是依据国家刑事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管制。管制是刑法规定的一种相对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刑罚中最轻的一种。2、拘役。拘役是一种短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由法院根据刑法对犯罪情节与危害后果较轻的人判处的刑罚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一般为拘役所执行。3、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是刑法规定的一种对大部分犯罪人普遍适用的、高度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刑期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二、刑事犯罪判处有期徒刑如何减刑1、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为使无期徒刑犯的减刑,与死缓犯、有期徒刑长刑犯的减刑相照应,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
    2024-01-14
    239人看过
  • 招摇撞骗罪既遂有哪些惩罚?
    招摇撞骗罪既遂有以下惩罚:1、构成本罪既遂的,一般惩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2、犯罪情节严重的,则惩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冒充警察实施招摇撞骗行为的,应从重处罚。招摇撞骗罪既遂标准招摇撞骗罪既遂标准是:行为人必须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的行为,同时必须具有利用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信任实施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2023-08-10
    359人看过
  • 刑法中有招摇撞骗罪吗?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法中是有招摇撞骗罪这一罪名的,是指行为人冒充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行为的犯罪。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一、招摇撞骗罪中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有哪些1、多次招摇撞骗。犯罪的构成要件直接反映该罪社会危害性程度。在该罪的基本构成要件中,既无数额多少的要求,也无情节轻重的要求,即只要行为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实施招摇撞骗的,就构成该罪,因此,行为人实施地每一次招摇撞骗都符合该罪的基本构成要件,单独构成犯罪。行为人出于同一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独立的同一性质的犯罪行为属连续犯,对于连续犯不能分别构成几罪适用数罪并罚,应按一个独立的罪依据刑法分则的有关规定处罚,危
    2023-03-22
    136人看过
  • 影响招摇撞骗罪量刑量刑要素有哪些
    一、招摇撞骗罪主体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均可构成本罪。二、招摇撞骗罪特征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不成立本罪,而成立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一般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冒充行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人员;二是此种国家机关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低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职务高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是指以假冒的身份进行炫耀、欺骗,关键在于骗,如骗取金钱、爱情、职位、荣誉等,从而获得非法利益。3、本
    2023-02-27
    259人看过
  • 招摇撞骗罪在刑法哪一章
    招摇撞骗罪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名之一,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均可构成本罪。一、爆炸罪怎样判刑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爆炸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是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二、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我国刑法上没有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对应的罪名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4、主
    2023-06-21
    323人看过
  •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一、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1、按照刑法第372条之规定,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加重处罚事由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战时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因冒充军人招摇撞骗引起军警纠纷的,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损害军队声誉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有何区别(一)侵害的客体不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侵犯的客体主要是武装力量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二)行为手段不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军人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而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满真相的手段和方式进行。(三)犯罪的主观目的有所不同。诈骗罪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冒充军人
    2024-04-02
    279人看过
  •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一、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1、按照刑法第372条之规定,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加重处罚事由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战时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因冒充军人招摇撞骗引起军警纠纷的,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损害军队声誉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有何区别(一)侵害的客体不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侵犯的客体主要是武装力量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二)行为手段不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军人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而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满真相的手段和方式进行。(三)犯罪的主观目的有所不同。诈骗罪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冒充军人
    2024-04-27
    290人看过
  • 刑法有没有规定招摇撞骗罪的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法中是有招摇撞骗罪这一罪名的,是指行为人冒充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行为的犯罪。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的界限1、两者都使用骗术,后者也可能获得财产利益,这两点相同;但是,主观目的、犯罪手段、财物数额要求和侵犯的客体,均有不同。2、招摇撞骗罪是以骗取各种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活动,是损害国家机关的信、公共利益或者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它所骗取的不仅包括财物(但无数额多少的限制),还包括工作、职务、地位、荣誉等等,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2023-08-04
    261人看过
  • 招摇撞骗和抢劫罪有哪些区别
    在实践中,有些犯罪分子往往假冒公安人员、海关缉察人员、工商管理人员以及税务人员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敲诈他人钱财,似乎与招摇撞骗罪相同,实则构成敲诈勒索罪。这两种犯罪的主要区别是:1、行为特征不同。招摇撞骗罪是以骗为特征,完全以假象蒙蔽被害人;敲诈勒索行为虽然也可能含有欺骗的成份,但却以威胁或要挟为特征。’2、造成被害人交出财物的心理状态不同。在招摇撞骗罪中,被害人在受骗后“自愿”交出财物或出让其他合法权益;而敲诈勒索行为则造成被害人精神上的恐惧,出于无奈,被迫交出财物或出让其他财产性利益。3、获取利益的范围不同。招摇撞骗罪所获取利益范围比较广泛,既包括财物或财产性利益,又包括非财产性利益,如骗取某种职称或职务,政治待遇或荣誉称号等;敲诈勒索罪所获取的仅限于财物。4、侵犯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社会管理秩序;敲诈勒索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人身权利以
    2023-03-24
    398人看过
  • 什么是招摇撞骗罪?招摇撞骗罪怎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犯本罪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情节严重的”,一般是指以下几种情况:多次进行招摇撞骗的;招摇撞骗所得非法利益巨大的;造成被骗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或恶劣政治影响的;等等。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按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招摇撞骗罪既遂怎么处罚量刑?招摇撞骗罪既遂的处罚量刑: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若招摇撞骗他人财物还可能涉嫌触犯诈骗罪,此时需要从一重罪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
    2023-08-04
    271人看过
  • 2021年招摇撞骗罪刑法最新规定有哪些?
    招摇撞骗罪的量刑:一、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三、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所谓情节严重,是指以下情形:1、多次欺骗;2、欺骗所得的非法利益巨大;3、造成被骗人精神障碍、自杀等严重后果和不良政治影响的。招摇撞骗罪刑法多少条《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了招摇撞骗罪的基本犯和情节加重犯两个量刑幅度,但该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均未就该罪情节严重的范围加以明确规定。如何正确把握该罪情节严重的范围,既是审判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问题,也直接关系到能否对行为人正确量刑。笔者认为在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应依据刑法所确立的罪刑相适应原则认定情节严重,即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在具体对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照刑法
    2023-07-11
    297人看过
  • 犯罪分子招摇撞骗影响有哪些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不成立本罪,而成立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一般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冒充行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人员;二是此种国家机关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低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职务高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是指以假冒的身份进行炫耀、欺骗,关键在于“骗”,如骗取金钱、爱情、职位、荣誉等,从而获得非法利益。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4、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其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国民对国家机关的信赖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一、与诈骗罪的界限两者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2023-02-17
    318人看过
  • 招摇撞骗罪与招摇撞骗行为表现是怎样的
    招摇撞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施行了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三种情况:第一,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第二,职务低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职务高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第三,某一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另一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施行了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三种情况:第一,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第二,职务低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职务高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第三,某一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另一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关于想象竞合犯,如果招摇撞骗骗取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根据罪行相适应的原则,应当按照法条竞合的原则,在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之间择一重罪处断,而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另外,根据本条规定,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按照招摇撞骗罪从重处
    2023-03-22
    32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招摇撞骗罪是什么犯罪类型?
      湖北在线咨询 2021-04-20
      招摇撞骗罪属于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的刑事犯罪类型,根据刑法第279条的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应当立案。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原则上就应当以犯罪论处,应当立案侦查。在对本罪进行立案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其犯罪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这里所说的非法利益,不单指物质利益,也包括各种非物质利益,例如,为
    • 招摇撞骗的罪名有哪些招摇撞骗的罪名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21
      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均可构成本罪。
    • 招摇撞骗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2-14
      招摇撞骗罪可以追究的刑事责任主要有:一般犯罪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 招摇撞骗1500元有哪些罪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21
      是属于招摇撞骗罪;根据刑法第279条的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应当立案。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原则上就应当以犯罪论处,应当立案侦查。
    • 哪些情形下招摇撞骗可以认定为刑事责任
      江苏在线咨询 2021-09-30
      1、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数额较大的; 2、初次招摇撞骗,数额巨大的; 3、多次招摇撞骗,累计数额较大的; 4、组织多人招摇撞骗,数额较大的; 5、组织未成年人招摇撞骗的; 6、曾因招摇撞骗、诈骗、敲诈勒索被判处过刑罚的; 7、一年内曾因招摇撞骗、诈骗、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8、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招摇撞骗的; 9、其他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综上所述,招摇撞骗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