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女工无法胜任工作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3 15:12:42 441 人看过

一、应当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工作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6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二、如何减轻怀孕女工的劳动量?

1、调离现今工作岗位

有些岗位无法减轻任何一位员工的工作,出于对怀孕妇女的保护,公司可以将该女工调离现今岗位,安排其到工作量较轻的岗位工作。

2、分摊怀孕女工的工作给其他职工

按照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因此怀孕女工一定会有休产假无法工作的时候,与其届时来分担,不如现在逐步把工作分步骤的分出来更稳妥,容易让工作延续性、顺畅性更好,遇到不明白的细节还可以找该销售文员问询,也少出许多问题。

3、招聘新职工入职

如果说该单位的每位职员都工作任务繁重,无法再分摊怀孕女工的工作,则侧面可以反映出该单位的在职人员不足以支持公司的运营,公司应当考虑在女工休产假前招聘新的职工,协助孕期女工完成公司工作。

三、对待怀孕女工要注意什么问题?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四、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二)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

(三)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

(四)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作业;

(五)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

(六)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低温作业;

(七)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八)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九)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7日 03: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因病无法胜任工作怎么谈离职补偿
    一、因病无法胜任工作怎么谈离职补偿因病无法胜任工作,想要谈离职补偿,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了解自己的权益:首先,需要了解自己在公司的权益和可能的补偿方式。这包括了解公司的离职补偿政策、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自己的工作岗位和职责等。与公司沟通:在了解了自己的权益后,可以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上级领导进行沟通。在沟通过程中,需要清晰地表达自己的困境和需求,同时保持冷静和理智。提供相关证明:为了支持自己的请求,可以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或其他相关文件,以证明自己的病情确实无法胜任当前工作。协商补偿方案:在与公司沟通的过程中,可以协商一个合理的补偿方案。这可能包括一定的经济补偿、医疗保险或其他福利等。具体的补偿方案需要根据公司的政策和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寻求法律援助:如果与公司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劳动法律师可以帮助你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可能的法律途径,并为你提供专业的建议和帮助。需
    2024-02-16
    488人看过
  • 女教师怀孕期间工作量
    法律综合知识
    工作量适当,有具体工作时间的参照,《劳动法》的规定,即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
    2024-04-26
    396人看过
  • 女职工怀孕期间工作量翻倍违法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工作量翻倍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用人单位对于怀孕的女职工,应该减轻劳动量。《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如何推行女工生育保险我国目前对生育保险的推行分为两种:第一种是由女职工所在单位负担生育女职工的产假工资和生育医疗费。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及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女职工怀孕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产假期间工资照发。第二种是生育社会保险。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应向当
    2023-06-14
    185人看过
  • 业务岗员工怀孕无法辞退怎么办?
    一、业务岗员工怀孕无法辞退怎么办女职工怀孕期间是不能无故被辞退的。用人单位可以对怀孕员工进行调岗,如果员工不符合公司聘用要求,应当在生产后辞退,并且支付相应的补偿金。员工在怀孕期间对公司经济造成重大损失,可以给予辞退,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二、怀孕期间被辞退如何维权(一)、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且支付工资损失到合同再继续履行时。若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合同到期,则仲裁或法院会撤消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决定,认定双方劳动合同终止,并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到劳动合同终止之日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该补偿金应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二)、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用人单位则应按每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至于员工选择那一
    2024-01-15
    492人看过
  • 怀孕女性在工作中受伤怎么处理?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认定为工伤。所以根据上述规定,上下班途中伤亡认定为工伤需具备三个要素,缺一不可。第一,必须是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第二,伤害必须是“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造成。“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事件。“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第三,事故还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工伤赔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工伤赔偿金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
    2023-07-04
    369人看过
  • 怀孕了被加重工作量怎么办
    建议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如果无法协商,建议向劳动局投诉。可以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单位同事的证言、上下班打卡记录、工资单、劳动合同、孕检证明等材料,证明单位在明知孕妇怀孕期间,仍然故意加大工作量,或者安排超过必要限度的工作,依法向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见《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中第五、六、七条规定)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一、女工怀孕减少工作量工资报酬不减吗不减,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7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而在
    2023-03-30
    278人看过
  • 企业被注销怀孕女工怎么办
    [案例]王女士为某集团总公司下属公司职员,公司为独立核算单位。2002年7月1日,王女士与该公司签定了到2003年7月1日的合同。2003年5月王女士怀孕。6月1日公司通知全体员工,公司因经营问题将于7月1日注销,公司将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并将按规定给员工经济补偿金。王女士因被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问题与公司产生分歧,遂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起申诉,要求该公司继续与其履行劳动合同,并按原工资标准按月发放工资。仲裁部门接案后,对双方进行了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的上级集团公司与申诉人续签劳动合同到申诉人哺乳期满。在新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间内,由集团总公司向申诉人支付生活费。[评析]按照有关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由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向劳动者发放经济补偿金。由此,企业对多数职工的处理并无
    2023-06-09
    342人看过
  • 什么是不胜任工作不胜任工作是什么意思?
    一、什么是不胜任工作劳动者不胜任工作是指,在用人单位无故意提高工作定额的情况下,劳动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的情形。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就无法达成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因此,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下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劳动者不胜任工作如何认定,主要依据哪些标准呢?1、劳动者所签订合同或者从事岗位的职责和考核标准。2、劳动者签字的规章制度或岗位职责说明书以及各种考核标准。3、无论用人单位因何种原因为劳动者调整工作岗位,当要求劳动者签字确认时,劳动者在书面确认前应当要注意,如有不同意见务必及时提出,否则签字后将视为劳动者对变更工作岗位的认可。《劳动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
    2024-01-17
    232人看过
  • 入职后发现无法胜任的认定,什么不能胜任工作
    无法胜任的认定:是指不能按照要求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任务或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照要求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任务或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一、在试用期的合同有哪些限制原来的劳动法规定,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仅限于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2023-03-21
    146人看过
  • 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怎么办,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一、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怎么办,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
    2024-01-31
    259人看过
  • 无法胜任工作导致单位员工被辞退
    员工如果认为自己确实不能胜任工作,可以向单位提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要求。员工如果认为自己能够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辞退没有合法根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提出自己能够胜任工作的证据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提出自己不胜任工作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无法提出证据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要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以怀孕为由辞退员工如何补偿1、孕期被解雇,是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即每做满一年有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87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2、如果孕期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单位是不得解除劳动关系,是可以要求单位恢复劳动关系。3、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
    2023-07-08
    230人看过
  • 女职工怀孕后变动工作岗位是否违法
    女职工怀孕后变动工作岗位,若调岗之后降低了职工薪资的,是属于违法的。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在医疗期内公司不能降职降薪。《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
    2024-01-14
    156人看过
  • 无法胜任工作被辞退有什么补偿
    一、无法胜任工作被辞退有什么补偿因未能胜任职责被解雇通常可获得以下补偿权益:经济补偿款:依照我国严格遵守的《劳动合同法》之规定,若劳动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其工作岗位之后,仍然无法适应新环境,那么该用人单位有权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如若情况紧急,也可选择额外支付给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后,依法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在此过程中,用人单位需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实际年限,每满一年便需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对于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未满一年的劳动者,应视为一年进行计算;而对于工作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劳动者,用人单位需向其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代通知金:若用人单位未能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则需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值得注意的是,若用人单位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劳动者能力不足,从而违法解雇劳动者,那么他们将面临支付双倍
    2024-05-26
    401人看过
  • 因工伤残无法胜任工作可以辞退吗
    一、因工伤残无法胜任工作可以辞退吗不可以。劳动者因工伤致残,用人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辞退职工的。认定工伤之后,发生伤残的由劳动部门指定的机构作伤残鉴定,按照鉴定等级,计算残疾补助金,另外误工费、医疗费由单位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部门所属的社保机构会将钱发下。在工伤鉴定结果没有出来之前,企业不得终止合同,即使合同期满,企业也应续约合同期限,续约到鉴定结果出来。(1)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同时,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2024-01-13
    422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怀孕员工辞退和不能胜任工作辞退员工合法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24
      用人单位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怀孕女工是不合法的,应当给予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
    • 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经过培训仍然无法胜任,怎么办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13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二)款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不能直接解除合同,应当对其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岗位,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然不能胜任的,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合同。 用人单位解除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者合同,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
    • 不胜任工作无法胜任公司能否辞退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19
      不能胜工作在企业管理中需要有一个关键依据——考核制度来认定,考核制度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用工双方明确岗位职。二是管理者履行通知义务。三是公司对员工评价的核心是围绕其职场责任进行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训练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使用者必须在30天前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追加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后,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 []单位能否以怀孕女职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0
      咨询者问:我单位有一名女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后还是无法胜任工作,单位决定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她解除劳动合同,今天,该员工告诉单位她已经怀孕,但她没有结婚,请问单位还能与她解除劳动合同吗劳动法专家、陈伟律师解答: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和《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九条、第三十条的规定,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怀孕期间公司因为胜任工作不好被辞退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09
      这个是违法解除合同的,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合同或者双倍赔偿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