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合同需要进行哪些规定程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9 05:55:26 383 人看过

一、仲裁合同需要进行哪些规定程序

合同仲裁程序为:

1.合同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仲裁机构受理其仲裁请求,并向双方送达相关文书;

3.组成仲裁庭后,对该合同纠纷开庭进行仲裁;

4.仲裁机构做出仲裁裁决,并出具裁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第五十三条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二、仲裁的原则有哪些

1.自愿原则。

这是仲裁制度的一个基本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必须双方自愿,并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2)当事人双方有权自愿选择仲裁机构。仲裁法第6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向哪个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当事人协商选定,被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必须仲裁。

(3)当事人有权选择仲裁员。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员由当事人自愿选任。

(4)当事人有权约定仲裁程序中依法可约定的事项。仲裁法规定了许多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的事项,如当事人可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可约定是否开庭仲裁、是否公开仲裁、是否进行调解。

2.仲裁独立原则。

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是法律赋予仲裁机构和仲裁员的权力,也体现出仲裁机构的独立性职能。仲裁的独立性表现在仲裁机构不隶属于任何行政机关;仲裁庭享有独立的仲裁权,仲裁委员会不作干预;法院对仲裁的监督只是事后监督,不能事前干预。

3.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解决经济纠纷原则。

根据事实,就是在仲裁审理过程中,要全面、客观、深入地查清与案件有关的事实情况,包括纠纷发生的原因、发生的过程、现状及各方的争议所在,通过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曲直,为适用法律打下良好基础。符合法律规定,就是仲裁庭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确认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确定承担责任的方式以及赔偿数额的大小。不能撇开法律,随心所欲。

三、劳动仲裁申请人撤回申请后能否起诉对方

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后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申请人再次申请仲裁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当事人撤诉的案件,如果当事人就同一仲裁请求再次申请仲裁,只要符合受理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再次立案审理,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从撤诉之日起重新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四条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四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31日 23: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经济仲裁程序经济仲裁程序的执行程序有哪些
    经济仲裁程序主要分为四个阶段:(一)。受理阶段的仲裁程序始于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5天内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向申请人发出仲裁通知书和附件。(二).组庭阶段双方当事人应在规定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构成方式和仲裁员的选定。如果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选定仲裁员,则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向双方当事人发出组庭通知书。当事人在收到组庭通知书后,对仲裁员的公正性存在疑问时,可在第一次开庭前提出回避申请,同时应说明原因。如果避免事故在第一次开庭后知道,可以在最后一次开庭结束前提交。因避而重新选定或指定仲裁人员后,当事人可以要求已办理的仲裁手续重新办理,是否允许,由仲裁庭决定。(三).开庭审理阶段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四).裁决阶段
    2023-08-06
    58人看过
  • 仲裁强制执行一般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一、仲裁强制执行一般需要经过哪些程序仲裁强制执行一般需要经过的程序如下: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5.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二、仲裁强制执行需要几天仲裁申请强制执行的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
    2024-01-24
    278人看过
  • 厦门劳动仲裁程序要怎么进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及有关规定,现将劳动争议仲裁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申诉:申诉人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的,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请。申诉人应按仲裁委员会的要求填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申诉人系劳动者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据,并提供原件核对;申诉人系用人单位的,应提交法人登记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委托授权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据,并提供原件核对。二、受理:自申诉人按规定提交符合要求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之日起7日内,仲裁委员会将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并发给通知书。申诉人应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预交受理费、处理费,不按规定预交仲裁费的按撤诉处理。三、应诉:申诉人自收到仲裁委员会发给的不予受理通知书之日
    2023-06-09
    136人看过
  • 需要哪些材料才能进行劳动仲裁
    一、需要哪些材料才能进行劳动仲裁1.申请人身份证明:个人申请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身份证明材料,单位申请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2.被申请人身份证明:被申请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营业执照等。3.劳动仲裁申请书:劳动仲裁申请书需要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等。4.证据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缴纳证明等。5.其他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工伤认定书等。二、对劳动仲裁不满如何投诉投诉劳动仲裁,可以通过如下部门:1.向上级劳动监察部门投诉;2.向当地的纪检监察部门投诉;3.通过信访渠道投诉;4.集体上访;5.向该劳动局上级机关申请复议;6.该劳动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三、可以劳
    2023-12-28
    123人看过
  • 涉外仲裁执行主要有哪些程序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对中国的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中国涉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须提出书面申请,并附裁决书正本。如果申请人为外国一方当事人,其申请书须用中文本提出。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按照{民诉意见》第315条,在这种情况下,被执行人应该提供财产担保。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一、中国涉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在外国的承认和执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6条第2款和仲裁法第72条的规定,中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
    2023-03-02
    455人看过
  • 劳动仲裁开庭前一定要进行调解程序吗
    1、申请劳动仲裁前不需要先跟用人单位调解。调解不是申请仲裁的必经程序,但仲裁是申请诉讼的必经程序。2、申请劳动仲裁后,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着重调解”的原则,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劳动争议仲裁庭审流程劳动争议案件受理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并通过仲裁庭开庭对当事人的劳动争议进行审理。具体过程如下:1、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于开庭四日前,将仲裁庭组成人员、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2、当事人接到开庭通知后,应当准时参加仲裁庭审。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在开庭期间未经仲裁庭同意自行退庭的,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对被诉人作缺席裁决。3、仲裁庭审理一般分为准备庭审理和正式庭审理。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明确的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庭可将
    2023-04-16
    405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劳动争议需要进行仲裁
    一、哪些情况下劳动争议需要进行仲裁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劳动仲裁需要花钱吗劳动仲裁不需要花钱。劳动争议仲裁是不收费的,既是为了减轻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劳动者的经济负担,同时保障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工作经费,并且劳动仲裁委的经费由国家财政保障运作。但是劳动者败诉,自己的权益将不能得到支持。劳动仲裁是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只要是经济困难的人,因劳动争议仲裁而需要申请法律援助的,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三、申请劳动仲裁的
    2023-10-17
    300人看过
  • 合同仲裁的时效有哪些规定
    合同仲裁时效的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适用该规定;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即仲裁时效一般也是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一、民法典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归结起来应为: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合同一方当事人请求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合同之外的第三人请求的,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损害国家利益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023-03-07
    472人看过
  • 合同仲裁程序经由和程序
    1、受理仲裁程序是从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开始。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5天内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向申请人发出仲裁通知书和附件。2、组庭双方当事人应在规定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和选定仲裁人员。如果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选定仲裁员,则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向双方当事人发出组庭通知书。3、开庭审理仲裁委员会应在仲裁规定的期限内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日期。当事人申请仲裁后,有权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要求仲裁庭按照和解协议下裁决书,或者撤回仲裁申请。在审判过程中,如果双方当事人自愿调停,可以在仲裁庭主持下进行调停。调解成功的,仲裁庭依据已达成的调解协议书制作调解书,当事人可以要求仲裁庭根据调解协议制作裁决书。如果不能调停,仲裁庭会立即作出判决。4、裁决仲裁庭在将争议事实调查清楚
    2023-08-07
    287人看过
  • 国际贸易合同仲裁程序包括哪些?
    仲裁程序的主要内容大致如下:1、提出仲裁申请(arbitrationapplication)这是仲裁程序开始的首要手续。各国法律对申请书的规定不一致。在我国,〖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定〗规定:当事人一方申请仲裁时,应向该委员会提交包括下列内容的签名申请书:a、申诉人和被诉人的名称、地址。b、申诉人所依据的仲裁协议。c、申诉人的要求及所据的事实和证据。申诉人向仲裁委员提交仲裁申请书时,应附具本人要求所依据的事实的证明文件,指定一名仲裁员,预缴一定数额的仲裁费。如果委托代理人办理仲裁事项或参与仲裁的,应提交书面委托书。2、组织仲裁庭根据我国仲裁规则定,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各自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中指一名仲裁员,并由仲裁委员会主席指定一名仲裁员为首仲裁员,共同组成仲裁庭审理案件;双方当事人亦可在仲裁委员名册共同旨定或委托仲裁委员会主席指定一名仲裁员为独任仲裁员,成立仲裁庭,单独审理案件。
    2023-06-08
    114人看过
  • 仲裁文书中仲裁有哪些程序
    释义:仲裁是指买卖双方达成协议,自愿将有关争议交给双方同意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方式。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双方必须执行。仲裁协议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在争议发生之前订立的,它通常作为合同中的一项仲裁条款出现;另一种是在争议之后订立的,它是把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给仲裁的协议。这两种形式的仲裁协议,其法律效力是相同的。基本解释:公认的第三者在争端两方间进行裁定公断仲裁委员会详细解释:双方争执不决时,由第三者居中调解,也叫公断。仲裁是指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非司法机构的第三者审理,由第三者作出对争议各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制度和方式。仲裁在性质上是兼具契约性、自治性、民间性和准司法性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民事争议通常可以采取向法院起诉和申请仲裁机构审理两种方法。仲裁指争议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作出裁决。仲裁机构和法院不同
    2023-06-12
    373人看过
  •  仲裁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及管辖非常重要。了解纠纷性质和能否通过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关键。因此,在处理纠纷之前,需要对纠纷的性质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并对能否通过仲裁和仲裁的结果的把握心中要有数。同时,需要确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和管辖,以确保案件得到正确的处理。一、在处理纠纷之前,需要对纠纷的性质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并对能否通过仲裁和仲裁的结果的把握心中要有数;二、需要确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三、需要确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仲裁攻略】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及仲裁准备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手段之一,而劳动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及仲裁准备是保证劳动仲裁公正、高效的重要环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负责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并依法作出裁决。同时,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审理劳动争议
    2023-08-30
    430人看过
  • 哪些工程不需要进行报建程序
    农村建房哪些情况不需要报建,以下几种情况农村建房是不需要报建的,如:1、投资额30万以下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2、农民自建低层住宅。3、临时性建筑。4、抢险救灾。5、军用房屋由委员会另行规定。宅基地报建流程宅基地报建流程具体如下:1.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2.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进行初审;3.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4.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5.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6.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
    2023-07-03
    158人看过
  • 外资企业进行裁员需要遵循哪些规定?
    该内容讲述的是外资企业进行裁员时需要遵守的规定。首先,在裁员前需提前30天向工会或全体职工通报情况,并提供有关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征求工会或职工的意见。接着,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然后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意见。最后,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资企业进行裁员时,需提前30天向工会或全体职工通报情况,并提供有关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在裁员前,应征求工会或职工的意见。然后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再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意见;最后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经
    2023-09-14
    33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债务合同纠纷哪些程序可以进行仲裁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25
      债务合同仲裁程序:1。受理仲裁申请;2、组成仲裁庭;3、通知仲裁日期;4、仲裁;5、制作裁决。根据《仲裁法》第二十四条,仲裁委员会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第三十三条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仲裁庭的组成。第三十九条规定仲裁应当开庭。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
    • 想进行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流程是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18
      仲裁跟法院是解决民商事纠纷的两种并行的途径,两者选其一,可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约定仲裁,也可以事后签订补充协议。仲裁法并未对仲裁的标的额有过限制,因此仲裁合同金额,这个是没有上限的,而且,仲裁的标的额大致高于110万的时候,仲裁费就低于法院的诉讼费,且在此往上标的额越高,仲裁费就比法院越低。
    • 合同仲裁程序如何进行?具体的程序是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2-01
      合同仲裁程序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当事人符合条件申请仲裁;2、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进行受理;3、开庭仲裁;4、制作仲裁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 经济仲裁程序经济仲裁程序的执行程序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0-27
      经济仲裁程序主要分为四个阶段:(一)。受理阶段的仲裁程序始于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5天内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向申请人发出仲裁通知书和附件。(二).组庭阶段双方当事人应在规定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构成方式和仲裁员的选定。如果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选定仲裁员,则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
    • 合同纠纷进行仲裁需要多久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1-14
      1、仲裁庭在组庭后6个月内作出裁决书。经仲裁庭请求,仲裁委员会负责人认为确有正当理由和必要的,可以延长该期限。 2、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