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有什么注意事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2 10:22:52 412 人看过

1、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2、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可以撤销赠与。

3、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

一、赠送的财产是否可以要求返还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可撤销。

二、股权赠与合同撤销的方式有什么

1、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2、满足法律规定的法定撤销情形。

三、哪些情况下可申请撤销已公证的赠与合同

下列情况下可申请撤销已公证的赠与合同:

1、受赠人严重侵犯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利益的;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但不履行的;

3、在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中,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此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4: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赠与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签订赠与合同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赠与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1、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合同。2、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赠与合同中,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后,赠与人即丧失了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但在以下条件具备时,赠与人仍可享有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权利:(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该期间为除斥期间。超过这一期间,赠与人不得再行使撤销权。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予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继承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
    2023-03-20
    103人看过
  • 赠与合同应该注意的事项有哪些以及赠与合同成立要件有哪些
    一、赠与合同应该注意的事项有哪些赠与合同应该注意的事项如下:1.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赠与合同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双方、赠与的财产名称、财产目前状况、赠与合同履行的时限以及方式、赠与是否附条件以及什么条件、赠与合同的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2.从赠与人的角度考虑,若赠与行为在交付财产或转移权利之前有可能撤销,建议不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因为一旦公证将很难撤销;从受赠人的角度考虑,若担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则应积极劝说赠与人将赠与合同进行公证。3.如果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时对受赠人有一定的要求,则可作为一个赠与的条件。二、赠与合同成立要件有哪些赠与合同成立要件有:1.所赠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赠与的财物属国家、集体、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财物,赠与合同无效。赠与如果是为逃避履行法定义务,将自己的合法财产赠与他人,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该赠与合同无效。2.必
    2023-04-11
    176人看过
  • 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电信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电信合同注意事项的内容有:注意电信合同双方的主体身份和意思表示;注意电信合同的标的、履行时间和履行方式等事项;注意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中是否有违约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等。一、个人购买合同怎么写个人买卖合同的书写在草拟过程中主要注意以下细节:第一、写明主体信息,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址等。第二、写明货物的参数,货物的质量要求以及货物的包装标准等。第三、写明合同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交货的时间、地点、方式。交货的时间和地点方式是合同的关键内容,一定要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第四、写明检验标准、时间、方法和结算方式。第五、写明违约责任,对违约行为的惩处,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合同违约条款中加以详细描述。第六、写明解决争议的方式,解决争议的方式要具体明确。没有约定的,就在被告所在地和合同履行地的解决争议。二、哪些房屋不能租,承租人租房时要注意什么不能租的房屋有:1、未经法定
    2023-03-11
    185人看过
  • 房屋赠与合同协议书怎么写,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房屋赠与合同协议书怎么写?赠与人:(以下简称甲方)住所:有效证件号码:受赠人:(以下简称乙方)住所:有效证件号码:受赠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受赠人:(以下简称乙方)住所:负责人:职务: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赠与乙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达成赠与协议如下:第一条不动产的坐落位置及其他自然情况本合同所指不动产位置于:.其他自然情况,如面积、户型、建筑时间等等:第二条赠与人的权利与义务(一)赠与人的权利1、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于乙方前,甲方有权使用该不动产或将其出租给第三人且有权获取因出租该不动产而产生的收益;2、甲方可根据需要要求乙方在合同生效且接受赠与的同时履行一定的义务(如:扶养甲方夫妻);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2)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二)赠与人的义务1、按合同约定转移不动产所有权于乙方;2、附义务赠与中,赠与财产
    2023-06-01
    209人看过
  • 约定赠与合同不得转让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赠与合同中所附义务的注意事项,如下所述:1、赠与合同中所附的义务必须具有:(1)具有合法性;(2)不是赠与的对价。2、赠与合同的标的物如果是动产,自标的物交付时所有权发生转移;如果标的物是不动产,除了交付,还需经过登记,所有权才能转移。3、受赠人获得所有权后,如果转让受赠与的财产,不属于无权处分。但赠与人可以受赠人不履行合同所附义务而行使赠与撤销权。《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附义务赠与合同】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六百六十五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从以上根据法律条文中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赠与合
    2023-06-14
    203人看过
  • 赠与农村房屋的注意事项
    农村房产赠予要按照下列顺序办理相关的手续:1、赠予人到乡镇国土所提出房产证赠予申请,并提交房产赠予申请书,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以及要过户房产的房产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2、当地国土所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所有资料进行审查,以确保该房屋的产权切实属于过户申请人,其有权赠予他人;3、由国土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到房屋所在地进行实地进行勘查测量、并进行实地调查、最后,所有信息无误时,对全村村民进行房产过户公告;4、申请人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在经过形式审查与实地调查,确保无误后,上报国土局审核,并由其注册登记;5、最后国土局向村民颁发新的房产证。农村房屋赠与过户费用大概是多少?在进行赠与过户的时候,需要有受赠人缴纳契税3%、贴花5元/套、公证费、评估费,由于地区不同,规定不同,所以各地的公证费的交付标准都不同,正常情况下,公证费是房价的2%。部分地区在房产赠与过程当中需要进行房产评估,而房产评估所需要交付的评估费
    2023-07-07
    211人看过
  • 赠与合同自己写,需要去公证吗?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赠与合同自己写,需要去公证吗?赠与合同自己写,若是有规范的合同范本作为参考还比较好,若是没有,不具备法律知识的撰写人往往无法全面考虑到合同的完善性和合法性,而公证的办理一方面可以帮助我们坚定和合同是否有效,另一方面,经过公证之后的合同将具备更强的法律效力,可以更好的保障合同的执行。二、赠与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赠与合同是一种双方、无偿的行为,在实践中签订赠与合同应注意如下几点:1、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赠与合同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双方、赠与的财产名称、财产目前状况、赠与合同履行的时限以及方式、赠与是否附条件以及什么条件、赠与合同的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2、从赠与人的角度考虑,若赠与行为在交付财产或转移权利之前有可能撤销,建议不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因为一旦公证将很难撤销;从受赠人的角度考虑,若担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则应积极劝说赠与人将赠与合同进行公证。3、如果赠
    2023-06-01
    267人看过
  • 赠与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是否可以撤销
    赠与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有:1.赠与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赠与合同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3.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合同是可以撤销的,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赠与合同订立的方式有哪些赠与合同订立方式有:1、口头形式,指赠与人与受赠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订立合同;2、书面形式,指赠与人以书面文字表达赠与内容的方式订立的合同形式;3、公证形式,指由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审查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2023-07-25
    345人看过
  • 老人在立遗嘱时应注意哪些事项,遗赠与赠与有什么区别
    老人在立遗嘱的时候都应该注意什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遗赠与赠与有什么区别?如果是遗赠的话,你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不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赠与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即就是以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要件,只有赠与人有赠与的意思表示,受赠人也有愿意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赠与合同才能成立。像案例一中,张老太将房屋遗留给王*虎就属于遗赠。案例二中,小莉说是爷
    2023-04-21
    361人看过
  • 购销合同需注意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
    1、名称要正确填写,不要写习惯名或自命名。2、凡使用品牌、商标的产品,应特别注明品牌、商标和生产厂家。3、规格型号,参考相应的物资目录、设备目录。4、产品数量和计量方法,按国家或主管部门规定的计量方法执行;没有规定的,按双方商定的计量方法执行。5、价格、金额,除国家规定必须执行国家定价的以外,由当事人协商议定。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内国家价格调整时,按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格执行。逾期提贷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格执行;6、供货期限,可以合同约定。一般来讲,提货的以乙方通知提货日期为准(应给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代办托运的以货交承运人为交货日期,送货的以送达目的地为准。7、可以约定分批交货。一、质量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是多久有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者行业强制性标准的,不得低于
    2023-02-24
    356人看过
  • 小孩房屋赠与的权益与注意事项
    (1)签署确认书办理赠与手续的第一步是父母与子女一起到所在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并带齐相关资料。(2)房产评估办理完签署确认书等相关手续,第二步就是等房管局派专业房产评估师上门测绘,然后等评估结果。(3)办理赠与公证赠与公证是必须经由国家公证机构办理的证明赠与行为真实、合法的必要手续。(4)各项税费一般情况下,房产赠与需要缴纳契税、印花税和登记费。(5)办理新房产证最后一步就是办理新房产证。赠与房子能过户给未成年小孩吗房产可以过户给未成年小孩。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拥有房产证的年龄,因此,未成年人其实是可以作为房屋的产权人的,并且是可以登记在不动产簿上的。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五条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
    2023-08-10
    217人看过
  • 审查合同注意事项,起草合同注意事项
    一、审查合同注意事项1、应注意合同的有效性判断合同有效性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内容:(1)合同主体是否适格,(2)合同目的是否正当,(3)合同内容、合同形式及程序是否合法。2、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合同的主体是依据合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就是审查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也就是审查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主体性质不同,审查的内容和方法也不同。二、起草合同注意事项(一)准备工作1、列出合同交易的要点。2、思考可能发生的情况。3、查找类似的合同。4、在书本、光盘或因特网上搜索类似的典型合同范本。5、如果没有特别申明,不要在“意向书”上签字。(二)起草合同中的具体操作问题1、从简单、典型的合同入手。2、在合同的第一段写清楚双方的名称。3、确定合同双方的别称或简称。4、小心使用法定术语作为双方当事人的别称或简称。5、在合同的第一段要为书写“签约
    2023-06-26
    246人看过
  • 别墅赠与协议公证需要什么材料,别墅赠与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别墅赠与协议公证需要什么材料?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2、赠与书;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别墅赠与协议公证流程是什么?1、签署确认书,并带齐相关资料,如该物业的产权证或购买合同等;2、评估。收费情况:评估费是该物业的评估价的5‰,但每宗至少要收取1000元。由于是赠与业务,评估价通常会较市价低。3、办理赠与公证收费情况:赠与公
    2023-03-05
    288人看过
  • 赠与合同是从合同吗?赠与合同是什么意思
    一、赠与合同是从合同吗?不是,主从合同的划分关键在于是否独立存在,不依赖其他合同而独立存在的即为主合同,以其他合同存在为前提而成立的即为从合同,比如借款合同与保证合同就是主从合同关系。而赠与合同时可以独立存在的,故不是从合同。二、什么是赠与合同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①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②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③无偿行为
    2023-02-20
    404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房产赠与合同与赠与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赠与合同公证应注意哪些事项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什么是房产赠与公证房产赠与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房产所有人将个人所有的房产无偿赠送给他人的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将个人所有的房产赠与他人的人为赠与人,接受赠与的人为受赠人。办理房产赠与公证,可采取证明赠与人的房产赠与书、受赠人的房产受赠书或房产赠与合同的形式。赠与书是赠与人单方以《房产赠与书》的形式将个人房产无偿赠与他人的文书。房产受赠书是受赠人单方以《房产受赠书》的
    • 民法规定撤销赠与合同应注意什么事项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16
      想要撤销赠与合同,需要分情况处理。 1、享有任意撤销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种情况,可以直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享有任意撤销权。 2、法定撤销权,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
    • 赠与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赠与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赠与合同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双方、赠与的财产名称、财产目前状况、赠与合同履行的时限以及方式、赠与是否附条件以及什么条件、赠与合同的违约责任已经争议解决方式。2.从赠与人的角度考虑,如果赠与人认为赠与行为在交付财产或转移权利之前有可能撤销,建议不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因为一旦公证将很难撤销了。从受赠人的角度考虑,如果担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
    • 股权赠与合同纠纷起诉状及注意事项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0-17
      (一)首部应依次写明 文书名称“民事起诉状”,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原告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被告基本情况的写法和原告相同,如有的项目不知道的,可以不写,但必须写明被告的姓名或名称与住址或所在地址。因为“有明确的被告”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法定条件之一。如有的被告下落不明(如离婚案件的对方当事人),则要说明原因和有关情况。 关于“住所、住址、所在地址”的提法问题。
    • 注意事项与xx签合同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30
      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作出的延长签证停留期限决定,而且仅对本次入境有效,不影响签证的入境次数和入境有效期,并且累计延长的停留期限不得超过原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签证停留期限延长后,外国人应当按照原签证规定的事由和延长的期限停留。如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