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租房为名抢劫
致人死亡
庭审现场摄影孙建一
■抢劫者一审被判死
■赔偿原告29万余元
本报记者张席贵实习生张月
通讯员胡春晓赵星天张玉卓
3月1日,长春市法院公开宣判一起以看房、租房为名,在长春市红旗街附近一民宅抢劫杀害单身女性的案件。被告人吕华荣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以租房为名杀人抢劫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于1月19日向长春市中院提起公诉,去年3月5日14时许,被告人吕华荣在朝阳区虎林路附近见到被害人郭瑛张贴的出租房屋广告后,遂产生以租房为名抢劫被害人财物的想法。
经过电话联系,被告人吕华荣随同被害人郭瑛到朝阳区红旗街东二胡同出租房屋,进入房间后,吕华荣欲对郭瑛实施抢劫,由于被害人呼救反抗,被告人吕华荣拿起屋内的管钳击打被害人郭瑛头面部数下,抢得郭瑛200元钱和一个金手镯后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郭瑛系钝器击打头面部造成颅脑损伤死亡。
要求民事赔偿96万余元
在诉讼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郭广义、姜广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人吕华荣赔偿被害人郭瑛死亡赔偿金528740元,丧葬费11743元,生前赡养人口的赡养费282142.45元,抚养费38916.20元,精神抚慰金100000元,合计961541.65元。
潜回长春市后被抓获
法院审理查明: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郭瑛系钝器击打头面部致颅脑损伤死亡。当日17时许,吕华荣在绿园区青年路北京华联超市一楼将抢得的金手镯卖了2100元后逃往外地。去年4月初吕华荣潜回长春市,并应聘到利民搬家公司做司机。去年9月3日1时许,公安机关在利民搬家公司宿舍将被告人吕华荣抓获。
指控事实和罪名成立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吕华荣以租房为名骗取被害人郭瑛的信任,在与郭瑛看房时对郭瑛实施抢劫,抢劫过程中持管钳击打郭瑛头部,致郭瑛死亡的事实,有庭审中核实的证据予以证实,被告人吕华荣亦供认,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吕华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抢劫中致一人死亡,犯罪后果极其严重,应依法予以严惩。
关于被告人吕华荣的指定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吕华荣无前科劣迹,系初犯,认罪态度好,希望量刑时酌情考虑的意见,法院认为,被告人吕华荣以租房为名抢劫单身女性,犯罪性质恶劣,在抢劫过程中持管钳击打被害人头部数下,致被害人郭瑛当场死亡,犯罪手段极为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其行为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社会危害性极大,虽无前科劣迹,系初犯,能够认罪,但不足以从轻处罚。
精神抚慰金10万元不予支持
由于被告人吕华荣的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郭广义、姜广智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被告人吕华荣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二原告人诉讼请求合理部分,依法予以保护。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郭广义、姜广智请求赔偿被害人郭瑛死亡赔偿金528740元一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死亡赔偿金应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吉林省2008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829.45元,经计算郭瑛的死亡赔偿金应为256589元。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郭广义、姜广智请求赔偿精神抚慰金100000元,因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审理范围,不予支持。
被害人郭瑛父亲郭广义、母亲王少杰均为长春市医药大学退休教授,有经济来源,故原告人郭广义、姜广智请求赔偿二人赡养费一项不予支持。
吕华荣犯抢劫罪判处死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被告人吕华荣应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郭广义、姜广智被害人郭瑛死亡赔偿金256589元,丧葬费11743元,被害人郭瑛之子姜某的抚养费24322.62元(被抚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未成年人计算至十八周岁。吉林省2008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9729.05元。被抚养人姜某在郭瑛死亡时年满十三周岁,计算至十八周岁还有5年,姜某父亲姜广智应承担抚养义务,被告人只负担被害人郭瑛应负担的部分),总计292654.62元。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一、被告人吕华荣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二、被告人吕华荣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郭广义、姜广智经济损失292654.62元。
提醒不要一个人出租房屋
“近几年来,有多起出租房屋的主人被杀案件,提醒广大市民,在租房时,一定不要女性单独前去,同时单独的男性和年老体弱者在租房时也要提高警惕。”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赵星天介绍,对吕华荣的死刑判决,也是打消别人利用租房抢劫的念头。
“至于吕华荣提出的卖器官来赔偿被害人家属,这是法律不允许的,但是他可以选择捐献。”赵星天介绍,至于民事赔偿部分,要看吕华荣有没有个人财产,如果有财产可执行的话,可以通过法院进行执行。
在判决结束后,审判长问吕华荣是否上诉,他表示考虑一下再说。据介绍,吕华荣可以考虑在10天内,是否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抢劫致人死亡可以追究什么罪名?
273人看过
-
抢劫致人死亡触犯什么罪名
327人看过
-
抢劫致人死亡构成什么罪名
413人看过
-
抢劫致人死亡涉嫌哪些罪名
308人看过
-
抢劫致人重伤、死亡
113人看过
-
抢劫致人死亡刑期
285人看过
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 更多>
-
抢劫致人死亡的行为重庆在线咨询 2021-12-05根据法律规定,抢劫造成重伤或者死亡的,是抢劫罪加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抢劫公私财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
-
抢劫致人死亡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19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抢劫罪,明确把暴力手段作为抢劫罪的客观构成要件之一,其外延包括对身体强制、捆绑、殴打、伤害甚至杀害的一系列表现形式。因此,被告人李某某等四人的犯罪行为属于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五)项所规定的“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情形,属于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
-
抢劫致人死亡有什么罪名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10抢劫致人死亡的定抢劫罪,且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
抢劫致人死亡罪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05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抢劫巨额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抢劫致人死亡的四川在线咨询 2023-05-28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抢劫罪,明确把暴力手段作为抢劫罪的客观构成要件之一,其外延包括对身体强制、捆绑、殴打、伤害甚至杀害的一系列表现形式。因此,被告人李某某等四人的犯罪行为属于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 (五)项所规定的“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情形,属于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