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3 17: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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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宁波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宁波市针对农村宅基地管理出台了一系列具有地方特色的政策。
《浙江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旨在规范和加强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保护耕地。
1.对农村村民建造住宅的土地使用提出了具体要求,如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控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建房,以及与旧村改造、土地整理相结合等。
2.同时,对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作了明确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转让或出租。
二、申请条件
《浙江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设定了严格的申请条件和审批程序。
1.首先,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有明确的面积标准。如宅基地使用耕地的面积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而山区可稍有增加。
2.建房农户人口计算也有具体规定,考虑到独生子女、现役军人等特殊情况。
3.此外,宅基地面积计算方法也做了细致规定,如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界定,以及宅基地面积的计算方式。
4.同时,有关子女分户申请宅基地和现有宅基地面积超限的农户的规定,都在此章节中有所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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