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肖传国报复方舟子、方玄昌案10月10日上午9点在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尽管采用的是简易诉讼程序,但开庭后,由于对很多证据双方都存在争议,庭审陷入了质证的僵局,被告律师称“连基本程序都没走完”。正如一名现场记者所说“肖传国、方舟子多年的恩怨并不是这几个小时的审判就能划上句号的。”正是这么一起官司,下午就当庭宣判了。
庭外双方支持者争执激烈
记者8点来到了法庭外,这是已有5、6名“肖氏手术”的受害者打着“严惩肖传国”的标语在接受媒体的采访。这些患者面对媒体痛陈“肖氏术”无效以及对自己或家属造成的永久性伤害。据了解,这些受害者还将参加明天方舟子组织的“‘肖氏手术’受害者维权新闻发布会”。
8点10分左右,一些肖传国的支持者也来到了法庭外。一位名叫陈宽的自由撰稿人表示自己是肖传国的忠实支持者,像肖传国这样的科学家不应该接受这样的待遇,他表示这些受害者应该通过医疗鉴定等手段起诉肖传国,而并不是在这里向媒体抗议。
其后,一名来自山东的郭先生带着自己的儿子也到达现场,称儿子因为接受肖传国的手术而最终治愈。另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先生则称自己70多岁的父亲也是接受肖传国手术治好的,并打出了“支持肖传国”的标语。他们与之前来的受害者之间发生了激烈的口角,吸引了大批媒体围观。
方舟子并未出庭肖传国化身“律师”
上午7点,就有媒体在石景山区法院守候。不过一直到下午1点半左右庭审结束,大家都没有看到方舟子的身影。其代理律师彭剑称:“由于在开庭前一天,方舟子先生得知这次庭审采用的是简易诉讼程序、轻刑快审,为了表示自己的不满他没有出席审判。”
彭剑向正义网记者提供的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显示,方舟子、方玄昌一方在开庭前向司法机关提出了“重新鉴定申请”和“延期审理申请”都被拒绝。其中对于原告强烈要求的“重新鉴定申请”,方玄昌还特意找来证人证实自己当时出血过多甚至出现休克,并非公安机关认定的轻微损伤。但鉴于证人的证词不足以推翻之前的司法鉴定,并没有支持重新鉴定。
被告一方的肖传国则着实过了一把“律师瘾”。据彭剑介绍,肖传国不仅为自己做辩护,还现场质疑证人的证词,深谙司法程序。而对于关键性证据,究竟是肖传国雇佣戴建湘等四人实施犯罪行为?还是戴建湘主动要求代肖传国教训一下方舟子?戴建湘和肖传国的供词不一,因此也就造成质证环节陷入僵局。
被告律师做无罪辩护民事赔偿仅4000元
戴建湘等四人的辩护律师张永红表示,对于犯罪事实,四名被告不存在异议,但法庭上四名被告均未认罪,自己给四名被告做的是无罪辩护,并认为从“轻微伤害”的后果来看,四名被告更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而非《刑法》。
肖传国的律师并未发表太多评论,但表示自己为肖传国做的也是无罪辩护。
但在方玄昌、方舟子看来,结合了犯罪分子的动机、使用的工具、实施程度,他们认为应该以“故意杀人未遂”来定义戴建湘等四人的行为。彭剑则认为:“故意重伤未遂更为妥当,在定罪上,更多的应该是考虑犯罪者的动机、手段等,而不能仅仅以后果来论罪。”为此,方舟子、方玄昌一方提出了“补充侦查申请”,但综合考虑了各方面因素,司法机关并未受理这项申请。
针对大家都很关心的民事赔偿额度问题,彭剑律师表示:“起诉书目前中只提出了4000元的经济赔偿,因为民事赔偿主要是直接经济损失赔偿,这4000元是肖传国造成方舟子不能取得的4000元稿费。其他的医疗赔偿,由于方先生未保留票据,因此没有提出。”
峰回路转轻刑快判原告律师表示要求上诉
下午1点左右,法院宣布休庭,双方律师出现在媒体面前。经过媒体半个多小时的采访,大部分媒体认为今天不会有确切的结果,纷纷离开石景山法院,不料事情随后峰回路转,据戴建湘的律师张永红介绍,下午2点左右,他突然接到法院的电话,要求继续进行案件审理。
法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下午4点半左右,法院进行了宣判:“5名被告人被指控的‘寻衅滋事罪’全部认定,肖传国和戴建湘拘役5个半月,许立春拘役4个月,龙光兴拘役3个月,康拥军拘役一个半月。”
宣判结果出来后,张永红表示:“自己仍然认为原告无罪,不过原告在宣判时,并没有提出要上诉的意见。”张永红认为公诉人对自己的辩护意见并没有直接的回复,只是以一句“不以采纳”为由拒绝,在他看来并不公正。同时,原告家属也向律师表示,很有可能要求上诉。
记者随即致电方舟子,方舟子表示:“彭剑律师的电话在庭审结束后一直都不在服务区。”对于判决结果很不满意。
相关法律人士告诉记者:“对于刑事判决,方舟子一方没有上诉的权利,只能在民事部分要求更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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