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是否还存在缔约过失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4 08:02:42 294 人看过

合同成立后不存在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成立前。

一、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区别有什么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如下:

1、发生的时间不同。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缔结阶段,违约责任则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

2、性质不同。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法定的损害赔偿责任;违约责任则可以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如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和数额等;

3、赔偿范围不同。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当事人的信赖利益损失;违约责任则赔偿当事人的期待利益损失;

4、损害赔偿的限度不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中标通知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中标通知书,指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向中标人发出通知,通知其中标的书面凭证。但是仅仅是合同签订的开始,并不意味着合同的成立,不依法履行签订建设合同的义务。但是中标通知书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出之后,违约的要承担法律责任,不过这个责任不是违约责任,因为不是实际合同,而是违背缔约过失责任。

三、刚签了租房合同不想租了怎么办

合同已经成立尚未生效,此时您可以向其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书,最好用快递方式送达。您需要承担的责任属于缔约过失责任,赔偿的损失比较小。在你明确表示不继续履行,并协助他寻找下家时,房东有义务减少自己的损失。这都是对你有利的。已然如此,把损失缩减到最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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