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是否有上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1:05:07 473 人看过

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是否有上限(一)如果一名工人的月薪高于上一年由直辖市或本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该地区雇员平均月薪的三倍,那么对高薪雇员的经济补偿是否有上限按用人单位所在地划分,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年。(月薪是指职工在终止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

(二)不纳入经济补偿基数范围的

(1)丧葬抚恤、生活困难补助、计划生育补助等社会保险福利费用,等

(2)劳动保护费,如工作服、解毒剂、冷饮等

(3)各种劳动报酬和其他劳动收入,按规定不计入工资总额,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进步奖、中国技能奖,以及稿费、讲座费、翻译费等(三)对经济补偿知之甚少根据《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金应根据工人的实际月工资和工人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如果工人工作不足12个月,平均工资按实际月数计算。这里的“工资”不仅包括基本工资,还包括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收入。具体规定如下:

(1)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期限少于六个月,则应向雇员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2)如果工人的实际月薪高于雇主公布的上一年该地区雇员平均月薪的三倍,则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一个月工资标准)应为该地区上一年员工平均月工资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年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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