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有哪些重要的监管行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4 10:35:02 189 人看过

中国证监会监管范围,中国证监会监管对象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1992年10月宜告成立,中国证监会这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统一监管体制开始形成。中国证监会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是国家对证券市场进行统一宏观管理的主管机构。

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其发行股票的情形

1、最近3年内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擅自改变招股文件所列募集资金用途而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3、公司在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组中进入公司的有关资产的财务会计资料及重组后的财务会计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招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存在为股东及股东的附属公司或者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第四条派出机构监管职责的确立和履行,遵循职权法定、依法授权、权责统一、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派出机构履行的监管职责,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外,由中国证监会规章授权。监管职责事项涉及中国证监会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证券期货交易场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行业协会等的协调配合,需要做出具体安排的,由中国证监会制定工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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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 证监会对证券公司、资产托管机构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情况,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检查,证券公司和资产托管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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