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伤鉴定后不够伤残级别还有其它补偿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12 17:42:19 131 人看过

一、南京工伤鉴定后不够伤残级别还有其它补偿吗

即使工伤未定级别,也应得到补偿。

1.医药费由公司支付;

2.疗养期间,工资照常发放;

3.需护理时,由公司承担;

4.住院期间的餐补根据当地规定发放。

对工伤结果不符合等级的情况下,可申请重新评定。

如果县级认定结果未能达到等级,必须在收到结果后15天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重新评级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难产假怎样判定工伤赔偿

1.胎儿状况:孕妇在分娩过程中,如遭遇不能顺利自然分娩的情况,通常被归类为难产,此时便可享受相应的难产假期。

此种情况下涉及到胎儿的胎方位不正,例如枕后位、枕横位、臀位、肩位等情况;同时,过大的胎儿以及产道狭窄等因素,亦可能导致难产。

总而言之,顺利的自然分娩未果而转而采用剖宫产,即可视为难产。

2.生产时间:难产假期还可以通过生产时间来判断,产妇自出现阵痛症状至子宫颈完全扩张,其平均时间约为12小时。

对于初次生育的女性来说,若生产时间超过20小时,则可视为难产;而对于已经有过生产经验的妇女来说,若生产时间超过14小时,同样可被认定为难产,均可申请难产假期。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难产孕妇可额外享有15天的难产假期。

若员工欲申请难产假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般而言,医院的出院记录上会有所记载。

关于难产证明的格式并无明确规定,只需由医院进行详细描述并加盖公章,用人单位应予以认可。

难产产假究竟能增加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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