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司法鉴定机构的怀疑,如何应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21:00:26 434 人看过

怀疑司法鉴定机构对工程司法鉴定造假,应当首先收集能够证明其造假的证据,追究其刑事、民事、行政责任。如果鉴定机构有违反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如果有严重违法情形的则可以给予在一定期限内停止从业、撤销登记的处罚。

司法鉴定机构有等级吗

第九条司法鉴定机构等级从低到高分为三级、二级、一级共三个等级。

第十条按照鉴定类别,司法鉴定机构等级评定标准分为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毒物毒品、文书检验、痕迹检验、电子物证、微量物证、声像资料等10个专业评定标准。评定要素包括:主体资格、鉴定项目、鉴定人员、专业用房、鉴定设备、鉴定能力、程序规范、学术科研、保障支持、诚信评价等(详见附件1:《司法鉴定机构等级评定标准》)。

第十一条三级司法鉴定机构开展的全部专业均应达到三级专业标准(开展的专业数量不限,下同)。

第十二条二级司法鉴定机构开展的全部专业均应达到三级专业标准,并至少有3个专业达到二级专业标准。

第十三条一级司法鉴定机构开展的全部专业均应达到二级专业标准,并至少有6个专业达到一级专业标准。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十三条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有违反本决定规定行为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

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

(一)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登记的;

(三)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拒绝出庭作证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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