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收养如何办理收养手续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1 22:12:14 463 人看过

在形成事实收养关系后,如果当事人要补办收养手续的,应当由收养人带齐相关材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对收养人进行审查,符合收养条件的,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

一、事实抱养户口新政什么时候颁布

符合收养条件的事实收养行为,要为养子女办理户口,首先要进行收养登记,登记后按照以下程序上户口: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在20个工作日内,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在接到上报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决定后,应在两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对已登记了常住户口的被收养人,其户口所在的公安派出所凭《收养证》和市、县公安局户政部门的批件和《准迁证》,当场签发《迁移证》并注销户口。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被收养人原已登记了常住户口的,凭《收养证》、《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对未落常住户口的被收养人,凭《收养证》和市、县公安局户政部门的批件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二、外国人在国内可以收养子女吗?

外国人也可以在我国收养子女。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

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该收养人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亲自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到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认定的具有办理涉外公证资格的公证机构办理收养公证。

三、收养孤儿去民政局还是孤儿院

去民政局。

收养关系的成立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登记才能生效,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的程序如下:

1、申请,收养人,送养人和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须共同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和户籍证明。收养人的申请书成立收养的协议书有识别能力的收养人的同意书以及婴儿的出生证,县以上医院的不育,绝育证明等证件。

2、审查,公证人员向当事人询问或到当事人所在单位,街道和群众中进行调查,弄清楚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件是否真实,合法收养当事人是否符合条件,成立收养是否确系当事人自愿,收养人有无不良动机及收养人的经济和健康状况等。

3、办证.经审查后,凡符合收养条件的,应予办理收养公证,制作公证书,证明收养成立。不符合收养条件的,不予办理收养公证,并向当事人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当事人对此不服的,可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诉,由授理机关进行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9日 22: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事实收养相关文章
  • 事实收养有什么情形,如何解除事实收养
    一、事实收养有什么情形事实收养,主要是指未经登记或者公证的收养行为,即欠缺合法收养的法定程序性要件,其具体表现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收养弃婴;(二)收养孤儿;(三)收养走失或者流浪的儿童;(四)无计划生育的婴儿(多为女婴)被私下送养、私下收养;(五)对被拐卖儿童的扶养;(六)无子女者为承续宗嗣认养他人子女;(七)无子女者为老有所养而收养他人子女;(八)亲生父母确无抚养能力而将子女送人收养。分析上述情形的特征有两点。一是事实收养人善意者多,恶意者少。二是被事实收养人的父母大多下落不明。二、如何解除事实收养关系?事实收养是指双方以父母子女关系相待,共同生活多年,亲友、群众也认其为父母子女,但未办理公证或其他合法手续的收养。(一)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就是说,可以通过协商一致订立协议解除这种事实收养关系。但是,第二十八规定:“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
    2023-06-27
    222人看过
  • 未办理收养手续如何断绝关系
    一、未办理收养手续如何断绝关系对于未办理收养手续,应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否则将会面临起诉。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诉讼解除收养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决定是否解除收养关系,在法院判决解除收养关系后,当事人再去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收养手续办理依据《民法典》15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生效。收养关系各方或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政策28条规定,亲友、群众公认,明确以养父母养子女确实在一起生活的,虽未办理收养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
    2023-05-25
    268人看过
  • 收养地震孤儿手续如何办
    一场突如其来的自然灾害,让无数幸福的家庭变得残缺,让无数可爱的孩子成了孤儿。在灾难面前,中国人民的民族凝聚力充分体现。5月19日,**人寿向寿险行业发出倡议,号召寿险企业领养、认养遇难客户遗孤——“把孩子们带回家,共同生活,视同己出,直到完成学业、长大成才!我们相信,爱的雨露,可以滋润孩子们受伤的心灵;家的温暖,可以改变孩子们曲折的命运!”与此同时,社会各界民众也纷纷表达认养地震孤儿的愿望,不少读者打电话和发邮件咨询收养手续。有这么多热心人伸出了自己的援助之手,一心相信,孤儿不孤。为此,一心查阅了相关资料,现将大家关心的问题摘编如下,同时特别提醒收养人,在决定收养孤儿后,一定要完成和履行收养手续。问:有关收养的法律法规有哪些?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问:收养人应具备哪些条件?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1)无子女。所谓
    2023-05-05
    100人看过
  • 未办手续的事实收养的养女有继承权吗
    未办手续的事实收养的养女不享有法定继承权,因为没有合法的收养手续即收养关系没有依法建立,自然不会享有法定继承权。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可以以立遗嘱的形式将遗产留给养女,事实收养的养女享有遗嘱继承权。一、继承权怎么行使继承权的行使:行使继承权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顺序继承。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而享有的权利。继承权是自然人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享有的权利。二、继承父母房产新规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法律确定的法定继承人
    2023-06-28
    312人看过
  • 不办收养手续可以收养人吗
    一、不办收养手续可以收养人吗根据《民法典》规定收养关系是否成立主要是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判定,㈠实质要件:收养人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㈡形式要件: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但在现实中,欠缺形式要件具备实质要件的事实收养关系大量存在。如果严格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一律宣告此类收养关系不成立不仅不符合我国的传统生活习惯而且会产生大量的社会矛盾。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事实收养关系是予以有条件的承认,具体来说应当满足以下几个条件:首先,收养关系发生在1991年《民法典》颁布之前的;其次,必须符合《民法典》对收养人资格的限制条件;最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以父母子女的名义生活多年,亲友、群众或有关组织对收养关系予以认可或证明。当然,以上所列出的仅是法律认定收养关系的一般性原则,具体到个案中还会考虑:被收
    2023-06-08
    158人看过
  • 办理收养手续的问题
    《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收养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登记。夫妻共同收养子女,一方不能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的,须出具其经公证的委托收养书。如果不能到场的一方是华侨,委托收养书还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门或外交部门授权的机构认证和我驻其居住国使领馆认证。被收养人是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也须亲自到场。第六条规定,申请收养登记,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收养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目的,不虐待、不遗弃被收养人和抚育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保证,其它有关事项。
    2023-06-08
    152人看过
  • 在我国合法的收养手续如何办理?
    当事人要想合法的收养孩子,那么就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收养条件,除此之外,还需要按照规定办理收养手续,这样以来,收养关系才能说是合法的。值得注意的是,办理合法收养手续必须要提出书面申请。(一)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例如在福州市福利院收养的就到鼓楼区民政部门办理合法收养手续。收养社会福利院弃婴需要以下证明材料: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2.夫妻双方提出书面申请。3.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有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等情况的证明。4.收养人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收养人无犯罪记录证明。5.收养人常住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子女情况的证明。6.收养人(双方)健康检查证明。(指定医院)7.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单身免冠二英寸照片各一张,合影二英寸照片一张。8.在县级以上报
    2023-06-28
    207人看过
  • 收养的孩子没有办理收养手续怎么办
    建议根据当地相关的规章制度办理收养手续。因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私下送养收养行为已属违法,几乎游走在涉嫌犯罪的边缘,稍不注意则可能触犯刑律。一、没有办理收养手续如何解除收养关系没有办理收养手续,但是想要解除收养的,必须等到被收养人成年后。但如果是送养,收养人和送养人双方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双方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后,应到当地的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但是协议解除时,被收养的子女必须年满十周岁以上,而且还必须要得到被收养人的同意。二、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收养关系解除如下:1、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同意解除协议。但需要注意的是,养子女年满十周岁的,收养、送养人协商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如果养子女不同意,双方不得解除收养关系;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虐待、遗弃等侵犯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的;3、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不能同居。三、如何办理收养孩子的手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收养人应
    2023-04-12
    363人看过
  • 拾到的弃婴如何收养办理手续呢
    首先要符合条件没小孩满30岁有一定经济条件然后到发现弃婴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让公安机关开个捡拾弃婴报案证明,之后到经常居住地的计划生育部门开夫妻的生育状况证明和无子女的证明;同时,还必须要做身体健康检查,取得该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并到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开具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最后持上述证明及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到弃婴发现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根据民政部《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规定,对收养查找弃婴的父母,民政部门在登记前还应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弃婴的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民政部门才会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凭收养登记证就可以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手续了。收养弃婴15年又当爹来又当妈深山中,一座古庙;青灯古佛旁,一名八旬老僧在为
    2023-08-17
    424人看过
  • 收养几年算事实收养?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几年可以确定为事实收养。已经符合属于实质条件未办理收养手续即以养父母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周围群众、亲友也公认的收养关系。事实收养指双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未办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便公开以养父母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行为。事实收养关系的认定应具备以下条件:1、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养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公认;双方相互间有扶养的事实;3、养子女与生父母在事实上已终止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4、未曾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对此,中国有关政策规定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据此,凡符合前述条件的事实收养,国家承认其收养的效力,并予以法律保护。事实收养关系如何处理1、中国公民私下抱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
    2023-08-14
    357人看过
  • 未办收养手续收养关系无效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导致收养无效的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收养主体不合格:1、收养人不合格。《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2、被收养人不合格。被收养的人已满14周岁、不属于孤儿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弃童或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二)因自愿性有瑕疵而导致收养无效。(三)因合法性不具备而导致收养无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综上可知,未办理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是无效的。律师补充: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2023-05-06
    163人看过
  • 领养证掉了怎么办,如何补办收养手续
    1、民政部曾颁布《收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当事人遗失、损毁收养登记证,可以向原收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2、即收养人或者被收养人首先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如收养人或者被收养人因故不能到原收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收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在办理补领申请手续时。3、申请人还应该持有身份证件、户口本以及查档证明。根据收养登记档案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收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父母子女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当事人收养状况的证明都可以作为当事人收养状况证明使用。4、另外,收养人还要提供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两张2寸合影或者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而监护人在提出申请时,还要提交监护人1张2寸合影或者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监护人为单位的,还要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和经办人1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在办理补领申请手续时,申请人还应该持有身份证件、户口本以
    2023-05-03
    217人看过
  • 不满收养条件怎么办收养手续
    一、不满收养条件怎么办收养手续不满收养条件是无法办理收养手续的。公民依照法律规定领养他人子女,从而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确立的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任何收养关系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经过法定程序,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受到法律的保护。二、收养人具备的条件是怎样《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第一千零九十九条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第一千一百条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
    2023-06-08
    373人看过
  • 办理事实收养或抚养公证指南
    公证处在办理事实收养公证中,特别注意审查当事人之间形成事实收养或抚养的时间,因为事实收养或抚养形成的时间不同,决定了适用的法律、政策不同。(一)对于1992年3月31日前形成的事实收养关系,公证机构可以为其办理事实收养公证。1992年4月1日后,至1999年3月31日前形成的事实收养关系,不符合原《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的,公证机构不得办理事实收养公证,但可以对当事人之间抚养的事实进行公证。(二)收养人(抚养人)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或事实抚养公证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收养人(抚养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2、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配偶的死亡证明、未婚证明、未再婚证明等;3、《捡拾弃婴(儿童)情况证明》(由村委会、居委会出具);4、《收养人(抚养人)子女情况证明》(由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出具,以证明收养人或抚养人没有规避计
    2023-03-24
    231人看过
换一批
#收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认定事实收养,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必须满足以下要件: 1、收养当事人双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公认,双方相互之间有抚养的事实。 3、养子女与生父母在事实上已... 更多>

    #事实收养
    相关咨询
    • 未办理收养手续事实收养入户是怎么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8
      符合收养条件的事实收养行为,要为养子女办理户口,首先要进行收养登记,登记后按照以下程序上户口: 1、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在20个工作日内,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 2、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在接到上报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3、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决定后,应
    • 事实收养有户口的收养是怎样办理手续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08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领养儿童手续]领养儿童条件及手续 领养条件:(1)夫妇双方均年满30周岁;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夫妇双方收养意见必须一致; (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弃婴(儿童)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
    • 涉外收养的被收养人如何办理出境手续?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12
      据《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规定,被收养人出境前,收养人应凭收养登记证书到收养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为被收养人办理出境手续。
    • 既成事实的收养手续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1
      申办手续 (一)收养人应提交的证件、证明: 1、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原因和目的,对被收养人不遗弃、不虐待,抚养其健康成长的保证; 2、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4、意愿书。被收养人年满10周岁以上的,须提交本人愿意被
    • 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应当如何办理户口补录手续?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1-26
      未办理收养登记而事实收养的子女,可以参照如下办理户口补录事宜:《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三)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1999年4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