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双重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31 17:11:51 78 人看过

劳动者除了和本单位还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严重影响了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或经用人单位提出,不给予改正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招聘时,要严格遵守各单位已建立的《关于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程序》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可以采用劳动申明、劳动合同约定等方式来避免产生双重劳动关系。同时用人单位也可通过规章制度、工作程序的制定来更加具体化,对法定解除条件做出详细的规划。

双重劳动关系指一个劳动者同一时期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根据理论,劳动者一般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法律关系,隶属于一个用人单位,由该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建立人事档案。其他单位也不可能同时为该劳动者重复建立人事档案、重复缴纳社会保险。

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九条等规定可知,如果新用人单位招用了与原用人单位未解除或的劳动者,造成原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劳动者和新用人单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可见,现行法律还是遵循的“单一劳动关系”原则的,但对于双重劳动关系也未明令禁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规定的解释》(三)第八条规定,企业停薪留职、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按照劳动关系处理。

一、哪些情况下存在双重劳动关系

双重劳动关系一般存在于下列情况:

1、下岗、工伤、病休、内退职工另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未转档案,社会保险仍旧有原用人单位缴纳;

2、职工离职后未办手续即被其他用人单位聘用;

3、劳动者利用休息时间到其他单位兼职;

4、停薪留职、放长假或与原用人单位失去联系的劳动者到其他单位工作。因此,只有企业停薪留职、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才能够发生双重劳动关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07: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社会保险相关文章
  • 双重劳动关系单位该如何进行解除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对双重劳动关系的认可双重劳动关系是否受到保护首先,双重劳动关系指的是劳动者与两家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形式上的或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我国目前关于双重劳动关系规定有以下两种情形:一是非全日制劳动者可以同时在两家以上用人单位工作,形成多重非全日制劳动关系;二是劳动者与一家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并由该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但劳动者却不为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而为另一家单位提供劳动,并领取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从该条可以看到《劳动合
    2023-08-11
    111人看过
  • 双方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主要参考以下三个标准:(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这三条标准实际包括对“用人单位”、“劳动行为”、“劳动者”三方面的考察。“用人单位”必须是我国劳动法中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而“劳动行为”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具体劳动,并获得报酬的过程。“劳动者”同样必须具备合法的资格。如无劳动合同,要注意收集以下证明劳动关系证据:如果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没有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的,就要注意收集以下证据了,以备不时之需。(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
    2023-02-26
    199人看过
  • 二重劳动关系的表现
    其一、劳动者同时从事几份非全日制劳动,和几个单位存在非全日制用工关系,这是较为常见的一种;其二、劳动者同时从事全日制劳动和非全日制劳动,如劳动者白天从事全日制劳动上班8个小时,晚上或者周末又打零工等非全日制劳动;其三、劳动者同时从事两份全日制劳动,尽管少见但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最关键的是法律并未禁止,因为全日制用工的时间要求是不超过8小时,因此有只工作5个小时的也叫全日制劳动,这样也就在客观上提供了存在的可能;其四,劳动者只从事一份全日制劳动,但由于其他因素还和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如招用的企业停薪留职人员、内退人员、下岗带岗人员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二、二重劳动关系的社保能否有两份?既然允许双重劳动关系存在,那么和劳动关系对应的社会保险关系是否也可以双重呢?也就是说,劳动者能否同时参加两份社会保险,享受两份社会保险待遇?目前实践中是不允许双重社会保险关系的,而且按照《社会保险法》第五
    2023-04-02
    67人看过
  • 公安机关发现重婚如何处理?
    一、公安机关发现重婚如何处理?公安机关发现重婚通常不会主动追究违法者的责任的,因为重婚是自诉性质的,一般是需要受害的一方自己去报案,然后公安机关才会根据他们的职权立案并将确定的案件交给检察院,最后让检察院起诉重婚的犯罪人并要求法院判定合理的罪行和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对于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属于刑事处罚。对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也是触犯《刑法》的。也就是说,对于那些情愿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可能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二、重婚行为的主要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
    2023-04-29
    422人看过
  • 双重劳动关系如何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这里所称双重劳动关系下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建立双重全日制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因为非全日制用工,是以小时计酬为主,不提供劳动便没有工资,不适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在此不讨论。这里特指的双重劳动关系概括为四种形式:第一种形式是劳动者下岗后与另一家单位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第二种形式是劳动者内退后与另一家单位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第三种形式是劳动者与两家工作时间都比较宽松的单位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第四种形式是与原单位保留全日制劳动关系的同时,与第二家甚至第三家单位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所谓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根据《山东省关于最低工资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第1条规定,实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条件是指:少数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降,确无正常工资支付能力的用
    2023-06-05
    257人看过
  • 劳动关系中发现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一、劳动关系中发现合同纠纷怎么处理?可以自行协商,协商无效的可以准备以下材料申请劳动仲裁: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6、《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2024-02-01
    443人看过
  • 双重劳动关系赔偿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职工建立双重劳动关系的,由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三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二)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三)单位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因工伤亡的,指派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四)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
    2023-04-06
    104人看过
  • 双重劳动关系案件二审代理词
    李伟律师QQ:985632883审判长、审判员:辽宁华峰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上诉人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二审代理人,现结合本案已查明事实和相关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且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被上诉人应当支付加班工资和补偿工资。上诉人于2000年到xx大厦物业泵房车间从事中央空调和水泵管理工作。2003年2月17日xx银行接管xx大厦后,上诉人继续留在原岗位工作,接受被上诉人的日常考核管理,由被上诉人每月支付工资500元。2003年8月1日开始,工作时间调整为上24小时,休息24小时,每周工作84小时,在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从未休息过,并且从未签订过书面劳动合同。代理人认为,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且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被上诉人依法应当支付加班工资和补偿工资。1、被上诉人应支付加班工资48625.27元。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三条用
    2023-04-22
    148人看过
  • 在劳动关系中如何处理劳动纠纷?
    一、在劳动关系中如何处理劳动纠纷?可以自行协商,协商无效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是: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
    2024-01-24
    192人看过
  •  劳动关系的实际操作:如何处理事实劳动关系
    本文主要介绍了劳动关系的处理方式,包括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限期签订两个方面。对于不愿订立劳动合同的员工,应立即发出《劳动合同限期签订通知书》。而对于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则主要有两种方式:协商一致解除和法定解除。其中,协商一致解除是首选方式,如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单方再选择法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1)确保按时履行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2)对不愿订立劳动合同的员工,要立即发出《劳动合同限期签订通知书》。(3)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对于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协商一致解除;二是法定解除。协商一致解除是事实劳动关系处理的首选方式,如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单方再选择法定解除。 劳动关系的处理:如何确保按时履行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雇主和员工之间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然而,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各种
    2023-08-19
    497人看过
  • 如何处理老年劳动者的劳动关系
    涉及老年劳动者,即离退休人员或超过60岁(男)、50岁(女)的农民工及其他社会人员(但公务员和比照试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农村劳动者、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除外)应参照如下意见处理:(1)老年劳动者与现在用人单位之间的聘用关系如符合劳动关系的,应予认定。(2)不论老年劳动者的用人单位是否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也不论老年劳动者在原单位是否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如劳动关系成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受理其工伤认定的申请,其在受聘期间因工受伤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
    2023-04-26
    353人看过
  • 双重劳动关系劳动仲裁怎么判定?
    在与以前单位未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又与其他单位建立事实劳动关系——在这种双重劳动关系下,工作人员与第二个单位产生纠纷后,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要求对方按“事实劳动关系”给付双倍工资和补偿金吗?1、我国立法中未明确承认劳动者可以具有双重劳动关系一般认为,我国的劳动立法体系没有明确承认双重劳动关系,即一个劳动者在同一时间段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同时与另一个用人单位存在的只能是劳务关系。但是在《劳动合同法》第68~72条又规定了“非全日制用工”,这种规定在某种意义上说是允许劳动者建立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实践中劳动者如果同时与两家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一旦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往往据此互相推诿,试图借助法律上的漏洞来逃脱应承担的责任,这样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就难以得到保全。因此我国绝大部分劳动法专家都认为,在相关法律法规健全之前,我国不适宜承认双重劳动关系。2
    2023-04-28
    61人看过
  • 双重劳动关系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是什么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合法地位,确认了劳动关系不依赖书面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扩大了劳动保护范围,对不签定劳动合同的雇主有了更大约束,更多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2024-04-13
    271人看过
  • 双重劳动关系存在与对策
    双重劳动关系是指一个劳动者同一时期内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的劳动关系,该劳动关系可能是劳动合同关系,也可能是事实劳动关系,双重劳动关系中的每个关系都应符合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劳动关系的确定对劳动者而言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这意味着劳动者可以因此享双重劳动关系是指一个劳动者同一时期内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的劳动关系,该劳动关系可能是劳动合同关系,也可能是事实劳动关系,双重劳动关系中的每个关系都应符合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劳动关系的确定对劳动者而言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这意味着劳动者可以因此享受到劳动法的特别保护,但是对于已经存在一个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是否可以再认定另外一个劳动关系?沈斌倜律师对这个问题做一个简要的分析,并表明自己的意见,抛砖引玉。根据笔者处理数百起劳动争议案件的经验,笔者认为,双重劳动关系争议主要存在下列情况当中:第一,劳动者下岗、工伤、病休职工重新就业,未转移档案关系,仍由
    2023-06-10
    229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所制定的基本社会政策,社会保险具有法定性、保障性、互济性... 更多>

    #社会保险
    相关咨询
    • 双重劳动关系是否违法,双重劳动关系如何解除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08
      不违法。一、双重劳动关系是否违法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法》并没有提倡劳动者与一个以上的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双重甚至多重全日制劳动关系。员工一般只应与一个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法律并未禁止或者说并未将劳动者建立多重关系视为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只要符合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使用了员工的劳动力,就与员工建立了劳动关系,而不论员工是否此前与其他企业建立了劳动关
    • 劳务派遣公司如何处理双重劳动关系?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07
      什么是你说的“双重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引出的“用人”关系和“用工”关系吗劳务派遣公司处理的是用人关系和与用工单位的劳务派遣合同关系,用工关系存在于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之间,不由劳务派遣公司处理吧
    • 个人所得税如何处理双重劳动关系
      上海在线咨询 2024-12-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将按照相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 双重劳动关系是怎样的,双重劳动关系争议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1
      双重劳动关系是同一个劳动者,同时与两家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一般表现为两个法定的劳动关系。即同时与两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一个为法定劳动关系,一个为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被认定存在法定的劳动关系。 实践中判断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主要看:一、双方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二、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三、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 (1)劳动者的
    • 双方有劳动关系如何建立劳动关系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13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