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房屋赠与登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4:12:32 409 人看过

当房屋的权属人自愿将该房屋赠与给他人,他人接受后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的权属赠与登记。

申请人申请办理房屋赠与登记的步骤和缴交的资料

赠与公证书

赠与双方应当先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赠与合同公证,领取赠与合同公证书。

房屋面积测试绘成果报告书

申请人先到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

评估地价答复书

如果该房屋尚未缴交土地出让金的,申请人申办前必须先到估价所评估需要缴交的地价,领取评估地价答复书。

缴交赠与契税的完税证明

申办前,申请人必须先到征收契税窗口办理缴交赠与契税手续,领取完税证明。

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

申办前,申请人先到咨询服务窗口领取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认真填写(办证大厅已公示样版)。所有受赠人必须在申请书上签名。

房地产权证(如两人以上共有的,提交共有证)。

委托书

所有受赠人必须亲自到受理窗口共同申请办理,不能亲自前往办理的,应当依法办理委托书。

申请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申请人及代理人在申办时,必须提交其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警官证等;受赠方是单位的,必须提交单位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提交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后,缴交复印件。

市政府或我局产权地籍处批准同意赠与或受赠房屋的文件

当赠与双方中有一方是单位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因此,必须提交该项文件。

10、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缴交的其它资料

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自收件窗口立案受理,领取《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之日计算: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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