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屋属于采购合同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11:43:52 267 人看过

房屋租赁合同不是采购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一、法律有规定租户不能养狗吗

法律没有规定租户不能养狗。租赁合同的具体内容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确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若房东不同意租户养狗,租户接受该条件的,就不能够养狗。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二、承租人死亡后孙子可以独自承租吗?

原承租人死亡如果此时租赁期限未届满,与之生前同住的孙子可以继续居住。《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三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23: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购房合同可以开房屋租赁发票吗
    购房合同开房屋租赁发票可以吗只有购房合同不能开租房发票的。房屋租赁发票是专门针对房屋出租收入而设计开具的发票。房屋租赁发票是去房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提出开具申请、办理开具手续,由地税局代为开具。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双方租赁合同、业主房产证、业主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各一份。地方不同、情况不同,各相关税种之和的总体税率不同。比如个人住房租赁,各地的总税率在5%~7%不等。一般租赁合同约定房屋租赁价格是否含税,如果含税,则由出租方去缴纳税金;如果不含税,则由承租方去缴纳税金。地税局征收的税金,最终上缴到地方政府金库。
    2023-06-15
    441人看过
  • 房租租赁合同需要看购房合同吗
    一般不需要,只要能够证明是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需同意转租)。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在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3、住房用途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4、租赁期限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
    2023-04-27
    493人看过
  • 房屋租赁权属于用益物权吗
    租赁权不属于用益物权。租赁权是承租人对他人所有之物,进行排他性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是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一、财产所有权包括哪四个方面财产所有权的内容有占有、使用、收益以及处分四个方面。一、占有。是指所有人对物的实际控制的事实状态。占有权即对所有物加以实际管领或控制的权利。二、使用。使用权是指依照物的属性及用途对物进行利用从而实现权利人利益的权利。三、收益。收益是指民事主体通过合法途径收取物所生的物质利益。在民法上,物所生利益主要指物的孳息。孳息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两类。四、处分。处分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处置物的权利。处分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事实上的处分是指通过一定的事实行为对物进行处置,如消费、加工、改造、毁损等。法律上的处分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改变物的权利状态。如转让、租借等。二、所有权是人身关系吗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
    2023-06-26
    107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因拆迁无法执行属于违约吗
    属于违约。租房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了租房约定,需要严格实行约定。对于租金的支付也是需要执行合同的约定的,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补充约定,另外对方退租的是属于违约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以及实际损失赔偿,与对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租房违约如何赔付1、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房屋租赁违约金也是如此。2、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违约金来计算,定金和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不能重复计算。租房合同解除后,各种违约金的计算又因情况的不同二不同。违约金1、依不同标准,违约金可分为:(1)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2)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赔偿性)违约金。民法典施行之前,中国的违约金制度兼容以上各种形态,民法典
    2023-02-27
    327人看过
  • 租赁合同模板:适用于酒店房屋租赁
    乙方在租住期间,根据所租住时间享受本合同规定的优惠。甲方为乙方提供酒店式家居服务方保证乙方在公寓里的人身和财物的安全,为乙方提供贵重财物的保管服务方对乙方实行住客管理,乙方向甲方提供个人相关资料,甲方承担保密责任。甲方保证出租公寓具有居住功能,符合国家消防安全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乙方保证在租住期间不改变公寓用途,不破坏房子结构,保证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且遵守本合同各项约定。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模板<p>出租人(甲方)证件类型及编号:</p><p>通讯地址:</p><p>承租人(乙方)证件类型及编号:</p><p>通讯地址:</p><p>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p><p>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p><p>(一)房屋坐落于   
    2023-07-17
    301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什么形式
    一、根据现行法规的规定,房屋租赁主要有以下7种形式:(1)承租:承租即房客以支付租金为代价向房东租用房屋。(2)预租:预租是指开发商将尚未竣工但是已经拿到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与预租人签订预租合同并预收租金,然后按照约定日期把房屋交付给预租人使用的一种租赁关系。(3)转租: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承租的房屋再租给他人的行为。(4)委托出租:委托出租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他人或中介机构将房屋出租。(5)代理出租:代理出租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即房屋所有权人的名义将被代理人的房屋出租。(6)承租权转让:承租权转让是指在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将其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取代自己的地位。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的行为。(7)承租权交换:承租权交换是指在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将其承租的房屋与第三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并各自履行交换对方房屋租赁合同的行为。二、租赁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2023-03-07
    215人看过
  • 楼顶是否属于房屋租赁
    民法典中楼顶出租属于房屋出租,但是楼顶建房若是没有经过城市规划局的批准,就是违规建筑,对于违规建筑进行出租的,属于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出租方承担根本违约的责任。《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非承租人构成根本性违约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下列问题:1.要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2.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和其他
    2023-06-24
    313人看过
  • 租赁房屋合同到期租客不搬走怎么办,租赁合同到期租户不搬属于侵占罪吗
    二房东租赁合同到期租户不搬走的处理方式是要提前告知承租人并且给予一定的时限办理或者缴纳房款,如果无法协商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身亲强制执行。租赁合同到期租户不搬不属于侵占罪,只是一般的民事纠纷,不构成犯罪。一、租赁房屋合同到期租客不搬走怎么办租赁房屋合同到期租客不搬走的处理办法是要告知其在一个合理期限内(如3天)搬离并交清房款,否则向法院起诉。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按合同日期迁出承租的房屋。如果承租人需要继续使用该房屋,应当在合同上租赁期限前3个月向房东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同进行续约。如在告知期限内未搬离,到法院立案庭起诉,并请求诉前财产保全,由法院查封存在房内的货物。起诉还房款、迟延给付房款的同期银行利息、搬离租屋、给付超期租住的租金。如果承租人未及时提出继续租用的要求,但在租赁期满后又未及时迁出承租的房屋,即属违约行为。这时,承租人除了应当支付逾期使用期间的租金外,还
    2023-06-04
    219人看过
  • 房屋租赁中哪些情况属于非法租赁?
    不能转租的房屋:(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3)预租的商品房;(4)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可以转租,且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承租人也不擅自转租。转租的条件:(1)从转租的前提来讲,转租必须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2)从转租的客体上讲,转租的房屋是出租的房屋,它可以是承租房屋的全部,也可以是承租房屋的部分。(3)从转租的收益来讲,转租人从转租中获得收益是无疑的。(4)转租成立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5)从转租合同来讲,转租合同是原承租人,现转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6)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合法转租的情形适用房屋转租是合法的。但合法的转租合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承租人将房屋转租得到出租人的同意
    2023-07-22
    259人看过
  • 房屋漏水是否属于租赁合同纠纷的范畴?
    属于合同纠纷的范畴。房屋租赁合同受到我国相关法律合同编的规定,租赁合同属于民事纠纷的合同纠纷,也就是租赁合同纠纷。所租赁的房屋属于最租赁合同中的租赁物,租赁物能够使用严重影响到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出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内符合约定使用的义务。房屋漏水,属于租赁物存在瑕疵。租赁合同纠纷具体处理方式是什么1、合同当事人协商解决;2、可以要求第三方-中介方出面调解解决;3、到租赁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1)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则只能根据法律的规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否则,将构成违约。(2)合同的解除,并非因符合解除条件而当然发生,而应以有解除权的一方行使为必要。这里需要区分合同的解除与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两者的不同。前者是因法定或约定的条件成就而享有形成权,其效力的发生以实际行使解除权为必要;后者则因约定(不可能是法定)条件成就,而当然发生合同消灭的效力。(3)要严格把握
    2023-07-02
    475人看过
  • 采购合同管理流程,属于买卖合同吗
    一、采购合同管理流程采购合同管理应当按照一般合同的订立流程进行,有以下需要注意的事项:1.如涉及到技术问题及公司机密的,注意保密责任;2.拟定合同条款时一定要将各种风险降低到最低;3.为防止合同工程量追加或追加无依据,打包采购时要求供货方提供分项报价清单;4.遇货物订购数量较大且价格较大或难清点的情况时务必请厂商派代表来场协助清点;5.质保期一定要明确从什么时候开始并应尽量要求厂商延长产品保质期;6.详细约定发票的提供时间及要求;7.与初次合作的单位合作时,应少付预付款或不付预付款;8.违约责任一定要详细、具体;9.比价汇总表巡签完毕后方可进行合同的签订工作;10.合同签订应按照附表七(合同审查批准单)的格式对合同初稿进行巡签审查;11.合同巡签审查通过后应由公司领导签字,加盖公司合同章方可生效;12.签订的所有合同应及时报送财务部门。二、采购合同属于买卖合同吗采购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双务
    2023-05-03
    170人看过
  • 光船租船合同属于财产租赁合同吗
    光船租赁合同是一种船舶租赁合同,其特征包括出租人只负责提供船舶本身,租船期间船长、船员由承租人雇佣并支付工资,船用燃料、物料、给养等也都由承租人提供并承担费用。光船租赁期间船舶的占有权和使用权转移给承租人,但船舶的处分权仍然属于出租人。光船租赁权的设定、转移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定期租船合同是船舶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出租人在一定期限内将船舶租给承租人使用而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书面协议。其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和地址、船舶概况、租船期限、船舶用途及航行区域、租金的计算与支付、交船和还船的地点及条件、法律适用及管辖权规定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六章 船舶租用合同 第三节 光船租赁合同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其他条款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二条和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适用于光船租赁合同。 中华人
    2024-01-05
    381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可以转让吗,房屋租赁合同怎样办理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经出租人同意才可以转租。如果在租赁期内没有转让出去,那么就丧失了承租人的身份,根本谈不上转租了。因为租赁到期,没有续租的情况下,就已丧失了房屋使用权,同时房屋的使用权转移给出租人。由于房屋租赁合同仅移转房屋的使用权,所以承租人仅能依合同约定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而不得处分。在承租人破产时,租赁房屋不得列入破产财产,出租人有取回权。房屋租赁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时成立,而不以房屋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故系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权利义务,为双务合同。出租人出租房屋的目的在于获取租金,而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目的在于获得房屋使用权,故租赁合同为有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让渡的是租赁房屋的使用权,故租赁期限不宜过长,否则将与临时让渡房屋使用权的目的不符,也容易因房屋返还产生争议。而且,租赁合同属于债权关系,与物权具有永久性不同,如租赁期限过长,也有害于租赁房屋的改良。简
    2023-08-04
    420人看过
  • 房屋没有办法采光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吗
    房屋没有办法采光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房屋无阳光是可以退租的,采光权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若与开发商对房屋日照事项有约定,如果开发商所交付的房屋违反了双方的约定,则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退房。实地看房屋采光需要注意的问题1、在北方挑西不挑东一般来说,两边、前后没有遮挡,朝正南的房子,采光肯定是最好的。在北方地区,朝南偏西的房子比朝南偏东的好。朝南偏东的房子的采光时间主要是早上;朝南偏西的房间的采光时间是下午。虽然,夏季朝南偏西的房间会因为阳光日晒而显得非常炎热,但是到了冬季,住在朝南偏西的房间可以享受午后冬日暖阳。而朝南偏东的房间,因为只在早上被阳光“沐浴”,虽然朝南,但并不够暖和。2、有建筑遮挡时楼层挑中不挑高前面有建筑遮挡的低楼层住宅中,怎么挑采光好的房子?相对来
    2023-07-24
    13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采购合同专用章能用于房屋租赁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06
      合同专用章和公章可以用于合同和协议。
    • 租赁合同是否属于违章房屋?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0-09
      房屋是违章建筑,出租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房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意思是指,出租人在建设房屋时,完全没有取得任何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意思是指,出租人建设房屋时,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超出了原来的规划许可范围,也就是不按许可证确定的范围建设。 不过,出租这种违章建筑,虽然租赁
    • 房屋租赁协议属于违法的合同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08
      房屋租赁合同造假,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没有用这份合同诈骗的行为,则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是伪造的劳动合同,根据具体情节,承担相关民事或行政责任。
    • 《房屋租赁合同》中租赁不动产属于共有财产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29
      房屋租赁属于房地产租赁。房地产是指土地、海域、房屋、树木等定着物。租赁是指出租人在约定期限内将资产使用权转让给承租人以获得租金的行为。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和收入,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可见,房屋租赁属于房地产租赁。
    • 房屋租赁合同中房租是否属于违法转租?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19
      房屋租赁后转租,得到出租人同意的,是合法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