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严查房产合同霸王条款剔除交易猫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10:12:43 258 人看过

近日,合肥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房地产销售交易环节和售后管理等方面对房地产交易做出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剔除交易猫腻。

商品房过保房产商需向业主公告

从项目交付使用到工程质量保修金托管期满期间,房地产开发、施工单位迫于质量保修金被托管的压力,在质量缺陷处理上比较积极。

但等返回和提取质量保修金后,一旦出现质量问题,一些房地产开发、施工单位便拖延维修,推诿扯皮。合肥市房产局局长汪某某表示,房地产企业在商品房保修期满后应当承担的责任已经被明确。

《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交付后,应依据规定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并在规定的保修期满前两个月告知全体业主;保修期满后,需经所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和同级物业主管部门确认已完成保修内容后,方可返还和提取质量保证金。也就是说,在托管期满后,房地产商需要向全体业主公告,然后由同级物业主管部门确认。这有利于业主集中反映问题,督促房地产开发单位集中解决问题、消除质量缺陷。汪某某说,物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在公告期应进行过程监管,防止一些物业服务企业假借业主之名对施工企业吃拿卡要,从而导致新的纠纷。

想注销营业执照先出具法律担保书

汪某某称,由于个别房地产开发单位售后服务体系不健全,有的企业开发、施工实为一体企业,甚至为外地进肥企业,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单位资质注销,一走了之。这样一来就会出现工程质量投诉无单位、无人员负责,特别是需要长期负责的工程主体质量,一旦房地产开发单位注销营业执照和开发资质,那么购房者的权益就难以得到保障。

为此,《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若有注销营业执照和开发资质的,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应就主体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出具法律担保书,并向全体业主公告。企业法人出具法律担保书,有利于改变此前少数房地产开发单位只关注开发卖房、不重视工程质量的现状。汪某某称。

有霸王条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予备案

拿着印有参天大树的广告单页去买房,购房后却只看到了一排娇嫩的小树苗汪某某称,部分开发企业为了吸引消费者、推销房源,在进行广告宣传时作出不切实际的夸大宣传;其后又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用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对之前的宣传加以否定,从而引起不少购房纠纷。夸大宣传也成为房地产消费投诉的重灾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视为要约邀请。其中的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也就是说,开发企业若在事后合同中否定广告中的行为,需要为此担责。

在商品房合同签订时,开发企业经常在示范合同文本后一些条款空白处,单方重新制订了很多免责条款,或在补充条款中加入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格式条款内容。汪某某称,部分开发企业常常以此转嫁合同风险,免除自身责任。

对此,《通知》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合肥市工商、房产部门联合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监督、管理,对有霸王条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予备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07: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合同霸王条款何时休?
    有人说,买楼办手续签合同要签几十个名,一直签到手软;卖楼也办手续也要签几十个名,一直签到手酸。看来,炒楼不仅是个技术活,同样也是个体力活。像那些动辄出手几十套房子的炒家们,炒一次下来,不知道签名那只手会不会磨出茧来。不过,签这么多名,你真的认真看过合同的每一页吗?我估计,多数人都是粗略翻翻,毕竟经手的如果是大中介的话,谁会想到里面有什么猫腻呢?前一阵,我有一位朋友把手上一套二手楼出手,委托广州某知名中介代办一些手续。其中一份委托代办房产证的公正合同他随手翻了翻,当场几乎吓出一身冷汗:里面居然写着中介有权把他的房子拿去抵押,甚至有权把他的房子卖给任何人。这位朋友说,一旦真签了字,还真不知道房子会不会哪天就莫名其妙不是自己的了。本来代办房产证跟委托卖楼是两回事?为什么里面的条款却要包含这些不相干但非常危险致命的内容呢?看来,大公司也不是那么可靠,合同陷阱处处惊人。虽然现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已
    2023-06-10
    122人看过
  • 旅游合同的“猫腻”
    律师事务所
    近日,国家旅游局发布的《2010年全国旅游投诉情况通报》显示,投诉降低服务标准的问题居首位,占投诉总数的19.33%。在3·15来临之际,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消费者还并未充分意识到用旅游合同来维权,旅游合同甚至成为旅行社的挡箭牌。更改接待标准没有补充协议虽然春节已过去一个月了,但李先生的春节游纠纷仍未解决。据了解,李先生一家三口过年期间报名参加了海天国际旅行社埃及十日游的线路,后转由北京一家名为五洲行的旅行社带领出境,由于埃及局势紧张,转机迪拜时取消了行程。李先生和其他同团人员被告知最早返回国内的航班为2月3日起飞,这期间他们只能留在迪拜,于是行程改为迪拜六日游。为了补上缩水的差价,五洲行旅行社导游报价给每位团员补1000元,这1000元用旅行社提供的3个自费项目抵消。对此,李先生对于差价补偿问题方面存在疑问。行程由10天改为6天,且有一天在飞机上度过,差价不可能仅为1000元。此外,李先生
    2023-06-09
    422人看过
  • 网络交易的霸王条款点评
    1、网络服务质量瑕疵霸王条款:很多电子商务网站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类似如下的规则: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用户同意网站有权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包括收费网络服务)。如变更、中断或终止的网络服务属于免费网络服务,无需通知用户,也无需对任何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网站不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等。点评:网站安全与稳定对商家而言是其开展电子商务交易的基础,对用户而言是保障其交易安全的前提。故对商家而言,保障网站具备基本的安全性、稳定性是其基本义务。对此,基于现有电子商务网站安全性、稳定性方面存在较大缺陷的现实,上述规则的存在,无疑加大了用户的交易风险,免除了商家自身保障网站安全、稳定的责任,具有霸王条款属性,该类缺乏法律效力。2、用户账号、密码及资金安全保护缺陷霸王条款:现有大部分网站对基于用户账号下的相关责任皆有如下类似的规定:每个用户都要
    2023-06-05
    135人看过
  • 制式合同是霸王条款吗?
    制式合同不是是霸王条款,霸王条款是指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而制式合同是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制式合同里可能包含霸王条款,但是本身不属于霸王条款。什么是制式合同制式合同指的是格式合同,又称标准合同、定型化合同,其具体的含义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合法的制式合同需要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协商和认可,从而合法的制式合同并不属于霸王条款。而对于制式合同和霸王条款的区分,要看二者的性质,制式合同不完全等同于霸王条款,只有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才属于霸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
    2023-07-22
    402人看过
  • 购房合同规定哪些条款是霸王条款
    购房合同中如下条款是霸王条款:1、公共收益被占有的条款;2、买方无权调整合同;3、未及时签合同只是买方责任;4、擅自延长备案时间;5、违约责任不对等;6、延期交房都可免责;7、买方无权选择物业等。一、二手房按揭贷款合同注意事项1、购房人决定签约之前,应了解开发商指定的合作银行,咨询自己是否满足办理贷款的条件。以免盲目签约后贷款不能获得批准造成退房困难。2、买卖双方都需要带上基本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分别是:买卖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买方的收入证明、银行流水、无房证明或首套房证明,首付款打款凭证,在贷款行开立好的还款卡,购房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及原件,有房产中介参与的,还需提供三方协议,卖方在贷款行开立的收款卡,银行信贷员进行核对审验和复印。3、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有些地区实行网签,网签时也该对合同内容严
    2023-06-25
    414人看过
  • 公司使用霸王条款解除永久合同
    很高兴为您解答。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因此,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制度修改,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这种强行推行的制度是不合法的,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其次,对于单位规定的修改制度,必须明确列明,不能随意将过错概念扩大化或者模糊化,且对于抽检这种情况
    2023-02-23
    144人看过
  • 商品房认购书霸王条款有效吗,商品房购房合同的霸王条款是否合法
    一、商品房认购书霸王条款有效吗商品房认购书霸王条款没有效力。不论购房超过1年还是未超过1年,购房人都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主张调整为对等的违约责任。买房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效力视情况而定,如果该条款系合同一方单方拟定,并存在免除对方责任,排除或加重对方责任的情形,该条款无效不影响合同其它条款的前提下,条款无效;若影响其它条款效力,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有显失公平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行为人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虚假的意思表示;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商品房购房合同的霸王条款是否合法商品房购房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是否合法需要看是否违反法律的具体规定,如违反则无效,若不违反的可以认定为有效的。霸王条款主要是指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的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公告或者行业惯例等
    2023-06-28
    134人看过
  • 谨防房屋买卖合同猫腻
    市民陈先生家住市区繁荣路五金市场附近,虽然近来楼市不景气,但他发现自家楼下的走道里却经常有各种现金购房的信息。最近,他看中了市区一处门面房,因为自己手头现金不够,打算将老房子出手,于是根据楼下的购房信息联系中介。不过,一番了解后,他最终放弃了卖房的打算。一方面是出的价太低,另一方面是不能一次性给全款,只给一半,然后签代理合同。这些东西我不懂,所以就放弃了。陈先生无奈地说。对于陈先生所说的情况,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因为行情不振,淮安楼市进入了买方市场,部分胆大的中介逆市抄底,其中一些不法中介混杂其中,通过各种不规范的房屋买卖合同将风险转嫁给房主,而以个人名义现金收房就是其中一种。一般现金收房的中介与业主谈好价格后,再与业主一同去公证处办理房屋出售或者出租全权委托公证。业主在收到房款后便将房产证等相关证件交到了这位购房个人手中,至此就以为完成房屋买卖交易。实际上,这种情况下,不管中介进行何种交
    2023-06-09
    165人看过
  • 购房合同里“霸王条款”效力如何?
    5月11日,邹城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刚一走进办公室,叮铃铃一阵电话声急促地响起来,谁啊?这么早。小罗一边想一边拿起了话筒,只听见里面一阵咆哮:这还有没有天理了,你们工商机关可得管管啊。小罗一听,就迅速拿出纸笔,他知道这一定是消费者要投诉的。电话里,他还一直安慰对面的那位男士,表示工商机关在职能范围内,一定会维护他的合法权益,一番安慰后,电话那头的男士终于平静下来,并讲述了事情的经过:他自称姓王,在邹城东城新区看中了一套商品房,各方面的条件他都比较满意,王先生也为能找到这么合意的房子感到非常高兴,决定立即购买一套,但就在签约合同时,王先生却发现合同中有些条款明显地不对等,有店大欺客的嫌疑,王先生多次交涉,但开发商仍坚持认为他们的合同没问题,对王先生的诉求置之不理,王先生本想干脆不买了,再去找房源吧,但王先生已历经了半年的辛苦,好不容易才找到这么一处合意的,这又让他有些不甘心,再说了,如果再相中一
    2023-06-10
    58人看过
  • 买房合同“霸王条款”要怎样应对
    要避免“霸王”合同,主要要注意以下几点:一,合同双方要遵循民法典的基本原则,《民法典》依法确立了“平等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这些原则是购房者和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是避免“霸王”合同发生的第一步;二,购房者一定要学会理性购房。购房者一定要有强烈的合同意识,在签订合同前要了解一些购房法律知识,一定要先看合同条款,仔细审阅合同中的每个条款,要据理力争。三,如果购房者对购房知识欠缺,可以参考相关的购房指南,或请专业人士、房地产律师陪同选房购房。既然霸王条款是生产者或是经营者以自己的独立意志在格式合同中规定的,所以减少或是避免霸王条款的出现就转为对格式合同制定者或提供者行为的规范和制约。至于规制方式,通常认为主要有:消费者自己的“反霸”能力、企业的行业自律、相关组织的监督以及法律规制,但效果各异。
    2023-06-13
    344人看过
  • 租房合同中是否存在霸王条款?
    不属于霸王条款。因为合同本身就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合同,在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可根据合同双方提出的条件进行协商交流,最终达成共识履行合同义务。所以房东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不允许饲养宠物不属于霸王条款。因此房东所规定的不允许在房间内养宠物是合法的,不是霸王条款租房合同常见的无效霸王条款第一霸王条款:委托期限届满后三个月内,本人及与本人相关的其他人士不以任何形式与我公司介绍的房屋业主达成私下交易,否则我公司有权要求本人支付本次交易双方总佣金之和的违约金。第二霸王条款:因可归责于买受方的原因导致买卖合同无法签订或签订后未能履行的,出售方收取违约金并支付中介公司相当于没收违约金金额的50%作为中介公司在委托期限内进行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的补偿(解约补偿)。第三大霸王条款:委托方在委托期限内或在委托期限结束后三个月内与中介公司曾介绍的买方成
    2023-07-01
    273人看过
  • 揭露网上交易常见霸王条款
    一、网络服务质量瑕疵霸王条款:很多电子商务网站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类似如下的规则: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用户同意网站有权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包括收费网络服务)。如变更、中断或终止的网络服务属于免费网络服务,无需通知用户,也无需对任何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网站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等。点评:网站安全与稳定对商家而言是其开展电子商务交易的基础,对用户而言是保障其交易安全的前提。故对商家而言,保障网站具备基本的安全性、稳定性是其基本义务。对此,基于现有电子商务网站安全性、稳定性方面存在较大缺陷的现实,上述规则的存在,无疑加大了用户的交易风险,免除了商家自身保障网站安全、稳定的责任,具有霸王条款属性,该类缺乏法律效力。二、用户账号、密码及资金安全保护缺陷霸王条款:现有大部分网站对基于用户账号下的相关责任皆有如下类似的规定:每个用户
    2023-06-05
    225人看过
  • 合同霸王条款法院支持吗
    一、合同霸王条款法院支持吗合同霸王条款违反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不合法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合同霸王条款有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二、什么是霸王条款霸王条款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霸王条款”之所以遭到广大消费者的痛恨,是因为个别商家利用信息不对称、供求关系不平衡,将不平等的消费条款强加给消费者。
    2023-06-15
    79人看过
  • 霸王条款是合同的一种吗
    一、霸王条款确切地说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在法学理论中与此相对应的概念是“格式合同”,即为重复使用不经双方协商而预先拟订条款的合同。一般是指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合同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合同条款。格式条款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制定,并由不特定的第三人所接受,具有完整性和定型化的特点。相对人虽没有参与合同的制订,但对合同的内容只能表示概括的同意或拒绝,而不能修改、变更合同的内容。二、我国对格式条款从三个方面予以限制:(一)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有提示、说明的义务,应当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予以说明;(二)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三)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遇到格式合同或者霸王条款,你可以针对合同上
    2023-07-25
    302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什么是“霸王条款”和“霸王合同”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12
      1、霸王条款,就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 2、霸王合同,是普遍侵犯合同制定者相对方权益,减轻或免除制定者方责任或义务,往往同时也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格式合同。
    • 签的霸王条款就合同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11
      签订霸王条款合同的,可以请求法院确认“霸王条款”无效。 霸王条款,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用来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声明或者行业惯例等。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违反法律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因此,签订霸王条款合同的,可请求人民法院确认“霸王条款”无效。
    • 什么是购房补充合同霸王条款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21
      购房补充协议霸王条款是指在买房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合同中必须携带的不利于买方的条款。如果开发商跟购房者签订补充协议时,有一些霸王格式条款如一旦交房后就不允许退房等条款,故意加重购房者的责任,免除自己的义务,具有明显的不平等性质。购房者可以选择不签字或者是签字后也是无效协议。
    • 被迫签了霸王条款,那合同霸王条款是否合法?可以不遵守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6
      根据我国民法的相关规定,订立合同,必须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你这种被别人逼着签订了的霸王条款,是不属于你的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当然是不合法的,只要你有证据证明你是在被逼迫的情况下,违背真实意愿签订这些条款,就可以不遵守。
    • 霸王条款合同该如何签署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7-21
      签订霸王条款合同的,可以请求法院确认“霸王条款”无效。 霸王条款,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用来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声明或者行业惯例等。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违反法律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因此,签订霸王条款合同的,可请求人民法院确认“霸王条款”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