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是谁管辖的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6 20:15:39 188 人看过

一、职务侵占罪是谁管辖的问题

职务侵占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并不是国家安机关工作人员,因此具体由犯罪地所在的公安机关进行立案,如果由嫌疑人居住地更合适的,可以由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

(一)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

1、犯罪行为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

2、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使用地、销售地等。

(二)刑事犯罪报案的地点,主要是管辖权的问题,而刑事犯罪的管辖权是有很多规定的:

1、一般的刑事案件是有公安机关管辖;

2、而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立案;

3、对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的,由检察机关负责立案。

二、职务侵占犯罪如何认定?

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职权,是指本人职务、岗位范围内的权力,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是指虽然不是直接利用职务或岗位上的权限,但却利用了本人的职权或地位所形成的便利条件,或通过其他人员利用职务或地位上的便利条件。

本罪的犯罪对象不仅包括本单位“所有”的财物,也包括本单位“占有或持有”的他人财物,包括:

1.已经在本单位的占有、管理之下并为本单位所有的财物。

2.本单位虽尚未占有、支配但属于本单位所有的债权。

3.本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和契约约定临时管理、使用或运输的他人财物,如仓库内代他人保管的货物。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也不能构成本罪。

不论是先持有而转为己有还是先不持有而采取侵吞、窃取、骗取方法转为己有,只要本质上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并利用了职务之便作出了这种非法占有的意思表示,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即可构成职务侵占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2日 02: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犯罪相关文章
  • 职务侵占罪司法管辖是什么样的吗
    职务侵占罪司法管辖一般应为犯罪行为地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根据上述规定,犯罪行为地、犯罪结果地以及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都可以依法对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侦查。职务侵占罪的管辖一般情况下应为犯罪行为地管辖,因为这样更有利于公安机关调查本案的犯罪事实。刑法条文: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
    2023-08-10
    368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有没有管辖范围?
    一般情况下应为犯罪行为地管辖,因为这样更有利于公安机关调查本案的犯罪事实。《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职务侵占罪的管辖问题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职务侵占犯罪的,由犯罪嫌疑人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行为实施地或者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也可以由犯罪
    2023-08-02
    432人看过
  • 监察委是否可以管辖职务侵占罪
    监察委一般不可以管辖职务侵占罪案件。职务侵占罪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4-04-27
    69人看过
  • 职务侵占案件的管辖地是哪里
    一、职务侵占案件的管辖地是哪里?1、职务侵占罪由犯罪地的法院管辖。《刑法》第二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六条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2、涉嫌犯职务侵占罪可能会受到的处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二、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1、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的区别包括犯罪主体不同、犯罪对象不同等。(1)犯罪主体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只能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主管、管理、经手本单位财物的人员,而后者的主体是持有他人
    2024-01-21
    418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的地域管辖如何确定
    一、职务侵占罪的地域管辖是如何确定的我国法律规定,职务侵占罪一般情况下应为犯罪行为地管辖,而犯罪行为地往往都是犯罪嫌疑人公司所在地。因为这样更有利于公安机关调查本案的犯罪事实。二、职务侵占罪如何处罚我国《刑法》规定,犯本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三、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的界限是怎样的1、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而后罪的主观内容则明知是他人的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决意占为己有,拒不交还。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即化公为私。但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的是侵吞、窃取、骗取等
    2023-06-03
    348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的管辖单位包括哪些
    一、职务侵占罪的管辖单位包括哪些职务侵占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并不是国家安机关工作人员,因此具体由犯罪地所在的公安机关进行立案,如果由嫌疑人居住地更合适的,可以由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一)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1、犯罪行为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2、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使用地、销售地等。(二)刑事犯罪报案的地点,主要是管辖权的问题,而刑事犯罪的管辖权是有很多规定的:1、一般的刑事案件是有公安机关管辖;2、而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立案;3、对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的,由检察机关负责立案。二、职务侵占犯罪如何认定?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职权,是指本人职务、岗位范围内的权力,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是指虽然不是直接利用职务或岗位上的权限,但
    2023-06-16
    116人看过
  • 职务侵占算经侦管辖吗
    职务侵占是经侦管辖的案件。一、遇到合同诈骗如何取证遇到合同诈骗应该保留以下证据用于取证:1、提供所签订的合同(协议)。2、提供涉嫌人签订合同的虚构单位,冒用他人名义的相关依据。如:留下的印章、印鉴、假名片、假工作证、假营业执照,盖假公章各种证明等。3、已经履行小额合同、部分合同的,提供已履行合同的材料。4、收受受害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逃匿的,请尽量提供逃匿的依据。如关闭通讯工具,转移货物、货款,搬迁住所等证明本材料等。5、提供涉嫌人其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依据。如:留下的书写工具、交通工具、生产工具、假身份证、刊登虚假广告的报刊、杂志等。6、涉嫌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请尽量提供。如来信、电报等各种材料等。最后,友情提醒,合同诈骗罪属于经济犯罪的种类,其实扰乱市场秩序犯罪,其管辖归于当地的经侦部门。所以,遭遇合同诈骗时需要准备报案证据材料向当地的经侦部门进行报案;经侦部门根据所
    2023-03-22
    322人看过
  • 怎么确定职务侵占罪管辖范围
    我国法律规定,职务侵占罪一般情况下应为犯罪行为地公安机关管辖,而犯罪行为地往往都是犯罪嫌疑人公司所在地。因为这样更有利于公安机关调查本案的犯罪事实。职务侵占罪如何处罚我国《刑法》第271条规定,犯本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四条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但下列刑事案件除外:(一)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二)自诉案件,但对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因证据不足驳回起诉,人民法院移送公安机关或者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
    2023-06-03
    62人看过
  • 依法管辖什么涉及职务侵占罪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只有当四个要素同时具备时,才可被判定为构成职务侵占罪:首先,行为人需以自身职位为便利条件进行犯罪行为;其次,其侵害的客体须为公司、企业或是其它经营主体的财产所有权;再次,经济损失的数量必须达到一定规模;最后,从主观层面上看,行为人需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公司、企业等造成损害,并且怀有攫取对方财产为己有的意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职务侵占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贪污罪)
    2024-05-08
    367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犯罪由哪个部门管辖
    一、职务侵占罪犯罪由哪个部门管辖职务侵占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并不是国家安机关工作人员,因此具体由犯罪地所在的公安机关进行立案,如果由嫌疑人居住地更合适的,可以由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一)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1、犯罪行为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2、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使用地、销售地等。(二)刑事犯罪报案的地点,主要是管辖权的问题,而刑事犯罪的管辖权是有很多规定的:1、一般的刑事案件是有公安机关管辖;2、而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立案;3、对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的,由检察机关负责立案。二、职务侵占犯罪如何认定?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职权,是指本人职务、岗位范围内的权力,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是指虽然不是直接利用职务或岗位上的权限,但
    2023-06-16
    249人看过
  • 财物侵占罪属于谁管辖?
    一、侵占罪属于谁管辖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侵占案,对于侵占案,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所以法院对侵占案具有管辖权。又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分析,公安机关对于侵占罪没有管辖权,但可接受被害人的报案并可依法采取一定的紧急措施。二、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
    2023-06-24
    116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应由什么机构管辖
    一、职务侵占罪应由什么机构管辖职务侵占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并不是国家安机关工作人员,因此具体由犯罪地所在的公安机关进行立案,如果由嫌疑人居住地更合适的,可以由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一)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1、犯罪行为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2、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使用地、销售地等。(二)刑事犯罪报案的地点,主要是管辖权的问题,而刑事犯罪的管辖权是有很多规定的:1、一般的刑事案件是有公安机关管辖;2、而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立案;3、对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的,由检察机关负责立案。二、职务侵占犯罪如何认定?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职权,是指本人职务、岗位范围内的权力,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是指虽然不是直接利用职务或岗位上的权限,但却
    2023-06-16
    382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司法解释:案件管辖
    职务侵占罪管辖地司法解释如下:1、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2、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3、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职务侵占罪最新的司法解释刑法一般怎样规定现行刑法对职务侵占罪立案的规定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六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诉。犯此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
    2023-07-11
    264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案件管辖司法解释
    职务侵占罪管辖地司法解释如下:1、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2、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3、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职务侵占罪最新的司法解释刑法一般怎样规定现行刑法对职务侵占罪立案的规定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六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诉。犯此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
    2023-07-11
    175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犯罪是指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劳动群众集体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 更多>

    #刑事犯罪
    相关咨询
    • 因犯职务侵占罪被捕,职务侵占罪由谁管辖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23
      1、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并不是国家安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侵占罪指刑法第4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特殊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包括刑法第三章183条第1款规定的保险公司人员犯罪;关于刑事诉讼六部委规定刑法第三章规定的犯罪由公安机关侦查,刑事诉讼法第18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里指检察院直接侦查或法院直接受理的除外,显然职务侵占
    • 2022年职务侵占罪一般由谁管辖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23
      1、职务侵占罪一般由公安机关管辖。 2、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
    • 职务侵占罪的对象是谁,职务侵占罪的对象是谁,如何认定职务侵占罪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31
      职务侵占罪的对象的法律属性主要是指被侵占财物的所有权属性。目前司法实践中对此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本单位财物”仅指本单位具有所有权的财物;另一种观点认为,“本单位财物”还应包括由本单位实际控制或管理使用的他人所有财物。从法条词义理解,其中“本单位财物”的所有权属性并没有予以明确。笔者以为,第二种观点是正确的。“本单位财物”不仅包括本单位所有的财物,还应包括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由本单位临时管
    • 职务侵占罪管辖机关是哪个
      河南在线咨询 2021-08-12
      是由公安机关管辖,检察院只管辖国家工作人员的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
    • 职务侵占罪共犯的认定问题,职务侵占罪的共犯认定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4
      1关于职务侵占罪共犯认定问题的探讨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由法条我们知道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职务侵占罪是较为典型的身份犯①。与多数身份犯的规定一样,刑法对职务侵占罪的规定也只限于单独犯罪而言,因此,对于职务侵占罪单独犯罪的定罪量刑是比较明确的。但身份犯一旦与共同犯罪联系起来,问题就变得复杂了②。我国刑法对职务侵占罪的共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