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生病之后会有医疗期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7 09:21:37 303 人看过

1、是有医疗期的,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2、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

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一、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及标准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三十年;但是,六周岁以上的,不超过十五年;七十周岁以上的,不超过五年。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扶养到十六周岁。对年满十六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二十年;但是,六十周岁以上的,不超过十五年;七十周岁以上的,不超过五年。

9、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0、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1、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六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1日 16: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职工生病,可以享受多久的医疗期?
    人不是神,谁没有个头疼脑热的。因此国家对此也有一些规定,用以保护患病劳动者。1998年,余某被劳务派遣一家世界五百强企业工作。2004年12月,余某与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止,工作岗位为北京地区销售经理,每月工资为10875元。2006年11月23日,余某因病进入某医院治疗,后经诊断为焦虑抑郁症,之后余某一直请病假休医疗期,公司每月按北京最低工资的80%向余某支付工资。2007年7月,该公司书面通知余某的医疗期为9个月,并将于2007年8月23日届满,双方劳动关系也将于该日到期终止。余某收到公司的医疗期终止通知书后多次与公司协商延长医疗期事宜,双方未能达成一致。随后,余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撤销公司对余某做出的医疗期终止决定,顺延劳动合同至2008年11月23日,支付余某未休年假的工资,同时,提出如撤销公司对余某做出的医疗
    2023-04-22
    403人看过
  • 企业职工医疗期病假工资
    一、企业职工医疗期病假工资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2023-04-06
    385人看过
  • 职工医保包括大病医疗吗?
    一、职工医保包括大病医疗吗?纳入大病保障的20种疾病:儿童白血病、先心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二、门诊大病范围包括哪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门诊大病范围包括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放射治疗、同位素抗肿瘤治疗、介入抗肿瘤治疗、中医药抗肿瘤治疗以及必要的相关检查;重症尿毒症血透、腹透治疗及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的治疗。职工在一个医保年度内住院、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以及门诊大病和家庭病床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28万元)以上的部分,由附加基金支付80%,其余部分由职
    2023-04-01
    152人看过
  • 在职生病病假医疗期该怎样计算
    一、在职生病病假医疗期该怎样计算在职职工患病需要治疗的,要依据劳动者工作的年限计算医疗期,例如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
    2023-06-01
    106人看过
  • 职工患病应享受医疗期及医疗期内待遇
    一、员工医疗期内应享受的待遇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2、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3、参加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可以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没有参加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必须承担本来可以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有关费用。二、工伤医疗期的工资发放标准工伤人员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过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享受伤残等
    2023-03-01
    177人看过
  • 工伤医疗期满后能休病假吗
    一、工伤医疗期满后能休病假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医疗期满,身体还未康复的,可以继续休病假,但是工资不在全额发放,按照病假工资发放。二、病假工资如何计算1、对于病假工资,用人单位可以在合同中与职工进行约定,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就可以。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
    2023-06-07
    500人看过
  • 职工病假与医疗期的区别
    1、医疗期是法律概念,病假更多是生理上的概念。法律上,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公受伤停止工作治疗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医疗期限的长短有法定标准。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病假的长短取决于工人的病情。2、医疗期间是法律对工人的特殊保护,病假多属于雇主雇佣管理的范畴。实践中,使用者要求病假员工提供证明书,经企业行政审查批准。如果员工因病向企业请假,必须遵守使用者的规章制度。否则,有可能因违法公司的制度而被解雇。但是,医疗期间不同,在医疗期间,除非员工严重违反纪律,否则使用者不能以任何理由解雇劳动者。职工病假医疗期的时间规定职工病假医疗期的时间规定为: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1
    2023-08-16
    481人看过
  • 医疗期到了之后还可以继续请病假吗
    在员工医疗期终结之后,其继续申请病假时,企业需依据其特定状况进行妥善管理。若员工在医疗期过后已经顺利结束了治疗过程,但尚未恢复至完全健康状态,以至于无法胜任原有岗位的工作职责,此时,用人单位有责任为该名员工重新安排一份与他/她的身体状况相匹配的工作任务。倘若员工仍然无法胜任任何工作,那么用人单位将被赋予权力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然而,用人单位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动者本人这一决定,同时还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金,并且还应该向员工提供不少于其六个月工资收入的医疗补助费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第四条规定了医疗期的期限及休息期为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累计病休时间
    2024-05-02
    68人看过
  • 职工医疗期满后离职是否有补偿
    一、职工医疗期满后离职是否有补偿如果是因病无法继续工作而由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单位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通常情况下,如果员工依照法律规定离职的,可以在离职时一次性获得应得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么有依法给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先同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出来后用人单位仍然步履行的,劳动者可以到法院起诉。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
    2021-10-06
    110人看过
  • 法定医疗期内职工有权享受病假工资
    李某于2008年2月到费县某食品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2008年7月至8月,李某因病向公司请假,住院治疗两个月。期间,公司没有发给李某任何。2008年9月李某回公司正常上班后,多次找公司负责人协商支付病假工资,但直到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也没有补发李某7月份和8月份的工资。无奈之下,李某向当地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其病假工资1200元。仲裁委依法审查后认为,《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24个月的医疗期。根据该规定,李某可享有3个月的医疗期,其请两个月的病假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同时,《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26条明确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
    2023-06-10
    86人看过
  • 医疗期结束后离职补偿金按病假工资
    一、医疗期结束后离职补偿金按病假工资首先,根据我们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如果你在生病期间结束了休假但是仍然无法胜任工作,那么用人单位需要提前至少30天告知你这个情况,并且还需额外支付你一个月的薪水作为补偿,这样他们就有权和你解除劳动合同啦。如果你在规定的医疗期过后还是无法恢复到正常的工作状态,用人单位也可以采取同样的方式来和你解除劳动合同。不过,这里面还有一些细节要注意哦!比如,用人单位在和你解除合同时,需要按照你在公司服务的年限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来说就是,每满一年就要给你发一个月的工资,如果你在公司服务了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的话,那就按半年的工资来算;如果你在公司服务的时间还不到六个月,那就按照半年的工资来计算。所以说,即使你因为生病而被解雇,也是有可能拿到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的哦!《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
    2024-05-01
    268人看过
  • 医疗期过了又患病还有医疗期吗
    可以。医疗期并不是一次性的,只是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可以重复享受。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4条规定。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这就属于规定时间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1995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如果医疗期满之前病好了。在这6个月之后,出现疾病,可以重新申请医疗期。如果6个月内已经享受完了3个月医疗期,即便病没好,单位也可以不再批准医疗期。一、医疗期的计算方
    2023-02-20
    449人看过
  • 工伤医疗期退职有赔偿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023-05-01
    258人看过
  • 职业病医疗补助:有关吗?
    职工工伤有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五级、六级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七级至十级的,劳动和就业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和就业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了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的具体标准。只有做职工工伤与职工病残程度鉴定后才能得到赔偿吗只有做职工工伤与职工病残程度鉴定后才能得到赔偿,工伤赔偿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费、康复费、住院期间生活费、以及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相应等级的津贴。单位支付员工工伤期间的工资,以及伤残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确定支付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
    2023-07-04
    301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工作期间职工生病了医疗期是否算病假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13
      在工作期间生病,停工治疗期间算病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一)项规定,职工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工伤。在48小时之外死亡或者存活的,均按因病办理。因此,职工在工作中生病,停工治疗期间没有出勤,应当算病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 职工有几次生病? 生病了有没有医疗保险?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03
      员工生病后会有医疗期企业员工生病或非因工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享受3个月至24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停止工作,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
    • 职工工伤患病医疗期满后可以辞退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9
      他一直请病假,说明他没有完全恢复。他是工商,你不能随便辞退他的。
    • 工伤医疗期病假离职会有什么影响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02
      工伤医疗期我自动辞职有什么损失,如果医疗期未满,你主动辞职的话,余下的医疗期就无法继续享受的,不过不会影响你获得其它的工伤待遇的。
    • 职业病工伤后续医疗费单位还会管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3
      职业病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四)项限定,职业病应当认定为工伤。职业病治疗,在患职业病所在单位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经治疗工伤协议医疗组织书面建议,社会保险经办组织审核,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即符合限定准则的花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由所在单位按原薪水福利待遇不变按月发给停工留薪期薪水福利。患职业病的工人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