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受理后作出决定的时间限制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3 14:36:14 341 人看过

行政许可受理后作出决定的时间限制:

1、能当场作出决定的,要当场作出决定;

2、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要在受理后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3、如果受理后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制度

(一)确定责任机构。建立服务窗口的行政机关,由该服务窗口负责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没有服务窗口的行政机关应当确定一个内设机构负责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并向社会公告。

(二)明确工作人员要求。包括执法资格、业务水平、工作作风等。

(三)明确公示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收取费用的法定项目和标准,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的格式文本、示范文本,以及提出申请的方式等在统一受理的办公场合公示。申请人要求对公示或者公开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工作人员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四)申请与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人依法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免费提供申请书格式文本。申请书格式文本中不得包含与行政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材料。申请人依法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授权委托事项和授权范围。工作人员在收到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材料后,除依法可以当场作出受理决定和依照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分别处理外,应当即时填写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登记表,将收到行政许可申请时间、申请人、申请事项、提交材料情况等记录在案。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登记表一式两份,在申请人和承办人签字后,一份交申请人,一份交行政机关存档备查。

(五)书面凭证。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对于不予受理的,应当在书面凭证中说明理由。

(六)决定送达和公开方式。行政机关应当明确行政许可决定送达期限、方式,行政许可决定公开方式以及公众查阅的方法、途径,明确接受查阅的责任机构以及查阅登记、不予查阅的情形,

规定投诉受理制度及工作人员的责任。

(七)法律责任。行政机关要明确责任,落实责任制度。要依照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和其他条款的有关规定作出具体的责任制规定。

《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3: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许可决定相关文章
  • 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的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一、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的时间是怎样规定的如果当事人认为法院应当受理案件,不予受理的裁定没有充分理由,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就该裁定提起上诉;当事人还可以根据法院说明的不予受理的理由作出一定的变动以符合起诉的要求,再次起诉时如果符合条件,法院就会受理案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符合该法第108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
    2023-04-27
    86人看过
  • 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的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5条、《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14条和第39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的时间是:(1)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7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诉人;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申诉人发出书面通知,将应诉通知书及申诉书副本送达被诉人,并要求其在15日提交答辩书和证据。(2)对于职工一方在3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集体劳动争议申诉书之日起3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在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同时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诉人;决定受理的,在作出受理决定的同时,用通知书或布告形式通知当事人。
    2023-06-14
    110人看过
  • 行政许可受理决定书的期限是多久
    在实践中,申请人在提交申请行政许可后行政机关必须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那么行政许可受理决定书的期限是多久?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一、行政许可受理决定书的期限是多久《行政许可法》规定: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依照《行政许可法》一个窗口对外原则的规定,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二、行政许可的受理程序行政许可法第32条和第33条规定了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程序。行政许可法第32条规定: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
    2023-06-06
    256人看过
  • 行政许可决定的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后,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本条是对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决定,必须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是一种对社会进行管理的手段,行政机关对经济事务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本质上是对市场机会资源的一种分配行为。对于行政相对人来说,政府对个人或者组织从事某种活动的申请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的决定,直接关系申请人的利益,许可本身为被许可人创造了一种“事实上的财产权”。正因为如此,行政许可决定何时作出,行政相对人何时能够获准从事其申请的活动,是他们极其关注的问题。在以往的行政审批中,一些行政机关力、事效率低下,对于审批事项的审查久拖不决,导致申请人无法开展经济活动,甚至影响他们的正常生活。个别工作人员以“拖”为手段,向当事人暗示索要财物,当事人为尽快取得许可,不得不经常“跑步钱进”。有的时
    2023-06-13
    130人看过
  •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一般期限
    【法律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法律知识】行政许可直接关系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产、生活,对申请人来说,得到行政许可越早越好。从北京市就有关行政许可制度实施情况的调查问卷看,被调查对象对行政许可办理时限、办事效率评价最低。其中,除机关人员外,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认为办理审批时间太长的人数都高于认为时间合适的人数;对办事效率评价一般和不高的样本之和,是评价效率高的
    2023-04-24
    177人看过
  • 行政许可受理期限是多长时间
    以收到申请材料之日为受理是原则,需要补正材料的,5日补正期为受理期限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第三十五条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直接报送上级行政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第三十六条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后,
    2023-06-11
    483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许可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机关对申请许可的事项依法进行审查,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申请人提交的... 更多>

    #行政许可决定
    相关咨询
    • 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期限是多长?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11
      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依照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
    • 行政复议受理后的多长时间内作出决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03
      行政复议机关对于行政复议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做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机关做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 行政复议作出决定不予受理的时间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2-15
      行政复议不予受理期限是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 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 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受理期限?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06
      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受理期限是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
    • 行政许可受理期限是多长时间?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9-01
      一、的一般期限1、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2、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3、依法应当先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