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可以同时主张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0 16:00:34 322 人看过

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不能同时主张,因为被扶养人生活费包含在死亡赔偿金里面。法律明确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因此如果同时要求赔偿的,则重复索赔了。

一、交通事故赔偿要赔哪些项目?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和适度精神损害赔偿;造成残疾的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及对死亡受害人家属的精神损害赔偿。

二、医疗事故死亡应该如何赔偿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医疗事故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果患者是因为医院的医疗事故造成的死亡,那么医院需要就本次医疗所发生的所有费用进行计算,患者死亡后仍然需要支付的医疗费用,医院也需要承担。

三、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05: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死亡赔偿金相关文章
  • 发生车祸事故,非婚生子女能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吗?
    受害人遭遇车祸事故,赔偿义务人在进行赔偿时,要对其未成年人子女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不过,受害人的非婚生子女是否可以主张,按照当前法律规定,首先得先确定其是否属于被扶养人。按规定,法律上明确的被扶养人范围包括如下:1、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2、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对于未成年人,通常是指受害人的子女,而婚生子女自然属于该范围。但是,法律上又明确规定了,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所以,死者生前或残者残前对非婚生子女负有抚养教育的义务,那么赔偿义务人也需要承担非婚生子女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并且,赔偿义务人拒绝支付赔偿的,或是婚生子女的另一方父母阻止的,都不能得到法律上的支持,非婚生子女的另一方父母可以积极起诉解决。另外,由于被扶养人属于非婚生子女,那么被扶养人属于未成年人的,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时需计算至十八周岁。确定非婚生子
    2023-03-04
    319人看过
  • 再婚夫妻子女死亡获得死亡补偿金和生活扶养费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再婚夫妻子女死亡获得死亡补偿金和生活扶养费是夫妻共同财产吗不是,不能被继承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所取得的合法财产,而死亡赔偿金实质上是以受害人生命的丧失为给付条件的,此时夫妻关系已经终结。死亡赔偿金不属于死者的遗产,遗产表现的财产权益系死者生前已经合法所有的,而死亡赔偿金的形成及赔偿金的实际取得均发生在死者死亡之后。赔偿金是对受害者的抚慰和用于治疗的专门费用,其赔偿的对象和条件是特定的。作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可存入银行,专门用于治疗所用,支付因受伤而产生的住院、治疗、营养、护理、交通等费用。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不能被继承,死者的债权人不能主张受害人近亲属在获赔死亡赔偿金的范围内清偿受害人生前所欠债务二、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023-03-10
    74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丈夫死亡妻子是否可索赔被扶养人生活费
    如果妻子年满六十周岁以上的,或者没有劳动能力的,可以取得被抚养人生活费。否则的话,是不能取得抚养费的。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一、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损害赔偿标准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除赔偿抢救期间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有死者生前抚养的被抚养人)、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其中: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
    2023-03-05
    393人看过
  • 工伤死亡可以向谁主张赔偿金
    工伤死亡赔偿金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工伤死亡赔偿金-计算可以申请工亡,要求支付丧葬费、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丧葬费标准为6个月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
    2023-08-02
    179人看过
  • 哪些人可以领取被扶养人生活费?
    (1)被扶养人须是侵权行为的非直接受害人构成被扶养人的侵权行为,必须造成受害人生命权或劳动能力丧失的后果。在侵权行为的法律关系中,被扶养人是其中的一个主体,但必须不是直接受害人,而是直接受害人以外的第三人,该第三人既可能是单数,也可能是复数,均须为独立于加害人与直接受害人以外,但又存在法定联系的人。(2)被扶养人须是直接受害人生前或致残前扶养的人被扶养人与直接受害人之间,在侵权行为发生之前,有法定的联系。这种法定联系,就是直接受害人在生前是被扶养人的法定扶养人,也就是在直接受害人与被扶养人之间,具有法定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是该法律关系的主体,这种法律关系,就是亲权或亲属权,以及其派生的扶养请求权。(3)被扶养人须是因侵权行为而致其法定扶养权利丧失的人行为人在实施侵害行为之前,实际上是被扶养人身份权的义务主体,尽管其所实施的行为没有直接作用于被扶养人身上,但是,当其实施的行为剥夺了直接受
    2023-03-09
    86人看过
  • 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怎么样?
    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怎么样?《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解读: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如四个人每年的抚养费加起来不超过)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举例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明确规定:“被扶养人
    2023-04-27
    399人看过
  • 受害人已经超过退休年龄,能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吗?
    交通事故中造成他人伤残或者死亡的,对由受害人实际扶养的人员,比如未成年人的孩子,那么就要承担被扶养人生活费。不过,被扶养人生活费负担的前提之一是扶养人有抚养能力,而受害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话,那么将直接影响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而这又将影响被扶养人以及扶养人的利益。实践中,虽然判断扶养人履行扶养义务的前提之一是有扶养能力,并且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前提下,扶养人可能会失去扶养能力,但是并不影响扶养人继续履行扶养义务。比如受害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开始享受退休员工待遇,但是为负担被扶养人生活,还继续参加社会劳动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单纯从扶养人是否还有扶养能力判断是否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并不合理。虽然当前法律上对此并无明确规定,但是实践中普遍的做法是,如果受害人确实有被扶养人并且由其实际扶养的,那么赔偿义务人不需要继续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所以,在交通事故中,只要遭到伤害的扶养人在事故前对被扶养
    2023-05-01
    203人看过
  • 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能否同时主张?
    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能否同时主张?以往在法律上没有定论,在司法实践中也操作各异。最高人民法院颁布、自2004年5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死亡赔偿金是对因受害人死亡造成了其家庭收入减少、蒙受经济损失的一种物质补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是为了填补、抚慰家属失去亲人遭受的痛苦对其精神上的赔偿,两者可以同时主张,法院可同时予以保护。2004年1月,无锡市刘先生驾驶一辆摩托车在该市梁溪大桥上与客运公司一辆大客车相撞,刘先生当场死亡。经公安交警部门现场勘验、调查取证,不能确认事故是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造成。5月8日,刘先生的妻子、未成年女儿共同向南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客运公司支付丧葬费、亲属误工费、交通费、未成年女儿抚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7万元。客运公司认为,公司所属的大客车正常行驶,没有违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不
    2023-06-11
    307人看过
  • 误工费和被扶养人生活费有区别吗
    一、误工费和被扶养人生活费有区别吗误工费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是有区别的,生活费并不会计算入赔偿的范畴,而在事故当中只会对受害者支付赔偿相应的生活费用。(一)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概念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伤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由其进行扶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因为生活来源的丧失而遭受不利益,其扶养费给付请求权难以实现,直接影响其现实生活,由事故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这些人的一定数额的赔偿。被扶养人扶养利益的减损是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或者致人伤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直接后果,应当受到赔偿。(二)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2023-04-27
    291人看过
  • 可以同时赔偿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马
    可以同时赔偿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吗人身损害赔偿的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形进行不同的赔偿,如果没有造成伤残或者死亡予以赔偿受害人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造成伤残则赔偿受害人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如果死亡则还要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等。1、仅仅是考虑残疾赔偿金的数额与死亡赔偿金的数额,则二者是等额的;2、一级伤残获得的赔偿数额有以下几项:住院费、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因事故死亡,可以获得以下赔偿:如果住院话会产生如下费用,住院费、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如果没有都住院治疗就死亡,会获得如下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3、但是个人认为如果构成一级伤残,往往还会产生高额
    2023-06-01
    251人看过
  • 被扶养人生活费是以抚养人为依据吗?
    是的。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下列标准计算:1.按照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以及扶养人的户口类别确定赔偿基数,即扶养人是城镇户口的,按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果扶养人是农村户口的,按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2.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3.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4.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5.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一、受害人因伤致残,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标准如何确认受害人因病致残,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
    2023-06-27
    449人看过
  • 车祸中死亡,要赔偿多少被抚养人生活费?
    车祸中造成人员伤亡的,赔偿义务人除了负担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如果有被扶养人的,那么还将支付抚养费。不过,车祸中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需要赔偿多少的抚养费,可以了解交通事故死亡的赔偿标准。车祸事故中造成人员伤亡的需要赔偿如下:1、丧葬费具体赔偿标准:即按上年度年该地区社会平均工资×6个月2、死亡赔偿金具体赔偿标准:以上年度该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城镇),上年度该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农村)计算3、被抚养人生活费具体赔偿标准:按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4、交通费具体赔偿标准: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宿费具体赔偿标准: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6、精神损害抚慰金7、
    2023-05-01
    175人看过
  • 车祸事故死亡,收养的孩子有权要被扶养人生活费吗?
    受害人在车祸事故中死亡后,事故责任人需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等。不过,因为被扶养人的情况不同,所以得满足条件的被扶养人才有权领取。因此,受害人收养的子女能不能主张抚养费,得看其是否满足以下的条件:1、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2、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所以,受害人生前收养的子女,确定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那么事故责任人还是得负担抚养费。不过根据当前的法律规定,收养子女需满足法定的条件,按照法定的程序签订收养协议,才属于合法的收养关系。所以,如果受害人未经过合法收养,那么收养人是否有权继续主张抚养费,那么得根据具体情况才能确定。事实上,根据非法收养子女亲生父母的情况,被扶养人生活费可以做如下安排:1、如果非法收养的子女的生父母还健在,并且现在还有抚养能力的,那么收养人应由其生父母领回抚养,也不能继续认定为死者生前或者
    2023-05-01
    450人看过
  • 受害人死亡后的残疾赔偿金家属可以主张吗
    受害人死亡后家属是不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的,因人身损害死亡赔偿的项目有: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1)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2)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4、精神抚慰金:(1)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一般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酌情掌
    2023-03-27
    190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 死亡赔偿金赔偿是受害人因人身损害死亡,家庭可以预期的其未来生存年限的收入因此丧失,家庭成员在财产上蒙受了消极损失。按照损害赔偿法原理,消... 更多>

    #死亡赔偿金
    相关咨询
    • 被扶养人死亡需要妻子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20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扶养到十八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 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和死亡赔偿金一样吗,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一样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07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和死亡赔偿金不一样。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
    • 如何主张老人的被扶养人生活费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2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第4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侵权责任法审理民事纠纷案件时,如受害人有被扶养人的,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的规定,将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依据该规定,在裁判说理中,被扶养人生活费和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应分别计算,但在判决主文中将被扶养人生活费和残疾赔偿金、死亡赔
    • 交通事故死亡被扶养人生活费怎么算,交通事故死亡被扶养人生活费?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1-12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话,可能不仅仅是赔偿的事情,还可能判处刑事责任,而其中又与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紧
    • 阿姨要别人照顾,工伤可以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06
      不可以,没有此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