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女职工生育期保护有哪些规定,生育期间工作岗位的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2-10-11 03:23:39 241 人看过

一、女职工生育期保护的规定

1、产假时间的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女职工产假区分为单胎顺产、多胎顺产、难产、流产等情况,执行不同的规定。

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0天。产假可分为产前假和产后假两部分。产前假15天,系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产后假75天,系指生育后的75天休假。国家规定产假90天,是为了能保证妇女恢复身体健康。因此,休产假不能提前或推后。产前假一般也不得放到产后使用。若孕妇提前生产,才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

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1名婴儿,增加产假15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

对流产者,劳动部和上海市政府分别作了规定,《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根据劳动部的《通知》作了从宽规定:妊娠3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45天。

2、产假期间的工资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与正常工作时相同,不受任何影响。

3、产假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禁止。《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26、27条解除与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关系。

4、生育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登记手续,并按规定申报缴纳生育保险费。女职工分娩后,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其内容包括:生育保险津贴,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等。

二、女职工生育期间工作岗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企业不得在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或以其他方式不安排女职工工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权利是受国家保护的,任何单位不得以休产假为由,解除女职工的劳动合同。该厂虽然没有解除与岳某的劳动合同,但是不安排工作,不保障女职工的基本待遇,其性质是和解除劳动合同是一致的。因此,应予以纠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9: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女职工生育期间保障工资有哪些问题
    女职工生育期间有以下权益保障规定:1、《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2、《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还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对于怀孕7个月和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还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如果女职工怀孕流产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休假。3、《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4、《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产前休假为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孕期女职工产检扣工资违法根
    2023-08-06
    414人看过
  • 妇女生育保护法规定
    妇女生育保护
    根据安徽省妇女劳动保护法的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的集体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应当明确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内容。同时,女职工10人以上或者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参加集体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协商的代表中应当有女职工代表。因此,安徽省妇女劳动保护法的规定包括上述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二条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对上述人群的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四章 社 会 服 务 第五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将老年医疗卫生服务纳入城乡医疗卫生服务规划,将老年人健康管理和常见病预防等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鼓励为老年人提供保健、护理
    2024-01-05
    259人看过
  • 山西女职工生育津贴时间延长有哪些规定
    山西省人社部门传来消息,为进一步完善省生育保险政策,确保参保职工依法享受相关待遇,省政府对现行的《山西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参保职工享受待遇将更加明确。今后,女职工生育可享受生育津贴的时间从90天延长至98天。修改后,相关条款更加细化,职工可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更为明确。其中,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9个月的,参保职工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连续缴费满3个月不满9个月的,参保职工的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在产假期间按照以下标准享受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生育津贴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生育津贴15天。女职工怀孕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生育津贴15天;满3个月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生育津贴30天;满4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的,享受生育津贴42天;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生
    2023-02-18
    312人看过
  • 江苏省生育假期规定2022
    现江苏省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女性员工产假延长60天(共158天),男方护理假15天。孩子年满3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享受10天育儿假。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第三,产假,生育津贴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
    2023-04-04
    282人看过
  • 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几天产假
    一、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几天产假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九十八天产假。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妇女产期的休假包括以下两种:1.必须享受的休假产假:98天,额外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2.可以请的假(由于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建议到当地相关部门咨询清楚)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
    2022-10-22
    176人看过
  • 女职工生育期间单位减薪违法
    李某系临沂某公司技术员,双方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月工资为1500元。2011年11月,李某生育一男孩。2012年3月,李某休完产假回公司上班。李某怀孕生育期间,公司降低了其工资,每月发放工资600元。李某认为,正常休产假期间,公司不应扣发工资,在找公司协商未果的情况下,遂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经审理认为,《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4条、第8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规定应当参加生育保险而未参加的,未参加生育保险期间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本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本案中,李某在公司工作期间,公司未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李某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理应由公司支付,公司随便降低其工资的做法是错误的。在仲裁委主持调解下,该公司补发了李某生育期间的
    2023-06-09
    266人看过
  • 女职工生育待遇怎么规定?
    女职工生育待遇: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生育津贴;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其他。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险字〔1988〕2号国务院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女职工产假、产假期间待遇以及适用范围等问题作出新的规定,请你们认真贯彻落实。经商得人事部同意,现就执行中的几个具体问题,通知如下:一、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二、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三、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
    2023-08-15
    432人看过
  • 女职工怀孕及生育期间的特殊劳动保护
    1、享有不被安排从事某些工作的权利。主要指一些有毒、有害及怀孕期女职工力所不能及的工作。2、享有不被降低工资的权利。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4条的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需要指出的是,这里不能降低的只是基本工资,至于其他与工作情况等挂钩的工资部分则可以降低,如奖金等。而且,用人单位应作好关于工资构成的规章制度以便作为执行依据。3、享有不被延长劳动时间的权利。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7条的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4、享有不被辞退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间解除与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即便用人单位事先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中约定“只要怀孕就自动辞职”的协议,该协议也是无效的。5、享有延期终止劳动合同的权利。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
    2023-03-25
    448人看过
  • 女职工生育期间有什么权利
    对我国大陆地区有关女职工生育期间权利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了系统的归纳和分析,同时指出了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女职工生育期间的权利可以分为一下几种:〔一〕不从事有害健康的工作的权利,我国劳动法根据女职工孕前、孕期、哺乳期的不同需要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二〕休息、休假的权利:女职工在孕期享有正常作息、工间休息的权利;流产和生产享有产假。〔三〕其他权利:产前检查按出勤对待、劳动时间内给予哺乳时间、单位应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照料婴儿方面的困难。〔四〕劳动保障权: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享有不被解雇的权利、不被降低待遇的权利、享受生育保险的权利。
    2023-06-14
    85人看过
  • 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变化吗
    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
    2023-08-08
    56人看过
  • 女职工生育补助金的报销规定
    女职工生育检查费、生育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过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由职工个人承担。医药费的报销方式有两种:1。在广州生育的定点医院是:怀孕16周,购买社保(生育)保险一年,单位为其办理产前检查和分娩定点挂账的定点生育医院。(广州定点医院需参考广州定点医院生育医院名单)2。需要回老家生孩子的,由单位异地分娩。异地分娩需要在广州进行产检的,由单位办理定点医院检查,同时办理异地分娩凭证。异地分娩的医院必须具备定点生育水平,小门诊不能作为定点生育医院。生育补助金领取条件有哪些一、生育补助金领取条件有哪些1、生育补助金领取条件有:(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2)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在生育时仍在参保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2、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
    2023-08-18
    466人看过
  • 岗位职工工作时间规定有什么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一、特殊工种每个月有工作时间限制吗?法律对特殊工种的每月工作时间也是有规定的。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二、国家发展劳动者什么的设施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又不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平时工资2倍的加班工资。三、一天工作超过8小时算加班吗一天工作超过8小时算加班。根据相关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
    2023-04-10
    95人看过
  • 上海女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有效期延长待遇不变生育险如何计算?
    一、关于上海市女职工产假期限(一)本市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30天。(二)本市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二、关于本市女职工产假待遇本市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者流产的,按照以下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一)参加本市城镇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应享受的产假天数计发,所需资金由本市城镇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二)本市女职工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前工资标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执行。(三)未参加本市城镇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或
    2023-11-25
    329人看过
  • 女工产假流产期的规定有哪些,女工非婚生育待遇如何
    一、女工产假流产期的规定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女职工的产假、流产期作了规定:女职工产假90天,分为产前假、产后假两部分。即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所谓产前假15天,系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产前假一般不得放到产后使用。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法律规定,准予定期做产前检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应算作劳动时间。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所在单位应全部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产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应允许有一至两周的适应时间,使其逐渐恢复原劳动定额。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
    2023-12-05
    26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妇女生育期女职工有哪些保护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2-31
      女职工生育保护:孕妇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产假98天,产前15天;孕妇7个月以上,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安排夜班;其他。
    • 女职工生育规定的假期都包括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第30条妇女享有国家规定的产假。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所在单位应当在劳动时间内为其安排一定的哺乳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七条第三款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
    • 女职工生育期间保障工资有哪些问题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0-14
      女职工生育期间有以下权益保障规定: 1、《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2、《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还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对于怀孕7个月和
    • 女职工生育期间的特殊劳动保护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 女职工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津贴如何规定女职工生育津贴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03
      女职工生育津贴规定:女职工享受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