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强制除名不当被撤销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5 11:22:04 200 人看过

案情经过

姜先生系郑州某事业单位员工,双方曾于2008年2月10日签订聘用合同书,后于2011年1月10日签订聘用合同续约书,约定姜先生在高级工岗位工作,担任水文地质钻探工。2009年姜先生被查出患上乙型肝炎及腰肌劳损,当时未住院治疗。2012年2月之后,因无法承受现有工作即向领导请假回家休息。2012年7月19日,单位书面通知他于2012年7月21日前,重新到钻探机组上班,否则后果自负。姜先生在此通知上签字:此通知已收到,机组施工本人身体受不了。2012年11月16日,单位以姜先生自2012年2月5日至今连续旷工9个多月,并多次不服从单位的工作安排,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在单位造成极坏的影响为由,决定解除与其签订的人事聘用合同和劳动关系,将姜先生予以除名。姜先生不服单位决定,于2012年12月7日向郑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郑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13年1月24日作出裁决,撤销了某事业单位作出《关于给予姜先生除名的决定》,双方继续履行聘用合同,并支付病假工作20097元。郑州某事业单位不服仲裁裁决,向郑州市二七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依法判令其与姜先生不再履行聘用合同,不再支付其病假工资。

法院意见

郑州市二七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用人单位不得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单方解除合同。本案系因姜先生患慢性疾病,不能在原岗位工作而引发的争议。郑州某事业单位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姜先生患有慢性疾病乙型肝炎,根据姜先生的工作年限,其可以享受18个月的医疗期。造成姜先生无法为单位提供劳动的原因,是单位未根据劳动者的身体状况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单位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以姜先生旷工为由于2012年11月16日作出除名的决定符合法律规定,该决定无事实依据,系违法解除。故对于郑州某事业单位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遂日前判决撤销郑州某事业单位作出的《关于给予姜先生除名的决定》,双方继续履行聘用合同。同时支付2012年2月至7月的病假工资12085.2元、2012年8月至12月的病假工资8038.8元,共计20097元。

延伸阅读:

除名争议的主要处理依据

目前,除名争议处理适用的法律规范性文件,主要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关于〈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若干问题解答意见》、《全民所有制单位技术工人流动暂行规定》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2日 00: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仲裁委员会相关文章
  • 强制医疗的解除程序
    1、强制医疗机构的定期评估强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对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法院批准。2、解除强制医疗的申请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申请解除强制医疗的,应当向决定强制医疗的法院提出。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提出的解除强制医疗申请被法院驳回,6个月后再次提出申请的,法院应当受理。3、对解除强制医疗意见或者申请的审查强制医疗机构提出解除强制医疗意见,或者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申请解除强制医疗的,法院应当审查是否附有对被强制医疗的人的诊断评估报告。强制医疗机构提出解除强制医疗意见,未附诊断评估报告的,法院应当要求其提供。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向法院申请解除强制医疗,强制医疗机构未提供诊断评估报告的,申请人可以申请法院调取。必要时,法院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鉴定。4、对解除强制医疗意见或者申请审查后
    2023-02-13
    366人看过
  • 强制医疗应当由谁执行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精神病人进行强制医疗的,执行的场所是没有具体规定的,但一般是由司法部门指定的精神病医院等强制医疗机构。一、监视居住下一步是什么监视居住后下一步存在变更强制措施、撤销案件、移送审查起诉等多种可能。具体下一步是什么措施需要根据案件情况确定,我国法律没有具体规定监视居住的下一步是什么,需要依照刑事诉讼顺序进行。如果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履行相关义务,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二、解除强制医疗需要哪些材料由强制医疗机构提出建议,或者强制医疗者的亲属提出申请,法院经过评估,认为可以解除强制医疗的,就可以裁定解除强制医疗。解除强制医疗需同时满足:被强制医疗人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与不需继续治疗两个条件。这一标准看似简单,但主观意图明显、缺乏具体操作细则,导致实施起来难度大、效率低。不再具有人身危险性和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
    2023-03-01
    292人看过
  • 如何保证不被错误强制医疗
    新《刑事诉讼法》从程序上保证了公民不被错关:1、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不能直接做主送精神病院,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2、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3、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4、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5、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一、强制医疗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吗强制医疗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302条规定: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这条
    2023-02-13
    247人看过
  • 注册不当商标会被撤销吗?不当商标撤销制度内容是什么
    一、注册不当商标会被撤销吗?以下情况会被撤销。第一类注册不当商标,是指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是以欺骗的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该类商标由商标局撤销该,或者由其他单位/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且申请没有时间的限制。第二类注册不当商标,是指已经注册但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商标。撤销该类商标的申请人为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由申请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主要注意的是,撤销该类不当商标的有时间的限制:自该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但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二、不当商标撤销制度内容是什么注册不当商标撤销制度,也称为注册商标无效审定制度,是指对那些不具备注册条件而取得注册的商标,通过法定程序撤销其注册的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
    2023-04-02
    315人看过
  • 强制医疗机构提出解除强制医疗要附什么东西
    一、强制医疗机构提出解除强制医疗要附什么东西1、要附诊断报告。强制医疗机构提出解除强制医疗意见,或者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申请解除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是否附有对被强制医疗的人的诊断评估报告。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百四十六条强制医疗机构提出解除强制医疗意见,或者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申请解除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是否附有对被强制医疗的人的诊断评估报告。强制医疗机构提出解除强制医疗意见,未附诊断评估报告的,人民法院应当要求其提供。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强制医疗,强制医疗机构未提供诊断评估报告的,申请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鉴定。二、解除强制医疗的条件解除强制医疗需同时满足:被强制医疗人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与不需继续治疗两个条件。这一标准看似简单,但主观意
    2023-04-20
    338人看过
  • 强制医疗防“被精神病”
    防被精神病应开庭审为确保强制医疗程序的规范适用,防止被精神病或者假冒精神病逃避刑事处罚情况的发生,司法解释明确强制医疗案件原则上应当开庭审理,并应当会见被申请人。司法解释还规定强制医疗的复议程序。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司法解释还规定,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申请解除强制医疗的,应当向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机构提出解除强制医疗意见,或者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申请解除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并在一个月内作出处理。法院应当在作出决定后五日内,将决定书送达强制医疗机构、申请解除强制医疗的人、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和人民检察院。决定解除强制医疗的,应当通知强制医疗机构在收到决定书的当日解除强制医疗。
    2023-04-25
    228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仲裁委员会
    相关咨询
    • 怎样解除强制医疗?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2-18
      解除强制医疗不需要司法鉴定,需要强制医疗机构的定期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百零六条强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对于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批准。 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有权申请解除强制医疗。
    • 强制医疗案件需撤案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13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患有精神病的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是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进行强制医疗时,可以撤销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八条【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
    • 不可撤销合同可以强制解除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3
      不可撤销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 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 医疗期满被强制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12
      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医疗期未满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 怎么才能解除强制医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9
      由强制医疗机构提出建议,或者强制医疗者的亲属提出申请,法院经过评估,认为可以解除强制医疗的,就可以裁定解除强制医疗。《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强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对于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批准。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有权申请解除强制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