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缴款日期的确定是否有具体的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22 20:59:51 408 人看过

一、行政处罚缴款日期的确定是否有具体的规定

行政处罚缴款日期的期限从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算,最迟不能超过十五日。缴纳罚款应当到执法机关指定的银行缴纳,缴纳的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七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二、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步骤有什么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步骤有以下这些:

1.听证开始前,书记员应当查明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案件调查人员等听证参加人是否到场,并宣布听证纪律;

2.听证主持人核对听证参加人,宣布出席听证的听证员、书记员和案件调查人员名单,告知听证参加人在听证中的权利义务,询问案件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3.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开始,宣布案由;

4.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具体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法律依据;

5.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陈述申辩意见并质证,提出为自己辩解的证据;

6.经听证主持人允许,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和案件调查人员双方可以就案件事实相互进行质证,并均可向证人、鉴定人发问;

7.主持人、听证员提问;

8.当事人作补充陈述;

9.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

三、行政处罚不交会导致哪些后果产生

行政处罚的罚款不交后果如下: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六章 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六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予以履行。\n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n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六章 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六十七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n 除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n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7日 10: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多少日内交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多少日内交1、行政处罚决定书如果是当事人在场的,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也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第四十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二、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多久进行缴纳1、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多久进行缴纳要看情况。如果
    2023-06-16
    136人看过
  • 合同是否需要规定签订的具体日期
    合同可以不签订日期。如果双方自愿,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签订合同时不写日期是有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公司承包合同没有签订日期有效吗(一)无效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过错责任承担合同无效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过错大小,合理划分缔约过错责任。在审查上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的各方均有过错。如对严重违反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致合同无效的,发包方承担主要过错责任,承包方承担次要过错责任;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筑业相应资质证书造成合同无效的,承包人承担主要责任;发包人未办理相邻用地使用手续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手续的,发包人承担主要责任,承包人负次要责任。施工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原则上不应
    2023-07-06
    423人看过
  • 行政处罚法对当场收缴罚款的具体规定:最新解读,及时了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三)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法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执法人员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几日起执法人员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试题来源处警告或者二百元罚款的是下列行为之一:1、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2、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3、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行政处罚法定原则要求如下:1、处罚依据是法定的;2、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3、实施处罚的职权是法定的;4、处罚程序
    2023-07-15
    391人看过
  • 打架的行政处罚标准具体如何规定?
    根据治安管理有关法律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这属于是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行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如果打架斗殴的情节轻微,没有严重后果,则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如果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聚众斗殴罪处罚。看情节轻重,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要判刑的。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6-21
    335人看过
  • 收缴是否符合行政处罚的定义?
    收缴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整改是行政处罚吗1、责令限期整改不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不包括责令限期整改。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
    2023-07-08
    421人看过
  • 行政处罚加处罚款的计算日期
    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一、行政处罚如何交罚款除当场收缴罚款的,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二、行政处罚加处的滞纳金如何计算?根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023-06-22
    491人看过
  •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几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第四十七条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第四十八条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第四十九条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缴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一、行政处罚决定书是什么
    2023-06-27
    87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处罚具体原则有
    1、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2、公正、公开原则,处罚公正原则是指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必须与相对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行政机关在处罚中对受罚者用同一尺度平等对待。处罚公开原则就是指行政处罚的依据、过程及结果必须公开。行政机关对于有关行政处罚的法律规范、执法人员身份、主要事实根据等与行政处罚有关的情况,除可能危害公共利益或者损害其他公民或者组织的合法权益并由法律、法规特别规定的以外,都应向当事人公开。3、一事不再罚原则。4、结合教育原则。5、民事刑事责任适用原则。6、申诉和赔偿原则,相对方对行政主体给予的行政处罚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有权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相对方因违法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提出赔偿要求。在行政处罚中必须提供充分的救济,才能真正保障相对方的权利。行政处罚案件一般是需要限期审理结束的
    2023-03-25
    354人看过
  • 行政处罚听证的情形具体都有哪些规定呢?
    《中华人民共和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有权进行申辩和质证;(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2023-02-23
    335人看过
  • 行政处罚相关规定,具体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一、行政处罚相关规定,具体的法律依据有哪些1.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强制执行区别开来。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2.行政处罚的适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这一点使它与刑罚区别开来。刑罚的适用主体是人民法院。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别:制裁的性质不同;适用的违法行为不同;惩罚程度及适用的程序不同;制裁机关不同;处罚形式不同。3.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外部行政行为。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处分区别开来。行政处分只能适用于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或其他由行政机关任命或管理的人员。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区别:制裁的对象不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制裁的行为性质不同;制裁的原则不同;惩罚的范围和程度不同;采取的形式不同;两者的救济途径不同。4.行政处罚的前提是行政相对方实施了违反法律规范的行为
    2024-01-25
    456人看过
  • 行政处罚多少日缴纳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除依照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1、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行政处罚时间为几日交罚款被处以行政处罚罚款的当事人缴纳罚款的时间是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般是十五日内交罚款,有法定情形可以当场交罚款的可以当场交纳。法律明确规定,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
    2023-06-24
    187人看过
  • 行政处罚罚款倍率的确定方法
    内容提要:本文根据违法所得必须小于被经济处罚的这一原则,推导出了确定行政处罚罚款倍率基线的计算公式,得出了处罚罚款倍率基线决定于监督范围(职权、空间)与行政执法实力的对比的结论。建议在立法确定处罚罚款倍率时,必须首先考虑其基线决定因素,其次考虑违法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和情节。关键词:罚款倍率假冒伪劣产品之所以产生,是因为违法者可以得到非法利润,而当前假冒伪劣产品之所以盛行,和我们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够有关系:违法所得可以远大于被经济处罚的损失。正如马克思曾经说过的:“有百分之十的利润,资本家就蠢蠢欲动了;有百分之百的利润,资本家就可以践踏法律;而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那么上绞刑架的事都干得出来。”对造假者,人们恨之入骨,主张罚他个倾家荡产,这是在感情用事。那么如何准确确定对造假者的处罚罚款倍率呢?为使违法者无非法利润可得,必须使经济处罚大于等于违法所得。根据这一原则,以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为例,确
    2023-06-06
    151人看过
  • 行政处罚罚款的期限是工作日还是自然日
    我国《行政处罚法》中所规定的缴纳罚款的期限一般指自然日。《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一、酒驾处罚有时间规定吗?酒驾的会被扣分,并处罚款,罚款的处理是有时间规定的。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异地违停罚单怎么处理异地违停罚单处理: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三、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公司会有什么后果违法事实成立,应当予以没收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物品;违法
    2023-04-02
    206人看过
  • 怎么确定违约金到期的具体日期?
    确定违约金的截止日期的方法如下:1、若明确了截止日期的,依据该日期计算;2、执行依据既没有确定违约金截止日期也没有截止日期为实际给付之日,违约金的截止日期为裁判文书生效之日。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一、合同,书面合同违约金合法。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
    2023-06-28
    40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2022年行政处罚缴款日期是如何确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2-02
      行政处罚缴款日期确定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第四十七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结案日期规定具体是哪些样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7
      按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31条规定:行政处罚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0日内办理完毕;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完成的,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负责人同意,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90日;特殊情况需进一步延长的,应当经上一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批准,可延长至180
    • 如何确定行政处罚作出的日期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02
      行政处罚作出的日期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确定。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 行政法规规定的具体行政处罚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1-10
      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收缴罚款的行政处罚有什么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7
      《行政处罚法》设定了三种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三)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法律链接:《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