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17:55:43 96 人看过

子女和父母分户的条件如下:

1、必须有两个以上的孩子。如果家里有一个儿子和两个女儿,但是女儿已经结婚了,就不能满足分户的条件。当然,有些地方对分户的要求比较严格,只要孩子结婚就可以分户;

2、分户时,如果有两个儿子,只能分两个户。父母必须和其中一个儿子住在一起,户口也应该在同一个户口行业,以满足分户条件。

户口分户条件是什么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分户口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1、户口是农村户口,且分出去的人年满十八岁,并且分户申请人必须要独立居住独立生活;2、满足一个户口一个宅基地的原则,并且在分户口不得违反我国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除此之外,如果是因离婚而分户的话,需要证明拥有房屋的居住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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