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救济程序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1 20:32:48 420 人看过

最新工伤救济程序如下:

(一)申请工伤认定:

1、审请的时间:

用人单位应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2、需提交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二)提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1、管辖

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法院

2、时效(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时效期间的限制;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仲裁期限

在受理后45日内审结,特殊情况可延长15日,超过期限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三)不满仲裁结果可向法院起诉

当事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需要准备的证据材料

1、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劳动合同、工资单、工作证、在职职工证言等

2、工伤认定书、伤残鉴定结论

3、医疗病历、用药清单、医疗票据

4、交通票据

对于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劳动者无法提供的,可申请劳仲委或法院调取。

这个时间从初次诊断时间开始起算。(《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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