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什么事过错推定原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6 14:52:42 393 人看过

一、法律规定什么事过错推定原则?

1、国家赔偿责任;

2、用人者的责任;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致害责任、雇主责任和定作人指示过失责任;

3、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行为;

4、物件致害责任;

5、医疗事故责任;

6、学生伤害事故责任以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机动车造成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人身损害的情形。

二、侵权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递交诉讼状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三、民事诉讼状的内容

根据《民事诉讼法》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二)原告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四)受诉法院名称,起诉的年、月、日,起诉人签名或盖章。

法律上规定的过错推定原则实际上就是在照顾弱势群体,特别典型的就是医疗事故责任,医疗事故当中所需要的很多证据材料,院方都有一定的解释权,所以这个时候如果再让患者自己提供院方侵权的证据,对患者来说存在很大的难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0: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诉讼代理相关文章
  • 环境污染过错推定原则是什么?
    环境污染的过错责任推定方式为无过错的责任方式。构成环境污染责任,在污染者的主观方面并不问过错,无论污染者在主观上有无过错,只要实施污染造成损害、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其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仅为污染环境的行为、损害结果及污染环境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只要证明企业已经排放了可能危及人身健康的有害物质,而公众的人身健康在排污后受到或者正在受到危害,就可以推定这种危害是由该排污行为所致。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有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如果是.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同时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环境污染责任是指污染者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以作为或者不作为方式,污染生活环境、生态环境,造成损害,依法不问过错,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的特
    2023-06-22
    202人看过
  • 比较过错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的不同之处
    过错原则与过错推定原则的不同在于二者的适用情况不一样。在进行原则适用的时候,要注意的是过错推定原则是一种较重的责任,因此不能被滥用,需要由法律对其适用范围作出严格限定,否则就有可能限制人们的行动自由。法律对此的规定是必须是法律规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关于责任的过错推定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1、过错原则与无过错原则是承担民事责任的两种主要的归责原则。2、无过错原则在适用过错原则、过错推定原则不足以保护受害方利益或难以保护受害方利益的情况下产生的,都是为了更方便、更有利于保护受害方,体现了社会的公平正义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
    2023-07-01
    121人看过
  • 关于过错推定原则有几种
    一、关于过错推定原则有几种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民法典》第1199条)(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2、患者因下列情形之一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a)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b)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c)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民法典》第1222条);3、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民法典》第1248条);4、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注意:建筑物倒塌适用无过错责任(《民法典》第1253条);5、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民法典》第1255条);6、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民法典》第1257条);7、地下施工(包括窨
    2023-04-29
    95人看过
  • 过错推定是否是归责原则?
    一、过错推定是否是归责原则?过错推定是属于归责原则的适用情况的,在行为人不能证明他们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应承担赔偿损害责任。凡在适用推定过错责任的场合,行为人要不承担责任必须就自己无过错负举证责任。过错推定原则不是由受害人举证证明,而是从损害事实本身推定加害人有过错,并据此确定加害人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被害人不必举证对方的主观过错,而是直接从损害事实的客观要件及它与违法行为的因果关系中,推定行为人主观有过错;如果行为人认为自己在主观上无过错,则须自己举证。证明成立则推翻过错推定,否认侵权责任。反之则应承担侵权民事责任。从另一角度说,过错推定案件中的损害事实已经表明了行为人违反了法律对其特殊的注意要求或是对一般人的注意要求,因而无需再加以证明。二、过错推定原则的适用条件1、建筑物及其他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建筑物及其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应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2、共同危险行为致人
    2023-04-29
    142人看过
  • 过错推定原则的适用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一、过错推定原则的适用条款是怎么规定的?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侵害时,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2、下列情况下,医疗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3、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4、动物园的过错推定责任5、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过错推定责任6、堆放物侵权7、林木折断侵权8、窨井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二、过错推定原则的含义是什么?法律上,过错推定原则,也叫过失推定,在侵权行为法上,就是受害人在诉讼中,能证明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情况下,如果加害人不能证明损害的发生自己无过错,那么就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被告在致人损害、致物损失的行为中有过错,并为此承担赔偿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的意义,在于使受害人处于较为有利
    2023-04-29
    418人看过
  • 学校过错推定原则是怎么样的?
    一、学校过错推定原则是怎么样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在学校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在学校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即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在学校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过错推定适用规则1、建筑物及其他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建筑物及其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应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2、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责任。在共同危险行为人致人损害的情形下,受害人不能判明谁是加害人,不能证明加害人的主观过错,为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必须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即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中推定共同危险行为人的共同过失。3、雇员、国家公务人员职务行为致人损害责任。这种赔偿责任应适用推定过错责任原则,被告举证
    2023-04-29
    241人看过
  • 无过错原现和过错推定原则区别是怎样的
    一,无过错原现和过错推定原则区别是怎样的(1)无过错责任原则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充分必要条件;而推定过错责任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或标准,因而它仍属于过错责任的范畴,是过错责任原则适用的一种特殊形式。(2)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立法思想,并不在于对“反社会性”行为的制裁,而是对于不幸损害的合理分配,并以保险制度和损失分担制度为基础来实现损害分配的社会化,因而无过错责任不具有制裁不法行为并预防不法行为发生的作用,已失去了法律责任所固有的含义;而推定过错责任的立法思想仍在于对加害行为的非难,仍以过错作为确立责任的最终要件,民事责任仍有行为人承担,而不是通过保险制度等有社会分担损失,因而推定过错责任保持了民事责任教育和预防的作用。(3)在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时,行为人一般不能以自己无过错而主张抗辩。由于无过错责任并非绝对责任,行为人也可基于法律规定的特别事由
    2023-04-29
    395人看过
  • 过错推定原则的优缺点分析
    过错推定的原则如下:1、建筑物及其他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建筑物及其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应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2、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责任。在共同危险行为人致人损害的情形下,受害人不能判明谁是加害人,不能证明加害人的主观过错,为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必须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即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中推定共同危险行为人的共同过失;3、雇员、国家公务人员职务行为致人损害责任。这种赔偿责任应适用推定过错责任原则,被告举证责任倒置,由雇主或法人举证证明自己无过错,举证不能或证明不足的,直接从损害事实推定雇主或法人主观上有选任不当,疏于监督管理的过失,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医疗损害责任。医疗事故是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竟合,具有较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在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受害人往往对医学知识缺乏基本了解,受害人是弱者,难以举证证明致害人在医疗服务中有过错,如果适用一般过错责任原则,势必使受害人一开始就处
    2023-07-04
    344人看过
  • 过错推定原则的概念和特征
    过错推定,也叫过失推定,在侵权行为法上,就是受害人在诉讼中,能够证明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情况下,如果加害人不能证明损害的发生自己没有过错,那么,就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被告在致人损害的行为中有过错,并为此承担赔偿责任。被害人不必举证对方的主观过错的,而是直接从损害事实的客观要件以及它与违法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中,推定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如果行为人认为自己在主观上没有过错,则须自己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证明成立的,推翻过错推定,否认行为人的侵权责任;证明不足或者不能证明者,则推定过错成立,行为人应当承担侵权民事责任。从另一角度上说,过错推定这类案件中的损害事实已经表明了行为人违反了法律对其特殊的注意要求或者是对一般人的注意要求,因而无需再加以证明。过错推定原则适用于部分特殊侵权行为案件的归责。按照其他国家的传统,过错责任是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侵权行为,过错推定责任是为他人的行为负责
    2023-06-07
    241人看过
  •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什么,其免责事由有哪些
    过错推定责任仍以过错作为承担责任的基础,因而它不是一项独立的归责原则,而只是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特殊形式。过错责任原则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但在过错推定责任的情况下,对过错的认定则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受害人只需要证明加害人实施了加害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加害行为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无须对加害人的主观过错情况进行证明,就可推定加害人主观上有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加害人要想免除其责任,则需要证明自己主观上无过错。过错推定责任不能任意运用,只有在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可适用。免责事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过失相抵】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受害人故意】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第三人过错】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自甘风险】自愿参加具有
    2023-06-13
    416人看过
  • 过错推定原则的8种情形分别是什么
    一、过错推定原则的8种情形分别是什么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2、患者因下列情形之一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a)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b)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c)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3、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4、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5、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6、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7、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8、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二、过错推定责任和无过错责任的区别1、从责任的性质上看:无过错责任不具有对违法行为的制裁性,而在于对受害人提供补偿,补
    2023-04-29
    191人看过
  •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常见类型
    一、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常见类型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责任共同危险行为也叫准共同侵权行为,它是指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实施有侵害他人权利的危险,且给他人造成损害后不能判明是谁实施的行为。共同危险行为具有以下四个特点:(一)行为是由数人实施的;(二)行为的性质具有危险性,这种危险性是指有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可能,主观上,行为人没有致人损害的故意,在数人中,既没有共同的故意,也没有单独的故意,但存在疏于注意的共同过失,客观上,数人实施的行为有致人损害的可能性,行为没有特定的指向,即没有人为的侵害方向。(三)这种共同危险行为与损害事实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四)损害结果不是共同危险行为人全体所致,但不能判明谁是致害人。在共同危险行为人致人损害的情形下,共同危险行为人都有疏于注意的过失,因此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但受害人不能判明谁是致人,不能证明致害人的主观,为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必须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即从
    2023-06-07
    335人看过
  • 推定过错责任的原则及其运用方法
    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情形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侵害时,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过错推定责任等。过错责任原则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关系(一)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的归责理念不同。过错责任是因行为人过错而承担的责任,有过错即有责任、有过错才有责任。因此,过错责任是针对过错归责的,具有道德贬抑性。无过错责任或者危险责任是针对危险行为本身归责的,换言之,损害是由危险本身引起的,而不是由所有者或者管理者的过错引起的。危险的存在,使得危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注意义务。但是,危险本身意味着,即使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尽到了适当的注意义务,仍然可能由于危险本身造成他人损失。由此可以看出,围绕危险发生的损害后果,其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是因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没有尽到适当注意义务造成的
    2023-07-06
    309人看过
  • 听律师怎么说!医疗事故纠纷过错推定原则有哪些?
    (一)医疗事故损害赔偿中过错推定原则的适用。过错推定是指倘若受害人能证明其所受损害系由行为人所为,然行为人却无法证明自己对损害不存在过错,则在法律上当推定其有过错,且因此承担相关侵权责任。(二)独立于过错推定原则之外的医疗机构免责抗辩情形。必须承认,医疗活动是存在种种风险的,同时,人类的医学进步正是建立在对风险的不断探索和研究之上的。一、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怎么划分?(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二、医疗事故责任主要包括哪些情形?1、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2、诊治中遇到明知复杂疑难问题,不请示或不
    2023-05-07
    130人看过
换一批
#辩护与代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我国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可以是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代理时候,又有两种授权状态,分别是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特别授权是指代理人可对涉及你的重大权益的事项作主,一般授权就是当... 更多>

    #诉讼代理
    相关咨询
    • 举证责任推定原则是过错推定原则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2-23
      举证责任倒置只是过错责任原则中举证义务分配的不同,不是一种独立的归责原则。在诉讼实践中,如果一方认为对方对己方有侵权行为,则可使用举证倒置。
    • 我国《》中,规定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是哪几种情形?过错推定原则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09
      过错推定责任8种情形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侵权责任法》第38条);2、患者因下列情形之一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b)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c)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侵权责任法》第58条);3、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侵权责任法》第8
    • 合同法过错推定原则的规定是什么,有哪些规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1-27
      《民法典》过错推定原则的规定是包括过错推定原则的概念、适用的范围、过错推定原则的适用条件等。需要注意的是,在我国的侵权责任纠纷中,其实我国的归责原则只有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两种,过错推定是过错责任中的一种。
    • 环境污染过错推定原则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0-29
      针对于涉及到环境污染的问题,首先推定原则是只要是在主观上有实施污染,造成环境损害,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一般来说是属于民事责任,但是如果涉及到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话,同样也需要进行承担刑事责任。
    • 怎样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2
      在《合同法》分则中,多处使用“故意”、“重大过失”、“过失”、“过错”等概念,作为普遍性的严格责任的例外,仍然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综观《合同法》分则,涉及过错的条款可归纳为两大类: 1、因一方过错造成对方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种情形,又可分为两类:①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损害的,违约方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此类情形主要体现在赠与合同、无偿保管合同、无偿委托合同等无偿合同中。②对因过错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