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数罪并罚案件的申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2 17:44:14 125 人看过

对数罪并罚案件如何申诉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对法院作出的数罪并罚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检察院提出申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五十三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5日 02: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数罪并罚相关文章
  • 缓刑案件中数罪并罚的处理方式
    撤销缓刑进行数罪并罚的方法是:“先减后并”或者“先并后减”。根据刑法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缓刑考验期满后犯新罪撤销缓刑吗缓刑考验期已满,当时会根据你的表现作出是否执行刑罚的判决,如果表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执行原判决的规定,撤销缓刑,执行刑罚;如果表现良好,则不予以刑事处罚。所以,当时已经作出相应的判决的话,新罪会另行判决;如果在判决决定作出前,又犯新罪的,会撤销缓刑,按照“先减后并”的规则数罪并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
    2023-08-11
    339人看过
  •  数罪并罚案件的审判实践与思考
    这段内容描述了数罪并罚的情况,包括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对被组织人、被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等。数罪并罚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对被组织人、被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等。 纳 税 人 骗 取 税 款 的 数 罪 并 罚 规 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纳税人若犯有骗取税款罪,还将受到其他相关罪名的处罚。这些罪名包括但不限于:虚开发票罪、抗税罪、非法出售发票罪等。
    2023-09-05
    156人看过
  • 数罪并罚的原则(数罪并罚的三种情况)
    一、数罪并罚原则数罪并罚原则是指对一个人所犯数罪合并处罚所依据的基本准则。根据刑法第69条的规定,数罪并罚的原则有以下几种:1、数刑中只要有一个是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就应当执行死刑或者无期徒刑。此为吸收原则。2、数刑中有两个以上有期徒刑、两个以上拘役或者两个以上管制的,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期。但是按照刑法的规定,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此为限制加重原则。3、如果数罪中判处有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此为并科原则。二、数罪并罚的概念数罪并罚,是指一个人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有数罪,或者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或者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审判机关依照刑法规定的数罪并罚的原则和方法对一人所犯数罪的合并处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
    2024-04-13
    455人看过
  • 对“数罪并罚”的理解与适用
    数罪并罚是指人民法院依据我国刑法规定,对犯罪分子所犯的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并按照一定的原则决定应执行刑罚的一项重要制度。只有在审判工作中坚持准确把握罪数与正确适用数罪并罚,才可能作到对犯罪分子罚当其罪,罪刑相适应。司法实践中,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建构在犯罪构成的法学理论上。司法界普遍认为,行为人具备一个犯罪构成的为一罪,具备两个以上犯罪构成的为数罪。数罪可以区分为同种类数罪和不同种类数罪两种形式。对数罪在什么情况下适用并罚,在什么情况下不适用并罚,刑法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在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中,不适用数罪并罚的有如下情况:l.按犯罪构成理论,缺乏构成数罪要件和构成数罪要件不完备的,如继续犯、结果加重犯、转化犯、竞合犯一般不适用数罪并罚。(1)继续犯,又称持续犯,是指行为人的某种犯罪行为达到既遂状态后,在一定时间内,其犯罪行为处在一种不间断的持续状态。继续犯有数个自然行为,但在犯罪构成上是一个
    2023-04-22
    217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可以数罪并罚的罪有哪些
    可以数罪并罚的不是哪一个罪行,可以数罪并罚的的条件是:1、必须一人犯有数罪。这是数罪并罚的前提条件,如果一个人的行为不构成数罪,就谈不上对数罪实行合并处罚。2、数罪并罚不是对犯罪分子数个罪简单地加重处罚,而是先对犯罪分子所犯的各罪分别定罪处罚,然后再根据数罪并罚原则,决定该犯罪分子应执行的刑罚。3、一个人所犯的数罪,必须是指在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或者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还有未经处理的漏罪,或者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过程中,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新罪。只有这三种情况下的数罪,才能实行数罪并罚。一、对数罪并罚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
    2023-04-01
    476人看过
  • 刑事案件数罪并罚的下限怎么计算
    数罪并罚的下限没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9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根据这一规定,数罪并罚原则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均为有期徒刑的,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罪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最高不能超过20年。(2)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均为拘役的,应当在总和刑期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最高不能超过1年。(3)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均为管制的,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最高不能超过3年。一、数罪并罚的条件有哪些?数罪并罚应当遵守以下三个条件:1、必须一人犯有数罪。这是数罪并罚的前
    2023-06-25
    80人看过
  • 刑事案件数罪并罚可以缓刑吗
    满足缓刑的条件是可以申请缓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第七十四条【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2023-06-12
    388人看过
  • 涉黑成员数罪并罚案
    辽宁省葫芦岛xx建xx以来最大的涉黑案在葫芦岛xx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对李某某、何某某等63名被告人数罪并罚。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非法经营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等8项罪名合并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经营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等9项罪名合并判处何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7项罪名判处何文东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7项罪名判处张某昕有期徒刑十九年;其他骨干成员和参加者分别被判处一年零六个月至十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无期徒刑。被告人李某某、何某某及其组织
    2023-06-11
    147人看过
  • 同种罪能不能数罪并罚,数罪并罚的原则
    一、同种罪能不能数罪并罚同种罪原则上不并罚,按现行的司法实践中的处理,数个同种罪一般是按一种罪进行处罚,会在量刑上适当加重,是不会进行数罪并罚的。单位犯罪中自然人又犯相同之罪的,虽然罪名相同,但主体、主观要件、客观要件均不同,因此实质上不属于同种数罪,而属于异种数罪,所以应当数罪并罚。二、数罪并罚的原则数罪并罚有如下原则:1.罪刑相适应原则量刑的依据是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一人犯一罪与一人犯数罪相比,无论在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方面,还是在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方面,都要大得多。因而犯数罪的人理所当然应该受到更为严厉的社会谴责。2.吸收原则以重并轻,采取重罪吸收轻罪或重刑吸收轻刑的原则。3.限制加重原则对所犯数罪,依最重犯罪的刑罚加重处罚,或者在总和刑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决定执行的刑期,并规定不得超过一定的期限。三、数罪并罚的特征数罪并罚的特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数罪特
    2022-06-22
    465人看过
  • 数罪并罚针对几个行为
    一、数罪并罚针对几个行为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数罪,指一人犯几个罪。各国刑事立法规定构成数罪的时间界限有所不同:有的规定发生在判决宣告以前,有的规定在判决确定以前,还有的规定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中国刑法规定,在判决宣告以前犯几个罪的是数罪,但判决宣告以后,刑罚尚未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的,也是数罪,应按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二、数罪并罚刑期怎么计算1、数罪中有一罪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执行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如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巨贪蒋艳萍,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与犯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的刑罚合并,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2、数刑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刑期。如:拐卖妇女罪被判有期徒刑七
    2023-04-25
    152人看过
  • 对牵连犯“数罪并罚论”的思考
    首先,“数罪并罚论”所持的一条重要理由,是认为从世界各国的立法及理论看,对牵连犯实行数罪并罚是大势所趋。笔者认为,如果从牵连犯理论发展的表面上看,似乎确实如此。**巴哈1815年在起草的《巴伐利亚刑法典》(草案)中表述了牵连犯的概念,并提出“从一重处断原则”,但此后的100多年间,牵连犯的概念及从一重处断原则并未得到各国刑法学及刑事法律的普遍认可。在当今各国的刑事立法中,除了西班牙刑法第71条对牵连犯予以规定外,即是日本刑法第54条第1项后段及我国台湾地区刑法第55条后段有规定。作为日本牵连犯来源地的德国及法国刑法,在历经数度修正后,早已将牵连犯废止。而日本也在1974年的《修正刑法草案》第67条中,删除了有关牵连犯及其从一重处断的规定。然而,从这一现象全面透视,并不能得出对牵连犯实行数罪并罚的结论,如果真要从此推出结论的话,这个结论也只能是:各国已充分认识到牵连犯理论的局限性,认识到“从
    2023-06-02
    174人看过
  • 罪数、数罪并罚、假释
    一、数罪并罚中的“漏罪”:如原判决本就是数罪并罚,宣告执行后又发现“漏罪”,这时,是将原判决的数罪与发现的“漏罪”进行数罪并罚,还是,将原判决决定执行的刑期与漏罪所判之罪合并进行数罪并罚?举例:甲被判A罪2年B罪3年C罪4年,限制加重判决数罪并罚执行8年,执行至第3年时,发现D罪2年和E罪3年的“漏罪”,这时,是对ABCDE罪进行一起并罚,还是对8年与D罪2年、E罪3年进行并罚?我知道的是前者为“宣告刑说”,理论界比较多人主张;后者为“执行刑说”,实务中大都如此,且从实务中我所知的所有的“新罪”数罪并罚案例,似都采的“执行刑说”,可否推论至“漏罪”问题上呢?但有个顾虑是,“新罪”问题采“执行刑说”是因为它要“先减后并”,而“漏罪”问题无“先减”之必要,所以此推论存疑中......请问您的看法,如有可能,您在北京,能否告知目前的主流观点?二、最高院关于减刑假释的司解第12条的规定,明确了是五
    2023-04-05
    441人看过
  • 数罪并罚应当遵守的条件
    1、必须一人犯有数罪。这是数罪并罚的前提条件,如果一个人的行为不构成数罪,就谈不上对数罪实行合并处罚。2、一个人所犯的数罪,必须是指在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或者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还有未经处理的漏罪,或者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过程中,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新罪。只有这三种情况下的数罪,才能实行数罪并罚。3、数罪并罚不是对犯罪分子数个罪简单地加重处罚,而是先对犯罪分子所犯的各罪分别定罪处罚,然后再根据数罪并罚原则,决定该犯罪分子应执行的刑罚。想象竞合犯是对于一个犯罪主体造成多个受害人受伤,犯罪性质带有连带作用,而数罪并罚是针对多个罪犯,且由多个罪刑构成,两者之间的主体对象的个数、罪刑数都有所不同。公安机关在审理案件时,就需要结合相关证据进行区分。一、想象竞合数罪并罚区别是什么?想象竞合数罪并罚的区别想象竞合犯是一个犯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但是依照比较重的罪处罚。
    2023-04-05
    484人看过
  •  有关数罪并罚条件的了解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关于数罪并罚的原则。一个人必须犯有多重罪责,所犯的罪责必须在判决宣告前犯有多重罪责,或者在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还有未经处理的漏罪,或者在刑罚执行过程中,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新罪。数罪并罚是先对犯罪分子所犯的各罪分别定罪处罚,再根据数罪并罚原则,决定该犯罪分子应执行的刑罚。1.一个人必须犯有多重罪责。2.一个人所犯的罪责必须是在判决宣告前犯有多重罪责,或者在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还有未经处理的漏罪,或者在刑罚执行过程中,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新罪。3.数罪并罚是先对犯罪分子所犯的各罪分别定罪处罚,再根据数罪并罚原则,决定该犯罪分子应执行的刑罚。 数 罪 并 罚 的 条 件 是 什 么 ?数罪并罚是指在一个人犯有数个罪名的情况下,对其进行刑罚的时候,对其中部分罪名进行并罚处理,即对犯有数个罪名的被告人从重或从轻处罚,并对其中
    2023-09-10
    192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数罪并罚是指一个人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有数罪,或者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或者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审判部门依照刑法规定的数罪并罚的原则和方法对一人所犯数罪的... 更多>

    #数罪并罚
    相关咨询
    • 刑事案件数罪并罚诉讼时效的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8
      《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什么是数罪并罚制度, 数罪并罚的条件, 数罪并罚的适用条件又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5
      数罪并罚,是指一人犯数罪,人民法院对其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照法定的原则,决定应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适用制度。数罪并罚应当遵守以下三个条件: 1.必须一人犯有数罪。这是数罪并罚的前提条件,如果一个人的行为不构成数罪,就谈不上对数罪实行合并处罚。 2.一个人所犯的数罪,必须是指在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或者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还有未经处理的漏罪,或者判决宣告以后,刑
    • 刑事案件数罪并罚立案时间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07
      法律规定: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不满1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数罪并罚的适用条件和数罪并罚的特征及数罪并罚的适用条件是怎样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什么是数罪并罚数罪并罚,是指人民法院对于行为人在法定时间界限内所犯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照法定的并罚原则及刑期计算方法决定其应执行的刑罚的制度。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数罪并罚具有以下三个特征:第一,必须是一行为人犯有数罪。数罪并罚的前提是一人犯有数罪。如果一个人的行为不构成数罪,则不能为了对其加重处罚而适用数罪并罚。此处的数罪,是指实质上的数罪或独立的数罪。第二,一行为人所犯数罪,必须发生在法定
    • 刑事案件中数罪并罚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数罪并罚的适用条件是怎样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8
      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