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汽车维修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02:41:24 478 人看过

发文单位:国家工商局交通部

文号:工商同字[1992]21号

发布日期:1992-1-23

执行日期:1992-1-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交通厅(局):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0〕13号文件精神,结合汽车维修活动的特点,现发布汽车维修合同示范文本(GF-92-0304),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GF-92-0304汽车维修合同GF-92-0304

汽车维修合同

托修方______签订时间______合同编号___

承修方______签订地点______

一、车辆型号:

----------------------------

|车种||牌照号||发|型号||

|--|----|---|----|动|--|----|

|车型||底盘号||机|编号||

----------------------------

二、车辆交接期限(事宜):

-----------------------------

|送修|接车|

|-------------|-------------|

|日期||方式||日期||方式||

|--|----------|--|----------|

|地点||地点||

-----------------------------

三、维修类别及项目:

-----------------------------

||

||

-----------------------------

预计维修费总金额(大写)______(其中工时费)

四、材料提供方式:

五、质量保证期:

维修车辆自出厂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___天或行驶___公里以内出现

维修质量问题承修方负责。

六、验收标准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现金___转帐___银行汇款___期限________

八、违约责任及金额__________________

九、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本。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经济合同仲裁___法院起诉___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

|托修方单位名称(章)|承修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人|法人代表人|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电挂|电话电挂|

|开户银行帐号|开户银行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

说明:

1.承、托修方签订书面合同的范围:汽车大修、主要总成大修、二级维护及维修费在一千元以上的。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承、托修方签章生效。

3.本合同维修费是概算费用。结算时凭维修工时费、材料明细表,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4.承修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及延长维修期限时,承修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包括文书、电报)通知托修方,托修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___天内给予书面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5.承、托修方签订本合同时,应以《汽车维修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为依据。

注:本合同一式份。承、托修双方各一份,维修主管部门各份

监制印制

国家工商局交通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4日 08: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济合同仲裁相关文章
  • 《北京市草莓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发布
    草莓产业近年来成为北京市郊区农民增收的重要产业之一,为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减少交易纠纷,12月1日,由北京市工商局与北京市农业局共同制定的《北京市草莓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正式施行。示范文本对草莓买卖交易中双方当事人的重点权利、义务和责任作出了明确。草莓的品种、等级和规格、数量等基本情况将通过表格的形式加以明确。同时,示范文本对草莓的质量要求、包装要求、定价及结算、运输及验收等交易环节都逐一列明。根据示范文本,双方可选择以3种价格进行结算。一是保护价,即交付草莓时市场价格低于保护价的,按照保护价成交;市场价格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成交价格。二是固定价,即价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三是市场价,即双方不事先约定价格,以交付草莓时的市场价为基准,协商确定成交价。
    2023-06-09
    124人看过
  • 商品房维修金的帐务委托合同(示范文本)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业主大会(以下简称甲方)受托人:___________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上海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委托代理记帐的物业区域范围及事项(一)甲方将位于______区______路的______住宅区范围内的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的帐务委托给乙方管理。(二)委托事项包括:1.建帐、记帐、对帐和报帐;2.编制商品住宅维修资金报表;3.有关商品住宅维修资金核算工作。第二条委托期限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第三条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对本小区发生的商品住宅维修资金收支费用,及时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并办理书面交接手
    2023-06-09
    151人看过
  • 关于发布《汽车客运站收费规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交通厅(局)、物价局(委员会):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汽车客运站收费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自1996年5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请抓紧做好《规则》施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地对行政区内已有的汽车客运站收费办法要进行检查、清理,凡不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收费项目要限期取消。在制定《实施细则》时不得在本《规则》规定的收费项目以外增设其他费目。汽车客运站收费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汽车客运站的收费行为,保护承运人、旅客和汽车客运站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道路运输管理和价格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核准经营的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客运站),适用本规则。第三条客运站在向承运人和旅客提供有偿服务时,必须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使用交通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统一印制、发放的票据,向承运人和旅客计
    2023-06-08
    469人看过
  • 关于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工商行政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第55号令)、《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国务院第56号令)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全国逐步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请示的通知》(国办发〔1990〕13号)精神,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合同管理,促进合同文本规范化,我们以〔1992〕国土〔建〕字第7号《关于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印发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宗地出让合同、成片开发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合同)和用划拨方式提供土地的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在各地试行。经修改完善,现正式颁布,请依照执行。原试行示范文本(GF,92,1
    2023-06-09
    104人看过
  • 关于印发创建文明集市示范标准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央文明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文号:工商市字[2010]227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央文明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关于印发创建文明集市示范标准的通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央文明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创建文明集市示范标准的通知(工商市字[2010]2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文明办、农委(农工部、农办、农牧办)、公安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创建文明集市活动,努力营造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扎实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央文明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农村广泛开展创建文明集市活动的通知》(工商市字〔2010〕56号)的
    2023-06-07
    381人看过
  • 关于印发《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示范文本)的通知
    关于印发《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示范文本)的通知建住房[1999]2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市政管委),直辖市房地局,计划单列市建委(房地局):为了规范物业管理市场行为,保障前期物业管理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物业管理纠纷,我部制订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此文本适用于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文本有关条款予以选择、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九年十月十四日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示范文本)本协议当事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是指:1、房地产开发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2、公房出售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乙方是指:购房人(业主)。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
    2023-06-10
    323人看过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地质矿产部关于发布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地质矿产部文号:工商同字[1991]第64号发布日期:1991-3-6执行日期:1991-3-6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地矿局(厅)、中国地质机械仪器工业总公司、地矿部直属厂: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0〕13号文件精神,结合地质机械仪器制造行业的特点,现发布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示范文本(GF—91—0104),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地质矿产部
    2023-06-09
    324人看过
  • 深圳市交通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核发汽车维修业厂长(经理)执业资格证书的通知》的决定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修订和重新发布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1]98号)的要求,我局对原深圳市运输局、深圳市港务局、深圳市公路局注(注:2001年我市机构改革中,撤消原深圳市运输局、深圳市港务局,设立深圳市交通局,加挂深圳市港务局牌子,深圳市公路局为深圳市交通局所属二级局。原规范性文件中所称“市运输局”相应修改为“市交通局”,“各运输分局”修改为“各分局”。)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必要的技术性修改。现决定将《关于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工作管理的通知》等35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原深圳市运输局、深圳市港务局、深圳市公路局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次未重新发布的,今后不再执行。深圳市交通局关于核发汽车维修业厂长(经理)执业资格证书的通知(2000年9月19日深运[2
    2023-06-10
    448人看过
  • 合同示范文本对装修房的要求
    经过20天的公开征求意见,10件与市民密切相关的合同示范文本已正式公布。一、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1、增加了装修公司提供假冒伪劣装饰材料应承担违约责任的约定;2、对装饰后的室内空气质量必须进行检测,空气质量不符合规定不准交付使用,但检测费支付比例可由双方约定;3、删去了工程货款由消费者按工程进度分四期付款的约定,改由双方协商;4、取消将利润指标列入合同的约定。二、互联网收费电子邮箱服务1、原征求稿规定,用户利用服务商电子邮箱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国家、社会、他人利益信息的,服务商有权解除合同,相关费用不予退还。正式文本修改为:服务商应对用户的行为进行查证,查证属实后方可解除合同;2、由于服务商原因导致用户无法正常使用电子邮箱服务的,用户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服务商支付违约金,如果用户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服务商应按照用户受影响时间的几倍顺延对用户的服务。三、移动电话机买卖1、
    2023-06-10
    350人看过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铁道部、交通部关于发布水陆联运货物运输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铁道部交通部文号:工商同字[1991]第79号发布日期:1991-3-20执行日期:1991-3-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交通厅(局),交通部直属和双重领导港航单位,各铁路局: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0〕13号文件精神,现发布水陆联运货物运输合同示范文本(GF—91—0401),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中,GF-91-0404由月度水路货物托运计划表和水路货物运单〔GF-91-0404(续)〕组成,适用于大宗物资运输按月签订的水路货物运输合同;GF-91-0405由月度水路货物托运计划表和水水货物联运运单〔GF-91-0405(续)〕组成,适用于大宗物资运输按月签订的水水货物联运合同;GF-91-0406水路货物运单,适用于零星货物运输签订的水路货物运输合同;GF-91-0407水水货物联运运单,适用于零星货物运输牵订的水水货物联
    2023-06-09
    429人看过
  • 关于施行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示范文本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交通部国家工商局文号:交运发[1992]322号发布日期:1992-4-30执行日期:1992-4-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交通厅(局、委、办)、工商行政管理局,交通部直属及双重领导港航企业,长江、珠江、黑龙江航务(运)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交通部《关于发布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工商同字[1991]第106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施行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发[1987]46号)第十九条及交通部发布的《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87)交河字680号]第三十一、三十二条规定,《通知》发布的示范文本只适用于水水联运及江海干线和跨省运输;属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水路货物运输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办)会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本区域水路货物运输合同文本。二、关于水水联
    2023-06-09
    239人看过
  • 关于汽车贷款风险提示的通知
    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发布文号:银监办发[2008]4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近几年,银行业金融机构汽车贷款业务发展较快,对推动我国汽车产业发展,活跃和扩大汽车消费,改善自身资产负债结构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受我国征信体系不完善、市场竞争不规范、汽车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汽车贷款风险孕育较大风险,各级法院陆续受理了大量银行业金融机构起诉汽车贷款借款人及经销商的汽车贷款合同纠纷案,审理发现一些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签订汽车贷款合同时审核不严、管理不力,问题突出。为规范汽车贷款业务管理,防范贷款风险,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贷款空白合同管理。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空白汽车贷款合同必须由银行控制,严禁由经销商掌握;在发放汽车贷款时,必须要与借款人本人面签合同,由借款人本人填
    2023-06-06
    201人看过
  • 关于发布货运汽车及汽车列车推荐车型工作规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为加快道路货运车辆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促进道路运输装备的现代化,鼓励节能降耗,保障货物运输安全、高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要求,现发布《货运汽车及汽车列车推荐车型工作规则》,请遵照执行。附件:1.货运汽车及汽车列车推荐车型基本要求2.推荐车型申报表交通部二OO五年四月二十二日货运汽车及汽车列车推荐车型工作规则第一条为引导道路货运车辆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加快发展大吨位及多轴运输车辆、专用运输车辆(含集散用小型专用车辆)和厢式运输车辆等现代化运输装备,保障运输安全,提高运输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道路运输发展政策,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推荐车型主要指集装箱运输车、厢式车、煤炭运输车和散装水泥运输车。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可分批增加其它推荐车型。第三条推荐车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列入产品公告及通过3C认证;(二)
    2023-06-08
    406人看过
  • 交通部关于发布《出租汽车旅游汽车客运管理规定》的通知
    出租汽车旅游汽车客运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开业与停业第三章车辆管理第四章客运管理第五章站点管理第六章监督检查与处罚第七章附则各省、自治区交通厅(局),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交通局:出租汽车、旅游汽车客运是道路运输业的组成部分,是交通部门行业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当前,在整顿、治理道路、水路运输市场中,加强对出租汽车、旅游汽车客运的管理,建立良好的运输秩序,尤为必要。为此,特发布《出租汽车旅游汽车客运管理规定》,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鉴于目前出租汽车、旅游汽车客运管理从全国范围看,大部分由交通部门管理,但也有少部分由其他部门管理,因此本《规定》仅适用于目前属交通主管部门管辖的省、自治区或城市。本规定不涉及改变目前运政管理体制。各地交通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和支持下,结合道路运输市场的整顿治理,根据本《规定》搞好出租汽车、旅游汽车客运的管理工作。出租
    2023-06-08
    232人看过
换一批
#经济仲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合同仲裁是一种法律手段,用于解决经济合同纠纷。当双方当事人无法通过协商或其他方式解决纠纷时,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组织专家或专业人士对纠纷进行调查、审理和裁决。 经济合同仲裁具有以下特点: 1.自愿性:当事人... 更多>

    #经济合同仲裁
    相关咨询
    • 经济合同的示范文本由哪些机关制订和发布?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3
      根据合同的不同性质和种类,分别由以下机关制订和发布: (一)由国家工商总局商国务院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制订后,由国家工商总局发布,或者由国家工商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发布; (二)由国务院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制订,国家工商总局审定、编号后,会同各制定部门联合发布; (三)由国家工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制订并发布。
    • 汽车维修设备、工具购销合同合同范本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0
      佳纳汽保汽车维修设备、工具购销合同供方:合同编号:需方:签订地点: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签订时间:年月日(付清单有效)产品代码产品名称牌号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总金额交(提)货时间及数量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企业技术标准三、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机械部分包修壹年,电器部分保修陆个月(人为损坏不在保修范围之内)四、交(提)
    • 合作汽车装饰装修合同范本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7-22
      汽车美容装饰合作协议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甲乙两方本着互利互赢的原则,对汽车美容的有关事宜进行如下商定。 1、甲方将汽车美容装饰承包给乙方,甲方提供场地,水电。 2、乙方将承受所用汽车美容装饰的花费。 3、除去成本,甲乙两方各占盈利的50%。 4、乙方必须在汽车美容装饰经过中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如果在汽车美容作业中出现的一切的安全和质量问题,与甲方无关,一切后果由乙方承受,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
    • 什么是合同示范文本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18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关于汽车车辆年审的通知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03
      车辆年检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验车,车辆年审的规定具体如下: 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